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里不合情理的婚嫁
2009-07-24郭改梅李名丰
郭改梅 李名丰
《孔雀东南飞》是现存最早的长篇叙事诗。它用极其高超的现实主义手法描写了一个男女主角用殉情自杀来捍卫坚贞爱情的凄美故事,千百年来,撼人心魄,感人至深。可令人疑惑的是,诗中女主角刘兰芝被前夫焦仲卿家休弃后改嫁给庐江太守“娇逸未有婚”的儿子,有违“门当户对”的婚嫁传统,成了不合情理的再婚。
当然,刘兰芝改嫁并非不合情理。“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虽见于《礼记》,但似乎并非恪守不逾之神圣准则,虽帝室贵胄,亦常常有再婚再嫁之事。如西汉武帝姐平阳公主再嫁大将军卫青;东汉光武帝姐湖阳公主想再嫁时,光武帝让她自选满朝文武大臣。《三国志》记载魏文帝曹丕的甄后本为袁绍的儿媳妇。《世说新语》中记载诸葛亮侄孙诸葛恢竟然骗女儿改嫁。大名鼎鼎的女文学家蔡文姬先嫁卫仲道,又沦落匈奴十二年,成为匈奴左贤王妻并育有儿女,后经曹操赎回中原再嫁董祀。可见,汉晋之时女子改嫁并非人们唾弃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合情合理的事。上述几则改嫁之事均在家长(皇帝)同意下发生的。
不合情理的是再婚的刘兰芝却嫁入了“门不当户不对”的太守家。诗中虽有“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的句子暗示刘家好像是贵族世家,但她前夫焦仲卿却是“汝本大家子,仕宦于台阁”的庐江太守府小吏,而这表明人物家世的诗句一出媒人之口,一出焦母之口,都有夸张失实之可能。况且,诗中有刘兰芝母用“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来婉拒县令家的求亲;刘兰芝兄却说“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之类,足见刘兰芝再嫁是高攀太守府的“门不当户不对”。
“门当户对”似乎是传统婚嫁观的首要标准之一。因门户观念致爱侣成恨侣之事常有发生,因门户不相当而难成的婚嫁亦见于史册。《史记·郑世家》记郑庄公三十八年,郑太子忽因救齐有功,齐国国君想要嫁女儿给他,但太子忽以“我小国非齐敌也”拒绝,国家大小不相当,亦有“门不当户不对”之意吧。《三国志》记魏文德郭皇后敕令“诸亲戚嫁娶,自当与乡里门户匹敌者”,明确强调“门当户对”的嫁娶准则。《世说新语》记有诸葛恢骗女儿改嫁,却拒绝另一女儿嫁给当时权势赫赫的谢氏家族,其理由就是谢氏家族只是暴得富贵之“暴发户”,不值得结交。此人还曾与当时另一世家王氏争谁家是大贵族。此外,人们所熟知的“文君夜奔”故事中,卓文君再嫁司马相如,起先遭到卓父卓王孙的强烈反对,卓王孙恼怒到不给一分钱嫁妆致卓文君当垆卖酒,原因无非司马相如是“家徒四壁”之人,与卓家富甲一方“门不当户不对”罢了,倒不是怪卓文君再嫁不守贞节。
与《孔雀东南飞》同见于《玉台新咏》的乐府诗《羽林郎》和《陌上桑》都记有拒婚故事,也都与“门当户对”有关。前者写一胡姬严辞拒绝“倚仗霍家势”之金吾子冯子都“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因为“贵贱不相逾”。后者写秦罗敷拒绝共载(求婚)之太守并夸言自家丈夫“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远比太守强。足见“门当户对”婚嫁观之严格,虽千百年后的今天,也还有人常提,更可见封建时代门户观念之强烈了。何况再婚的刘兰芝“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与“娇逸未有婚”之太守儿子是何等的不相称,因此,这段再婚令人疑惑,对于全诗而言,亦可谓白璧微瑕,当然,瑕不掩瑜。
郭改梅,李名丰,教师,现居湖北安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