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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农民企业家的发迹史

2009-07-24温长青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09年7期
关键词:企业家

关键词:曹征路 企业家 发迹

摘 要:在许多成功企业家的耀眼的光环的背后,充满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肮脏与血腥。曹征路的小说《赶尸匠的子孙》,以异常密集的社会信息,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成功地勾勒了一个另类农民企业家发家与蜕变的人生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间,在中国广大城市与农村,先后涌现了无数的企业家。他们赶上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国策大行其道、“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口号家喻户晓的好时代,凭着自己的才智,也凭着自己的狡诈,他们如鱼得水,很快成了先富一族。不仅过上了豪华甚至不无奢侈的生活,而且被社会誉为企业家,头上有了各种耀眼的光环。随着《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本来就微弱的追问企业家原罪的声音似乎已听不见了,这些成功人士都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他们可以心安理得地衣冠楚楚地道貌岸然地扮演各式各样的社会角色,再也不用担心头上那把悬着的达摩克利斯剑了。但是,这个社会上毕竟还有很多良知未泯的人,他们总想掀开这些企业家的种种伪装,来让人们看出他们的资本原始积累的肮脏与血腥。著名学者型作家曹征路的中篇小说《赶尸匠的子孙》(《北京文学》,2005年第12期),就是这样的一篇叙写一个赶尸匠的子孙如何做死人生意最后成为“社会成功人士”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的确有些怪异。作为赶尸匠的养子,任义是为了2000块救命钱去替莫乡长的砍伤了几个人的儿子怀信子坐牢的。等到后来怀信子事发,错案被纠时,任义已经坐了两年零七个月的监狱。刚出牢门的任义,紧赶慢赶回到家里,养母已经临近断气了。老太的死给任义出了一道难题,因为乡政府出了告示,人死了一律要火葬,凡未经批准私埋乱葬的一律从严处理。任义赶到乡丧改办,找到当年出面让他顶缸坐牢的莫主任,好话说了几箩筐,啥用也没有。莫老大也并不是故意刁难任义,他让大刘子告诉任义,要想平安地把老娘葬掉,必须到火葬场开张证明。方家嘴子有个孤老太刚死才埋,可出钱把尸体买来去顶老太火化。后来任义趁夜里赶到方家嘴子,盗开孤老太的墓,把尸体连夜背了回来,第二天赶到火葬场,换回了一张证明。之后,任义同莫部长联系,专门做死人生意。他找到了一个狱友,再临时雇人,盗挖尸体,然后卖给那些死了亲人不愿火葬的人家,所得款项跟莫部长三七分成。虽说中间有过几次危险,但有派出所黄所长及时关照,便化险为夷了。后来,任义在城里注册了一家文明丧葬礼仪服务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和各个医院殡仪馆,连同火葬场都有合作。天堂乡也随之上了报纸,火葬百分百已吹出去,县里到处推广。后来又在天堂乡召开全省火葬工作现场会。在又一个春天,天堂乡组织盛世天堂民俗文化节,徐县长拉任义去捧场。开幕式上还进行了阅“兵”。

小说向读者传递了异常密集的信息,社会生活容量极大。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最后竟成了呼风唤雨的企业家,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更让人惊心动魄的是,身为乡丧改办主任的莫老大,竟支持任义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且与之合作,以三七分成的条件参与其中。连升心知肚明,但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所谓的火葬百分百的经验的推广,只能以默许的方式同任义他们结成利益共同体。当盗来的尸体发臭引起百姓的怀疑时,派出所黄所长有意透信,让任义及时把尸体转移。到后来,任义在县城成立了公司,生意规模越来越大,成了县里有名的农民企业家。当任义参加在天堂乡召开的全省火葬工作现场会,以及后来参加天堂乡组织的盛世天堂民俗文化节开幕式,被作为重要人物隆重推出时,我们真感到这是怎样的一种黑色幽默啊!一个以盗卖尸体起家而且现在仍在干此勾当的下三烂,竟然沐猴而冠,成了人物。这不正是对许多如任义一样的暴发户的一种无言的鞭挞吗?只要关注社会世象的读者,就会清楚地知道,任义这样的没有文化、没有廉耻的所谓企业家,在全国真不知有多少呢!

曹征路的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民间人物的发迹,实际上折射的却是官场的腐败。没有政府的不讲实事求是的一刀切的火葬政策,哪里会有任义的葬母难题?没有连升的好大喜功的政绩冲动,没有莫老大的利欲熏心,又怎么会有这样的官民一体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一个乡的文化节,竟然煞有介事地“阅兵”,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可这恰恰又是经常出现在报端、荧屏的新闻。以一个人的发迹史,写出了社会万象,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功力的深厚。

