从为官不能乱辈分谈起
2009-08-11司马牛
司马牛
有一位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经意间听到有人称其为“父母官”,顿时引起警觉,当即温和地纠正说:“你们才是衣食父母,当领导的只能做人民群众的儿女,我们什么时候也不能乱了辈分呀!”
这话说得浅显易懂,却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共产党的干部和旧时的封建官僚有着本质的区别。
20世纪50年代初,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的宋任穷,因公路过湖南,顺便回家乡浏阳葛水乡看一看。谁知他走进乡政府时竟无人搭理。乡长办公室无人,隔壁却传出打牌的声音,宋任穷只好坐在门槛上等候。这时来了一位老农,一眼认出了宋任穷:“啊呀,这不是任穷吗?”刚才还不愿搭理宋任穷的那个乡政府工作人员一听,连忙跑进里屋,随即从里面涌出一群人。乡长来到宋任穷面前,低头连声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是您来了!”那位工作人员更是连连赔不是:“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宋任穷说:“我不是泰山,老百姓才是我们的泰山。同志们呀,你们是为人民办事的,躲在里面打牌算什么啊?群众有事找乡政府,起码要热情接待嘛,对他们的困难应该帮助解决,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一席话,说得在场的人红着脸,连连称是。“泰山”是古人对岳父的尊称,宋任穷把老百姓称之为“泰山”,与为官不能乱辈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温家宝总理参加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时,农民代表顾双燕略带羞涩地说:“我讲出来供您参考,不是要求您。”温家宝随即认真地对她说:“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权利。”看到总理如此坦诚,顾双燕撇开发言稿,把原定10分钟的发言,足足讲了半个小时。这一句“你有要求我的权利”,充分说明共产党的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只能是人民的公仆。
细想想,“父母官”是封建时代对州、县等地方官的一种称谓,其核心思想是“官本位”:官在上民在下,官贵民贱,凡事都要由官做主,平民百姓只有惟命是众的份儿,所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也。新中国诞生后,人民当家做了主人,共产党的干部就只能做公仆,做人民群众的儿女了。暂且不说再称干部为“父母官”已很不合时宜,而且,一个干部如果一听到群众称自己为父母官,就美滋滋,乐陶陶,摆出一副长辈的架势,故作姿态,高高在上,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群众的“父母”;长此以往,习非成是,势必会自我膨胀,称王称霸,只图个人享受,不顾群众死活,把自己置于群众的对立面,最终很可能成为被人民群众所唾弃的“不孝之子”。而只有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群众的儿女,才能像儿女孝敬父母一样关爱群众,善待群众,服务群众,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从焦裕禄到孔繁森、从丁晓兵到任长霞……都是这么说的,也都用实际行动尽了一份儿女的职责。他们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只有彻底摒弃“父母官”意识和心态,各级官员才能摆正位置,担好担子,当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