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云贵会馆简介
2009-07-27王勇则
王勇则
中图分类号:I25文献标识码:E文章编号:1000-8705(2009)03-103-104
天津市河北区政协文史研究人员2008年底在对原天津云贵会馆旧址调查中,发现了部分残存建筑和1931年云贵同乡捐款建筑天津云贵会馆的功德碑一通。天津云贵会馆是百年前天津与云贵两省密切交流的历史见证,此次发现使这段湮没已久的历史再获人们关注。
直隶总督陈夔龙倡修
清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兴建的云贵会馆,是天津历史上唯一一座云南、贵州籍旅津人士的乡谊场所。是由贵州籍人,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陈夔龙发起,由云贵两省旅津同乡募款在津兴建的。地点选择距离直隶总督衙门和新开河不远处的河北大经路字纬路五马路一带,后为依仁里4号,建会馆的目的是为两省同乡往来天津提供居所方便,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陈夔龙(1857年—1948年),贵州贵筑(今贵阳)人,清光绪丙戌科进士。1900年起历任顺天府尹、河南布政使、漕运总督、河南巡抚、江苏巡抚,1907年升任湖广总督。1909年出任处在政治漩涡中、备受国人关注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一职。果然,陈夔龙在直督任上并不踏实,立宪请愿运动等重大事件频发,且正处在武昌起义爆发前夜,让他焦头烂额。云贵会馆正是在此“倾危”之际修建的。
会馆成立之初,开支均由在津同乡筹资。1915年,朱家宝(云南黎县人,直隶省将军、巡按使、省长)、吴焘(昆明人,直隶提法使、内务司长、政务厅长)等发起召开同乡会,筹款约1700元,在会馆旁的空地盖房出租,租金用以维持会馆开支。会馆发挥过基本功能,如办理过救济同乡事宜,还设置义地一块,用以埋葬亡故的同乡等。
沧桑变迁旧貌依稀存
1917年天津闹大水,云贵会馆曾作为赈济灾民的临时安置点。1918年5月17日,奉系军阀张作霖所属部队进关,在津成立了奉军总司令部办公室。地点就在云贵会馆。同年,两广巡阅使龙济光(云南蒙自人)败退后,在段祺瑞支持下,他在天津编练振武新军,号称“龙军”。1920年直皖战争爆发后,龙军被奉军全部缴械。云贵会馆一度作为其军队的驻津办事处期间,龙济光未支付租金,但捐助会馆500元。会馆以此款在何兴庄购洼地80亩,拟建义园,但后因资金短绌而未如愿。
会馆的组织形式,开始实行两省轮年值事,后改为董事制。王人文(云南大理人,清末护理四川总督,民初定居天津)、丁道津(贵州织金县人,历任财政部库藏司司长,河东盐运使、山东布政使)等曾任董事长。末任常务董事有周静山、薛不器(新闻记者)、李迪光(中医)、刘国辅等。会馆原有房屋137问(另一说为时有出租房屋317间),土地101亩,地基20亩。1956年4月经天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结束。动产移交天津市财政局、不动产移交天津市市房管局。最后的会馆看管人是昆明人倪宴成,已于1963年去世。
20世纪20年代术,利用云贵会馆房屋,曾办过中山中学,后部分辟为私宅。1949年后,一部分为天津市河北区科协办公处,部分房屋作为宙纬路小学分校校舍和天津匙链工厂、某针织厂二车间、天津制药学校和附属实验工厂等厂房。今云贵会馆残迹,在宇纬路与五马路交口附近,原会馆的殿宇式的高大砖木建筑被天津市匙链厂充作机加工车间,建筑格局依稀可见,前脸雕花窗棂、高大的廊柱、廊檐墀头仍部分保存完好。
宇纬路南端的一条实胡同,也因云贵会馆的存在而得名为云贵里(云贵胡同)。这里是当年利用修建云贵会馆时所剩余料,建房成巷的,云贵乡人来津,在会馆活动后,可就近住宿,比起以前方便多了。
石碑记载鲜为人知事
根据原天津云贵会馆旧址院内尚存的一通石碑的记载可知,1931年,会馆曾获复兴,云贵籍人士竞相捐款,尤以曾任官员的家乡名人捐赠踊跃。包括原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陈夔龙、原北洋政府内务总长朱启钤、原直隶将军兼巡按使朱家宝以及原四川巡按使、直隶提法使、直隶劝业道、津海道、天津清河兵备道、山东政务厅厅长、直隶各县县知事等值得刻石勒名的县级以上官员34人。他们共捐国币9630元、银32800两,应该是会馆建设经费的重要来源。该碑长近2米,宽近1.5米,背面粗糙,估计原应镶在墙中。根据碑文判断,此碑之前还应有一块记述“建筑云贵会馆”情况的石碑,今不知所在。
碑文附后:
“谨将云贵同乡先后捐廉建筑云贵会馆衔名刊列于后。口旅廉多少为名先后。
前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部堂陈印夔龙倡捐京足银壹万两、续捐国币捌仟元,
前直隶天津清河兵备道谢印崇基捐京足银叁仟两,
前山东政务厅厅长、察哈尔兴和道道尹胡印商彝捐京足银贰仟贰佰两,
前多伦厅同知葛印亮升捐京足银贰仟两,
前四川巡按使黄印国碹捐京足银贰仟两,
前内务总长朱印启钤捐银壹仟两,
前天津海道陈印瑜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直隶劝业道苏印品仁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直豫火车货捐局总办邓印琦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营口道袁印祚庹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四品京堂王印鸿图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直隶内邱县知县施印(齐?)方捐银壹仟两,
前直隶候补直隶州署定兴县知县张印琨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直隶磁县县知事丁印恩纶捐银壹仟两,
前直隶获鹿县县知事戴印宝辉捐银壹仟两,
前直隶邢台县知县卢印湘竹捐公化银壹仟两,
前直隶大名县县知事周印子荫捐京足银壹仟两,
前直隶唐县县知事陈印楷捐京足银伍佰两,
前顺义县知县熊印绩臣捐银肆佰两,
前直隶候补道杨印懿年捐银贰佰两,
前直隶司法筹备处处长戚印朝卿捐公化银贰佰两,
前直豫火车货捐局提调邓印庆桢捐公化银贰佰两,
前直隶保定参将署山海关副将李印培荣捐捐京足银壹佰两,
前长芦盐大使黄印龙捐国币贰拾元,
前直隶将军兼巡按使朱印家宝捐国币伍佰元,
前直隶提法使吴印焘捐国币贰佰伍拾元,
前直隶滦县县知事徐印嘉彦捐国币贰佰伍拾元,
前直隶玉田县县知事胡印绍铨捐国币贰佰元,
前直隶饶阳县县知事张印钟璜捐国币贰佰元,
前直隶河间县县知事吕印鸿绶捐国币贰佰元,
前吉林劝业道张印瀛捐国币贰佰元,
前直隶延庆县县知事李印淇园捐国币壹佰捌拾元,
前直隶鸡泽县县知事李印国瑜捐国币壹佰伍拾元,
前直隶定兴县县知事刘印乾义捐国币壹佰伍拾元。
民国二十年岁次辛未春三月刻石”
责任编辑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