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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决定鸡的命运

2009-07-28

37°女人 2009年6期
关键词:附则市议会平权

短 房

当地时间3月3日,温哥华市议会就一桩特别事务进行讨论,这件事务的主角居然是鸡。

根据温哥华市的地方法规,市区居民除非个人住房及场院占地面积超过1英亩,否则不得在家中及院落内养鸡。这让一些市民感到不公正、不公平,因此一位普通女市民上书市议会,要求废除“院内养鸡非法”的法规附则。

这位市民的理由是,北美许多城市都规定,允许市民在自家院里甚至公寓阳台上养鸡,甚至大温哥华地区的某些城市也不禁止,温哥华市的相关规定不仅侵害了市民的个人自由,更让屋小院狭的市民无法和坐拥深宅大院的富豪一样享受平等的“养鸡权”。

对于这样的高见,温哥华市民的意见很不一致。有些人觉得,养鸡既能当宠物,培养孩子对小动物的感情,又能吃到放心鸡蛋,还能用鸡粪给花草当肥料,应该大力提倡;有些人却觉得养鸡不但扰民,污染环境,还有传播禽流感的隐患,理应继续禁绝。

有趣的是,某些本应是“统一战线”的团体,意见也莫衷一是。比如,有些主张平权的人士认为,平等的真谛在于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地养鸡;另一些平权人士却认为,连拥有大院子的富豪也一概禁止养鸡,这才是实现平等平权的真谛。再如主张动物保护的人士,有些人认为允许大家养鸡,是对鸡最好的爱护;另一些人则不以为然,认为温哥华冬天实在寒冷,允许在院子里养鸡,无异于对鸡的残酷虐待。

很显然,温哥华市议会并不认为这位女市民的动议很滑稽、很荒唐,而是打算认认真真地讨论一下,以决定鸡在温哥华市民后院的最后命运。

如果议员们觉得有必要,他们也许会将这一动议公示,并在一定期限内开放市民讨论。如果民意反馈的结果足以让某些议员觉得有必要认真探讨一下原有的“院内养鸡非法”附则,这些议员会向议会正式提交修改提案,并将最后的裁判权交给议会。

在整个程序里,民意是关键之关键。哪怕一个普通人的动议,都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讨论,而最终能否提交表决、表决结果如何,同样要由民意以及民众选出的代表来仲裁。

现在我们还很难判断温哥华市民院内那些鸡的最终命运,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不会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和激烈反弹。因为继续从严也好,转而从宽也罢,都将由民意的多数来作最后的裁决。同样,不管市政府日后对这些鸡是禁是放,人们也不至于对此说三道四,因为最终是民意而非市政府的行政力决定了鸡在温哥华市民后院的生存权。

(摘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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