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策制定的博弈分析
2009-07-30林瑞瑞吴天强
林瑞瑞 吴天强
摘要:博彝论,又称对策论、游戏论,是一门研究主体行为的相互作用及均衡状态的科学,近年来日益受到全世界的重视。通过博弈论这一视角来分析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博弈的结果有两种:零和博弈与非零和博弈。所谓零和博弈,是指对于博弈的参与者来说,一方之所得必为他方之所失,从总量上看,支付水平不发生变化或者变化为零。通俗来说,就是“你输我赢”、“此消彼长”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是指博弈各方的得益之和不为零,总等于一个非零常数。它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双赢,支付总量是增加的;另一种则是双输,支付总量下降。
关键词:博弈论;贸易摩擦I帕累托改善
中图分类号:F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01-01
当今世界,国际贸易具有强烈的冲撞与协调、竞争与合作的博弈特征。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WTO的诞生,人们所期待的平和、有序、共赢的局面并没有如期出现,相反的,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国际产业结构静态上的重构和动态上的脱节,各国强调国家主权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各国依然坚持自身的权益,不肯放弃独立自主的方针政策,从而导致国际贸易的摩擦此起彼伏:如何化解贸易摩擦,实现贸易各方的非零和博弈成为了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即国家如何选择国际策略,以实现国家之间的非零和博弈,达到共赢。
1模型的建立
下面从一个简单的两国博弈模型分析人手,阐述了国家间宏观调控政策协调和帕累托改善为每个博弈参与者所带来的收益分配问题,以及不同实力国家参与世界经济博弈的动机、预期和采取的策略。如图1所示,我们可以假设参与博弈的只有两个参与人A和B,每个参与人都有策略1——独立行动和策略2——协调行动可供选择,在这个同时行动的博弈中,有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两个策略组合的收益分别是(1,1)和(2,2)。
在非合作状态下。每个参与者的独立行动都无力协调另一个参与者的策略选择以达到最优的帕累托优等均衡的策略组合而获得最大收益(2,2),导致博弈过程停留在非效率的均衡状态,因为在非合作状态下,导致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2,2)策略组合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每个参与人对另一个参与人是否会选择策略2都抱有很大疑问,参与人在这个策略环境中不能协调他们的选择,这种风险占优的策略选择导致博弈结果为帕累托次优的策略组合(1,1),尽管这一策略组合似乎是一种合理的非合作结果,但显然是一种协调失败的策略组合。
如果考虑到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或博弈过程并不是前面假设的简单的一次博弈,而是动态的无限多次的重复博弈。博弈的这一重复特性,为合作的各方提供了审时度势的空间和权衡得失的机会,各方会考虑到未来效应,因而可以放弃眼前利益,采取政策协调策略,达到帕累托最优均衡状态。在重复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博弈参与者都会意识到合作要远比互相欺骗更为有利,因此,经济博弈具有参与方策略相互作用的性质,合作与协调行为可能在非合作的环境里出现。协调博弈的参与方之间策略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些相互作用既可能在时期内也可能跨期存在,于是,在博弈中有一个内在的自然的传导机制,重复进行的博弈过程能使博弈参与方了解其他参与者的行动,参与方活动水平和延时持续存在正相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博弈双方策略选择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就为国家间通过协作采取协调一致的政策以获得最大收益提供可能。
2现实意义
要实现共赢性博弈,必须在博弈方之间建立一个有效的“触发器”,或称“激励相容”机制。它是一种通过报复或惩罚的约束来维护长期合作的行之有效的作法。要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就得签订多边贸易协定。
要更进一步,按照国家实力的大小及其在博弈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关系,把国家间的合作博弈关系简化成下面几种情形:
(1)实力较小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小国或实力较小的国家在世界经济运行中常常处于从属地位,在参与博弈的过程中,一般有两种策略:第一种是倾向于同大国合作的策略,积极参与大国主导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但其实际的收益与前面分析的理论预期并不一致,因为在这种大国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中,是由大国制定策略及协调的规则,协调收益的分配也同样由大国主导,这种情况更确切地说是一种小国对大国的政策依附,实力越小,依附性越大,政策协调的成分越少。于是就有了第二种策略,不甘心依附于大国的小国之间的保证型博弈策略,多个小国存在共同的合作利益,即通过组成相对稳定的经济联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经济博弈并共同分享协调收益,改变与大国的实力对比关系。保证型博弈的关键是博弈参与方遵守承诺,认识到采取合作会给对方和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即合作前的初始位置与收益最大的帕累托边界线之间的距离较大,有较大的收益增加空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的迅速发展就是保证型博弈关键是承诺的具体实践。
(2)实力较大的国家的博弈策略。
实力较大的国家在博弈中同样面临两种策略:一是现实中常见的大国与小国结成不同形式的经济联盟并进行政策协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国在联盟中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它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协调的规则来保证其收益。但有的时候大国出于长远考虑可以暂时牺牲自己的利益以维持与联盟中小国的关系。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中,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就是这种典型的博弈关系。二是大国与大国之间,或者大的经济集团之问的博弈,由于实力大小或者国家大小是相对概念,因此,这种博弈可能是世界性的,如美俄、欧美、中欧、中美之间,也可能是区域性的,如中日、中俄、中印、英法之间等。大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与已经讨论的小国与大国、小国与小国之间的博弈关系不同,大国之间共同的利益不在于收益,而是在于减小因策略协调失败而造成的损失,维持现有的收益水平和保持已经取得的利益优势,这一共同的利益即决定了大国之间进行策略协调的动机和方式。从西雅图到多哈再到坎昆,WTO框架下的多边谈判不断重复无果而终的结局。可看出。大国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谈判往往是旷日持久的。
3模型的扩展
多边博弈关系往往是多个双边博弈交织的结果。前面讨论的模型一直局限在假设只有两个国家的情形,如果是像WTO机制这种多个国家参与的情况会怎样呢?实际上多个国家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简化成两个参与方的情况进行讨论,比如可以考虑一个国家和其余所有国家之间的博弈,或者是两个不同的国家联盟,也许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个国家同时参与多个两国博弈,同样还是国家的实力决定了在博弈过程中的动机和预期收益。前面的分析表明,在两个国家的博弈中,可能只有一方获益,可能双方都获益,也可能双方都不获益。为了双方都能获益,国家间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相互的政策协调,以国家个体的最大利益与国家间合作的共同利益是否一致为标准,可以将国家间的政策博弈分为合作型博弈和非合作型博弈。国家间的博弈属于哪种类型取决于国家间实力对比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利益分配关系。
4非零和博弈的实现对中国的启示和意义
(1)中国要打破与美国、欧盟等贸易方现有的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局面,必须致力通过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完善WTO规则来约束美、欧等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和高新技术贸易设限行为。作为中国自身,也得进一步推进国内市场开放。
(2)中国要与贸易方实现双赢,需要博弈双方由非合作性的一次博弈走向合作性的重复博弈,并且建立一套规范严格的制度安排和补救措施作保障。
(3)中外贸易双方要想实现非零和博弈的盈利最大化,博弈双方必须寻求贸易结构互补与互动的微妙平衡,形成利益驱动与技术驱动相平衡的新型合作和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