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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师合唱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09-07-30倪淑萍

文教资料 2009年11期
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内容

倪淑萍

摘要:尽管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高师合唱教学逐渐成熟和完善起来。但目前的现状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教学目标不明确。重视程度不够,各校开课情况不一,师资状况不均衡等,最为凸显的就是教学内容无系统、选曲随意性大,教材的实用性、针对不强等,这极大地阻碍着高师合唱教学的发展。除主观上引起重视外,高师还应在课程设置、学分设定、内容安排、方法选择等方面体现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核心的目标,更好地发挥合唱教学潜在的价值。

关键词:高师合唱教学问题对策

合唱艺术是人类在多声部音乐实践基础上,逐步提练和升华出来的一门独具魅力特色的演唱形式。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它都以无与伦比的声音美感,培养着一代又一代能够欣赏合唱美、懂得合唱美的大众。合唱作为一门课程是从上世纪初引人中国的,通常作为必修课出现在师范音乐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因其集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欣赏,音乐史、合唱、指挥等为一体,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故对培养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提高综合能力,增强合作意识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高师合唱课程也必将成为学生毕业后实用性最强、应用性最广的学科之一。合唱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主要表现为教学目标不明确;课程结构单一,课时数少;教学方法、观念陈旧;各校师资状况不平衡。水平不一;教学理念、授课模式效仿专业音乐教育的教学体系。没有体现师范性的特点等。最为凸显的就是教学内容无系统、随意性大。没有统一教材。这极大地阻碍着高师合唱教学的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课程目标不明确。

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总是或多或少效仿专业音乐学院的办学模式,课程目标不明确,没有体现师范性的特点。受其影响,高师学生存在“重技轻理”的倾向,表现为重技能技巧训练,轻文化理论学习;重技能小课,轻技能大课;重声乐、钢琴等单科技巧的“高、精、深”,轻专业知识技能的均衡发展。不仅学生认为声乐、钢琴是主课,应重视和抓紧,没有认识到合唱课的重要性和实用性,而且教师也普遍缺乏科学的合唱教学理念和方法。主观上不够重视,造成“教不用心”、“学不尽心”的恶性循环。这样的思想意识,造成在师生心目中合唱课程的目标定位不明确。片面地认为合唱教学仅仅是声乐教学的补充和延续,没有真正认识到该课程的实际内涵。

2开课情况不平衡。

2005年以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计划基本上沿用1980年3月5日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师范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该《计划》规定《合唱与指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开设2年,120学时,开课时间为5—8学期。2005年9月在全国各高等师范院校开始实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对《合唱与指挥》课程的开课时间、学时安排等作了调整,规定该课程开课3学期,计108学时。但通过调查发现,在《计划》和《指导方案》执行过程中,各高校的开课情况各不相同。有的院校在一、二学年开课,有的则在三、四学年开课;有的院校开课总课时仅为54-72学时,有的则达80-120学时:有的院校仅开课一学期,大多数则是四个学期;合唱学科发展较好的部分院校还开设了《合唱指挥法》、《合唱训练学》、《二十世纪指挥家文献》、《合唱作品赏析》等选修课程;部分院校把合唱与指挥分成独立的两门课程分别教学,5—6学期为合唱,7—8学期为指挥,出现了合唱课只排合唱、指挥课只练指挥的现象。造成两门学科互相脱节,表现出各校合唱教学发展的不平衡性。

另外据了解。各高校开设合唱学理论及合唱创编课的很少,开设合唱指挥实践课的目前几乎没有,因此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和系统性。

3教学内容无系统。

教学内容无系统、无统一规范和标准是多年来困扰高师合唱教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有的院校将合唱课变成排练课,不注重合唱学知识的讲授和梳理,导致学生在合唱课上仅仅学会唱几首合唱作品,甚至只会哼唱合唱作品中的某一声部旋律,而对合唱相关的其他知识与合唱排练的常识知之甚少;有的院校在合唱教学中过于强调合唱理论的讲授,缺乏与合唱作品的结合度,无异于“纸上谈兵”,使学生的学习兴趣降低;还有的学校由于将合唱和合唱指挥分成两门课程并由不同的教师进行授课,造成教学内容衔接上的脱节。此外,一些教师在合唱选曲时随意性大,往往局限于自身认知领域,导致选曲不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使教学内容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受到质疑,远不能满足音乐师资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教学效果令人堪忧。

4教材问题较突出。

目前,全国较为通用的高师合唱教材是陈万桢、陈弃疾编的《合唱》(上海音乐出版社,1989年)和作为补充教材的王克俭、陈国华编的《合唱》(辽宁教育出版社,1994年)二本,共收集各时期、不同风格的较具代表意义的中外合唱作品82首。不得不承认它们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高师合唱教学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因其涉及合唱理论知识篇幅甚少,如同合唱曲目汇编,不能体现合唱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又缺乏新的合唱信息和曲目的及时补充,愈来愈不能满足合唱教学发展的需要。虽然近年来,相关部门、部分院校陆续组织教师编著合唱教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材单一、内容欠全面的矛盾,对拓展和充实该学科的教学内容具有较大的意义,但我们对这些教材进行认真分析便会发现仍存在众多的不尽人意之处,表现在质量不过关,乐谱错误率较高、缺少正谱伴奏;所选曲目局限性大,以中国作品居多,缺乏体现合唱艺术在西方发展各重要时期的代表作品:没有体现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缺少适合中小学教学的典型范例。

