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师应建立惩罚同体观
2009-07-28秦选强
秦选强
两名男生因磕碰发生争吵,最后竟扭打起来。班主任李老师将二人叫到跟前时,二人还在不停地指责对方。李老师意味深长地说:“同学之间怎么能为点滴小事而斤斤计较呢?我们是文明示范班,宽容待人是每个人应有的胸怀,吵架会让我们班级形象受到多大的影响啊!”二人羞愧地低下了头。李老师接着说:“犯了错就必须要接受惩罚。我罚你们一起去发现并调解同学中因斤斤计较而引发的矛盾,让同学们更懂得谦让,更讲文明。作为班主任,没有教育好你们我也有责任,我愿与你们一同受罚。我们三人比一比,看谁帮助的同学多!”二人心悦诚服地点点头,主动向对方道歉,然后高兴地跑开了。
面对犯错的学生,李老师没有训斥指责,而是巧妙地实施惩罚,既让犯错学生明白道理,磨砺品行,又能以此为契机,促进全班同学整体发展。更具匠心的是,李老师通过与学生一同受罚,显示出了真诚的爱和民主的态度,从而与学生建立起惩罚同体观。这在学生看来,教师与自己是处在同一立场,对自己实施惩罚是从维护自己的利益出发,是为自己好。这样,亲其师,信其道,学生自然会主动受罚,积极受教。
建立惩罚同体观,要求教师正确看待学生的错误和缺点。错误是伴随学生不可或缺的成长基因,教育原本就是从问题开始,甚至从错误开始的。理性审视学生所犯的错误,我们不难发现,多数时候学生犯错都是“无意”的,甚至在行为背后还隐藏着“可爱的动机”“美丽的故事”。儿童的“无意”行为不同于成人的“蓄意”行为,懵懂无知不是思想不端正、道德败坏。我们既要通过惩罚及时遏制学生过错行为的蔓延,又要学会接纳并善待学生的错误,以变废为宝的慧眼去挖掘学生过错行为中的“难能可贵”。
建立惩罚同体观,要求教师善于引领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对待惩罚。在实施惩罚教育时,我们必须引领学生建立一种共识——惩罚针对的是不良行为,而非学生本身。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是一种美德。受罚是为了使自己进一步明晰错因,承担错责,从而增强自身避免犯错的“免疫力”,它不是犯错的苦果,而是发展的良药。我们必须营造这样的一种氛围——对于犯错的同学,不应嘲笑、歧视,而应该伸出友爱之手,主动帮助其进步。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知错后又焉能不主动受罚自新?
建立惩罚同体观,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犯错的原因,实施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惩罚。即便是同样的错误行为,学生犯错的原因也不一定相同,因而惩罚的方式也应不同。我们要善于用智慧和真情走进学生的生活,走进学生的心灵,从学生的视角解读学生,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脉动和心理需求,实施适合学生个性特点的惩罚方式,从而为学生的懵懂点一盏导航的心灯,为学生的过失敲一记警示的心锤,引领学生更好地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临海市哲商现代实验小学)
责任编辑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