小说在人物塑造上也可圈可点。任义作为小说的主要人物,作者既写出了他原先的愚昧、正直、善良,又写出了他脱胎换骨后的精明、世故、贪婪及他内心的良心不安,同时在与各色人等的纠葛中,写出了任义性格发展变化的内在依据。少年时期的任义,就曾以放火自焚来要挟县里的工作队干部,显出了性格中的倔强、反抗的那一面。但成年后的任义,在贫困的生活境遇中已经变得木然了。为了2000块钱,竟然去替别人坐牢。出狱后第一道难题便是老娘的安葬问题,作为养子的他,心急如焚,却一筹莫展。这既真切写出了任义的社会处境,也表现出此刻的任义,还是一个跟别的乡民一样任人摆布的卑微存在。走投无路时大刘子的一番指拨,使他开了窍。已经跟干部们混熟了的大刘子,已经摸到官场的门道,他说每一任乡干部都要出点子显示政绩、借改革之名向老百姓要钱,真真切切地给任义启了蒙。而花钱买尸体火化出丧葬证明的点拨,虽说让头一回听说这事的任义头都大了,且手脚冰凉,但他却不能不佩服人家的聪明。而一旦盗尸成功,尝到甜头的任义,便已经从启蒙学校毕业了,他主动出击,做起了死人生意。因为有保护伞,所以死人生意做得有恃无恐。那个根本看不起任义的乡长连升,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自己的仕途,也不能不主动地为任义保驾护航。还有派出所黄所长、还有出场虽不多的徐县长,与这样一帮人结交往来,迅速提升了任义的社会地位与知名度,也提升了他的精明、世故。一个懵懂小子成了响当当的企业家,这中间彰显出来的社会意义不值得每一个读者都深思吗?

可以说,任义的前后判若两人的性格变化是生活造就的。小说中写道,当任义鸟枪换炮,在县城开办文明丧葬礼仪服务公司后,生意越做越大,与各个医院殡仪馆都有合作,甚至火葬场也都在利益引诱下,似乎成了任义公司的下属单位。消息八面灵通,哪里埋了死人,埋的什么人,任义立刻就知道。除了挖尸体,对有些关键人物则需要照看好。我们看出,正是在这样一个共同利益大网的笼罩下,任义才如鱼得水。联想到媒体经常披露的丧葬行业暴利的消息,我们便明白了,为什么短短几年,任义竟发达到一笔就给黑牙五十万也不心疼的程度。

但任义的良心并未完全泯灭,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巧巧的态度上。暴富以后的任义,并没有像许多有钱人那样包二奶,而是一心爱着巧巧。善良的巧巧不能理解为什么干着下三烂事情的任义却还会受到社会的追捧,巧巧百思难解竟然疯了。但即使到此时,任义还是对巧巧不离不弃,经常带着儿子小宝去精神病院看巧巧。特别是在文化节开幕式上表演赶尸时,回想起儿时同巧巧在一起的岁月,泪水竟夺眶而出。小说就是这样写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复杂的另类企业家的形象。

小说对连升的刻画,也颇具匠心。就小说提供的情节来看,连升来天堂乡工作,确实是有为百姓造福一方的想法的,但现实教育了他,用大刘子的话来说,原先的张狂变成了后来的比孙子还乖。确实,在任义的发达过程中,看不见连升得到了什么经济上的好处,全然不像那个莫老大,直接参与了任义的丧葬生意。但是他是走仕途的人,政治欲望的膨胀可以让他不择手段。正如任义所说,再没有比他更清楚任义在干什么了,可他要让火葬百分百的神话在全县乃至全省吹开,他就万万不敢揭开任义这个脓疮,只能加倍地为他提供保护。而这最后的回报小说虽未交代,但读者也能觉察到,既然省现场会能在天堂乡召开,既然文化节能引来那么多来宾,那么,连升的升官晋级,还不是早晚的事吗?因此,我们认为,作者通过连升这个人物,是写出了另外一种更危险、更具欺骗性的腐败。

最后要提出的是小说的叙述视角。《赶尸匠的子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既让人感到真实感人,又能直接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这种叙述角度,人物作为叙述者兼角色,他既可以参与事件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环境面向读者进行描述和评价,这双重身份使这个角色不同于作品中其他角色,他比其他角色更“透明”、更易于理解。同时,他作为叙述者的视角受到了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叙述本角色所不知的内容。这种限制造成了叙述的主观性,如同绘画中的焦点透视方法,可产生身临其境般逼真的感觉。在《赶尸匠的子孙》中,“我”(任义)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又是小说的主要角色。作为叙述者,“我”给读者叙述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一个原本老实善良的农民蜕变为一个贪婪、世故的农民企业家的人生轨迹。在这样的叙述中,读者获得了大量的生活信息。比如当地赶尸的风俗,就会让许多读者产生浓厚的兴趣。由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任义怎样与莫老大合作,连升怎样为了自己的仕途被动地成为任义的保护伞,徐县长又如何提升了任义的社会地位,巧巧又如何发疯,这一切便都写得丝丝入扣,令读者感到真实的生活是如此的荒谬,而作者的叙述又是如此的原生态。同时,小说的叙述者又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因此小说实际上袒露了一个人物蜕变的心灵轨迹。小说不仅写出了人物在做什么,更写出了他为什么会这样做,使人物的性格展示有了扎实的现实依据。

这篇小说就是这样以密集的生活信息,成功的人物塑造,得体的叙述视角,写出了一个另类的农民企业家的发迹史。叙述语言的流畅通俗,既切合任义这个本无多少文化的人物的实际,又使小说具有了可读性,这也是小说成功的重要原因。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温长青,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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