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配置 电子化健康档案标准公布
2009-07-30朱小兵
计算机世界 2009年19期
本报讯 (记者 朱小兵)5月19日,卫生部网站刊登了《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参照试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卫生部。
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居民健康档案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标志着我国在卫生信息化标准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饶克勤认为,建立覆盖全民的居民健康档案,最根本的意义在于解决困扰卫生信息化多年的信息资源规划缺位的问题,推动卫生信息化从以往的IT和业务驱动模式,全面转向以人为本的建设思路。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的制定与试行,对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居民健康信息的采集和共享十分关键。
据介绍,经过多年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总结,此次发布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明确了健康档案的三大核心内容——健康档案的概念模型、业务功能模型、信息模型,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公用数据元及其标准化体系。
新闻点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的制订和发布,对于当前我国各地推进的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各级卫生主管部门改善信息决策基础,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增进老百姓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意识,支撑和促进医改的深入开展,具有非常现实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