5师资状况不均衡。

各高师合唱师资状况参差不齐,其中不乏,在专业音乐学院接受过系统规范的合唱与指挥训练,或在职接受过专业进修培训的教师。但有的院校却没有专职的合唱指挥师资。多由本校声乐、器乐或教学任务相对较轻的其他课程教师兼任或者聘请外聘教师。往往专业素质结构欠合理,不能很好地完成合唱教学任务,导致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如:很多院校会安排声乐课教师兼任合唱教学,因其具有较高的声乐技巧,对声音的训练和声乐方面的要求固然有一定优势,但由于未经过专门的合唱指挥法学习,无法用系统的合唱教学方法教授,对组织合唱教学与训练更显得力不从心。而外聘教师则由于在时间、精力等方面的限制,其敬业程度通常令人堪忧。可见,各地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状况不平衡,严重影响着合唱课程的健康发展。

二、相应的对策

1准确定位,明确目标。

“高师合唱教学应以培养学生具有初级合唱教学能力为目标”。合唱课是培养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适应集体课教学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合唱与指挥训练,不但能全面提高音乐素养,培养组织能力,而且是将来胜任课堂集体式歌唱教学的最有力的保障。高师合唱课的训练不仅

仅是声乐教学的一种补充,因为仅从声乐课上获得声乐专业知识是不够的,教师除需掌握个别的歌唱技能技巧外,还必须懂得集体歌唱训练的基本方法,方能胜任中小学唱歌课或合唱课的教学工作。同时,合唱训练也是对视唱练耳课程的进一步深化,因为在高师视唱练耳课程教学中,较少有机会作四声部练习,而合唱课却可以进行大量四声部的视唱练习。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实际的和声听觉,有利于提高全面的综合音乐感觉。合唱作为一项专业技能,同样具有完整的教学体系,合唱的各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形成均需经过一个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因此,在合唱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培养学生对合唱的认知能力,引导学生综合运用各种技能与知识,主动参与到合唱实践中,培养学生胜任集体唱歌教学、组织校内外群众歌咏的能力。

2统一设置,整合内容。

针对目前很多高等师范院校的合唱与合唱指挥课作为两门独立的学科分别进行教学,而出现合唱课只排合唱、指挥课只练指挥,造成两门学科互相脱节的现象,笔者认为不论从二者的学科特点还是实际教学需要来看,都不应将其分割。合唱是指挥的基础,而指挥则是合唱排练的最高形式,能使学生实现参与合唱者到合唱排练者的角色转变,有利于合唱与指挥综合能力的培养,可见,二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不可孤立进行。《合唱与指挥》课程,包含合唱与合唱指挥两部分,教学内容体现理论教学讲授与实践操作技能并重。一方面,以系统的合唱学、指挥学知识体系为线进行理论讲授,另一方面,以各时期合唱作品的排练和技巧训练为点进行技能训练。不可只讲合唱理论或指挥理论,而要将相关的理论知识整合在音乐作品中进行,突出高师合唱与指挥课程的实践性、基础性、师范性、综合性等多重性质。在课程设置和学分设定上笔者认为至少开设2年,计8学分,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开课年限,增加学分。

3科学选曲,优化教材。

任何形式音乐艺术的研究和推广均离不开音乐作品。合唱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教学和训练的中心内容是合唱作品排练,其他方面的内容如基础技术训练、相关知识的学习、合唱技巧的掌握等均围绕这一中心内容展开。因古今中外合唱作品浩如烟海,而高师合唱教学时间有限。故合唱教学曲目的选择和编排是一个重要问题。美国学校音乐教育在这一问题上强调:“……应具备永恒的音乐质量;应与学校合唱教学方案的目标直接联系:能够为学生提供包括各种音乐风格、文化和历史阶段的平衡的合唱方案;……能保持师生的兴趣……”笔者通过多年的合唱教学实践,认为合唱选曲要遵循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经典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循序性和发展性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实用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等原则:要有精品意识、多元意识和时代意识;应将高师合唱教学的曲目分为必唱、参考和自学三个层次。这样便能有效兼顾该课程教学内容的统一性和可选择性,增强教师的能动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在教材建设方面,尽管现在提倡各地办学要有自己的特色,教材选择要体现地方的本土资源,但从学科发展、课程建设的长远角度考虑,全国各高校理应有一本统一的、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合唱教材,地方的、特色的教材可作为补充和延续,这样才能同中求异,异中求同,保证合唱教学改革科学、健康地发展。

合唱作为一门群众性的综合艺术形式,标志着一个国家社会音乐普及程度和发展水平,同时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台唱从学习音乐的意义来看,在于让学生感受和体验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并获得合唱经验;从育人的角度来说,合唱的价值在于体现“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理念和“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著名匈牙利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柯达依认为:“在合唱中,人们学会倾听、配合。对于艺术和谐、完美的追求和自觉形成的统一意志,取代了行政的约束。它所形成的纪律性来自艺术的内在表现和对于美感体验的自觉要求,而不是外在的压力。”可见,高师合唱教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和当前“创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相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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