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2009-07-31刘芳萍
刘芳萍
【摘要】近年来,福建浦城县莲塘镇为加强与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提出和实施了农村“五要”工程(即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村民要参与,村民要做主,村民要监督,村民要满意),并且以“五要”工程为抓手,着力创新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较好的维护了莲塘镇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监管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莲塘镇党委和政府,依托镇经管站建立了“三个中心”(即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体资产招投标委托中心、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中心),专门成立了“三个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由镇经管站、司法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镇里腾出专门的办公场所,配置三台电脑和管理软件,配齐配强6个专业业务人员,确保“三个中心”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做到有专门业务人员做事,有专门地点办公,有专门工作经费保障。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并结合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莲塘镇村集体财务监督与管理制度》、《莲塘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莲塘镇村集体资产监管十项制度》、《莲塘镇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莲塘镇村招投标委托管理制度》。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镇政府实施以经管站人员为主,抽调财政所、林业站等有关站所的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集体资产每年进行一次专题审计,对集体资产在购建和处理过程,存在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合规、公开不到位的业务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资产流失的集体承担50%,有关责任人承担50%。属徇私舞弊造成资产流失的,其价值追偿100%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对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运作状况好的集体和责任人,从经营收益中适当提取奖励金给予奖励。
3.突出重点,加强管理
3.1 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与监督。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村账委托代理工作。通过托管,有效杜绝了以前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行为,制止了村主干滥用职权和财务乱开支现象。建立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以来,发现制止了违规开支32笔,金额2.8万元,村均库存现金余额由代理服务前的4.22万元,降至现在的 0.20 万元,有效控制了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风险问题。二是实行村财管理一月一公开制度。全镇各村都统一实行了“一月一理财”、“一月一报账”、“一月一公开”的村财管理工作,即每月10日前将“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和“村集体财务收支流水账公开表”,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聚集点,向村民公开。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特别对各村高速公路补偿款、村级道路硬化、饮水工程、电视网络工程、电网改造等公益事业的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管好全镇各村专项资金 2137.55万元。做到三个要,一要专户管理。把各村的各项公益事业专款存入专户,由镇会计服务中心负责监管;二要民主决策。严格按照“五要”工程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经镇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把关预算,再交挂点领导审核,最后报分管镇长审批实施。三要民主监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
3.2 加强资产和资源资产的管理。主要措施和做法,一是开展清产核资。对全镇21个村所有资产资源进行盘点清查,逐一核实,摸清了资产资源的分布、存量、种类。查出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17.23 万元,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13.68万元,对抵盘盈固定资产3.55万元,对产权不清、有纠纷的,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权属界定。重新界定林木权属738亩。二是清理发包合同。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完善,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并纳入“五要”工程档案一起管理,同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三是开展产权登记。如:固定资产在1万元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林权发包和工程项目3万元以上、土地使用权转让标的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由村两委提出的招投标方案,按“五要”工程要求,提交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签订委托招投标协议。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开。镇纪检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和纪律要求,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据统计,全镇自2006年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以来,共受理委托招投标15场30标,总标的为301万元,为村集体增收计61万元。
通过集体资产管理与“五要”工程的有机结合,使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达到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实现了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目的,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