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分析
2009-07-30杜艳辉刘婷
杜艳辉 刘 婷
摘要:养老是具有世界性的问题,作为一个家庭观念很强的大国,我国的养老也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农村的养老,由于固有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模式和道德体系的崩溃,必须不断完善农村养老的体系,农村养老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农村的繁荣和稳定,关系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通过农村养老现状的分析对我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齐老方式;现状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32-01
1我国农村养老方式的现状
1.1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
由于农村经济不发达,分配方式单一,农村老人对家庭存在很大依赖性。养儿防老成为农村人的普遍思想,成为我国的传统观念。此外农村老龄人口在不断的上升在经济上属于弱势群体,收入水平低,土地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来源,这种现象必须依托家庭子女的力量,才能使得老有所养。
1.2其他养老为补充形式
(1)集体养老。
改革开放前,社会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照顾和物质帮助即“五保供养”。在我国的五保制度,有的采取分撒供养,即由村组织负责或由邻里照顾;有的采用集中在养老院(敬老院)供养,将“五保”老人安排在乡镇或农村养老院,统一安排吃、穿、住等生活需要,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照顾。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政府为保证广大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实施的。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的是完全积累型的个人账户制,每个农民的养老金水平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的期限和积累的数额。投保的期限越长,积累的金额也就越多,受益也越大。
(3)商业保险养老。
商业保险养老是在农村地区富裕的农民主动购买商业保险,定期缴纳保险费达到一定年限,由商业保险公司返还一定的金额,以此解决农村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商业保险费完全由参保农民自己负担。
2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中,主要还是家庭养老为主,存在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农村传统经济和传统孝文化的影响。
(1)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古代社会是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家庭绝大部分是小农家庭,这些家庭或者自己拥有一小块土地。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是整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家庭在整个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是生产实体,又是消费实体和赡养老人的基本单位。
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还体现在家中的财产和最终控制在老年人手中。在我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济和私有制条件下,子女没有生产和生活资料,并且被束缚在以父母为核心的家庭中,家长在子女的心目中有绝对的权威。另外,老年人可以对家中的财产进行统一分配,并对家庭成员的收入和风险进行集中调节,这恰恰是家庭能够承担养老的经济条件。
(2)传统社会中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生产是中国古代的基本生产方式。农民的春耕、秋收都依赖于天时地利,经验在传统农业生产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社会中具有经验的是老人,这就奠定了他们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老年人的阅历和经验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传统农业社会孝敬老人的社会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思想为家庭养老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成了中国人最重要的行为准则。中华文化的孝道意识大大加固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增强了家庭和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中国的家庭养老传统之所以能够弘扬至今,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以血缘为基础的孝道思想。
在现代社会,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就只有依靠自己的子女,这种反哺式养老正适应了当代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因为家庭作为提供情感和心理需要的基本单位是养老最满意的理想场所,也是其他场所不可替代的,并且家庭的供给成本低以及组织结构的稳定性,成为了家庭养老的重要原因。
其他养老方式作为补充,在当前社会还没有成为主要形式的原因是经济发展不能支撑社会养老资金的支出。
①在农村集体养老方式一般是由乡村政府组织的,其筹资方式主要是作为参加方的村集体向农民收缴集体养老费,或直接从村集体公积金或公益金中支取等其他方式筹集基金来修建维持养老院的运作,或直接作为养老生活费给“五保户”。
但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养老方式也在逐渐弱化。农村集体办敬老院个数下降,集体养老一般只局限于“五保户”,这种制度只相对有效地保障了特定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而这部分老年人群体占农村老年人的比重十分有限。此外,这种养老模式对地方财政投入的依赖性高,而缺乏可行性和稳定性。同时,由于不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养老模式在不同地区差异性很大。所以,集体养老不具备普遍性。
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经济结构差异,农业人群经济实力差异等原因,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目前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较发达的农村地区,那些不发达农村地区和贫困农民无力投保。这种“嫌贫爱富”的现象是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死结。
在实施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过程中要考虑政府主体和农民主体。首先从政府主体来看,政府考虑的成本收益主要是在社会考虑,在供给制度时必然要支付初始预期成本足够大,以至超过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就不会突破原有路径。此外由于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成本收益会影响政府的决策和积极性。其次从农民主体来看,农民既是责任主体又是保障对象,农民在进行投保决策时,也要受到成本收益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农民在参保时考虑的是成本受益,在农村社会养老初始阶段,货币收益率起了决定作用,后来利率下调,养老金保值增值无望,农民利益受到威胁,农民纷纷退保,这在很大程度是造成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停止不前的原因。
③商业保险的高成本缴费,让农民望而却步。在商业保险中往往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在一定的利益化比较的驱动下,商业保险公司总是对参保对象设置严格的门槛,这样就必然拒一部分人于门外。而参保人也往往会对参保进行收益分析,又导致有些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因为不能承受缴费之重而放弃了商业保险,此外冒然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比重也是十分低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