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师责无旁贷
2009-07-22陈晓明
陈晓明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课堂教学还主要以教师的教授为主,笔者认为,要想在短期内把课堂还给学生,限定教师授课时间的做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只是在限定教师讲授的时间长短上,应该根据不同的学科、不同的年级而有所区别。
要想把课堂还给学生,必须用一种相对稳定并能持之以恒的方式约束教师的教学行为,强迫教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还给学生,让学生逐渐适应新的学习方式,只有形成教学管理制度才能做到。这种方式在现实教学中已经付诸实践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杜郎口中学的“10+35”模式已经实践了近十年,该校为了保证这一制度的落实,甚至采取了强制手段,该校崔其升校长这样说:“我们提出了一谈二警三停课的措施,老师一次上课不达标,就要找他谈话,挖缺点,指方向,找措施。接下来是警告,再不行就停课。”由此形成了杜郎口特有的“三·三贰ち”自主学习模式?
其实,限制教师的授课时间,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从教学方法上讲,它是一种包括教学形式和方法在内的具有典型性、稳定性、易学性的教学样式,这种教学样式包含着一定的教学思想以及在此教学思想指导下的课程设计、教学原则、师生活动结构等,因此算得上是一种教学模式。就如同现在一节课规定45分钟(或40分钟),也没有人对这样的强制规定提出异议,只是这种教学模式又细化了原本的45分钟的结构,限制了教师独占的时间,也因此触及了教师的“特权”,使一些教师觉得受到了“侵害”,感到自己的权威性无法体现,个性被限制了,说到底,这还是“教师中心”意识在作怪。限制授课时间,就是要使教师的思维围着学生转,教师的教学方式服从于学生的学习方式,使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回归到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上来。
既然是教育,就要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为此,应该研究什么样的时间分配比例是合理的,要探讨合适的教学方法,设计有效的课堂管理模式,也包括班集体的组织形式、教室桌椅的摆放、黑板的布局,乃至每一个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所作所为,这些都需要系统地研究和探讨,这不仅仅是限定一个时间比例就能够解决的,应该用一种系统工程的思想来统筹安排。例如,对于时间比例分配的问题就需要科学的研究,脑科学研究表明,成年人精力持续集中的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青少年大约10分钟,儿童一般在5分钟左右,利用好这段宝贵的时间,是学习效果事半功倍的基础。另外,从学习效果上看,阅读、讲授、多媒体教学的学习效率都不超过30%,而实践、讨论、互教互学等学习方式的学习效率都在50%以上,对于所有的学习内容,需要由教师讲的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学习方法等内容,而哪些内容可以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实践学习等学习方式进行学习,这些都是需要合理分配的。因此,安排好课堂的整体结构,何时教师讲授,讲多少,何时学生活动,如何动,分配教师的“讲”与学生的“动”的时间比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尽管无法用一个固定的授课时间去要求所有的年级、所有的教师、所有的课,但是,要在现阶段尽快改变目前课堂教学的形式,抵消教师固有的教学习惯和学生已经形成的学习习惯二者形成的逆向合力,必须要用“强制”的手段、固定的方式来解决。当然,在具体的时间比例分配上不能一刀切,要由具体学科的教师通过研究,自己提出比例,并做到相对稳定,大家都强迫自己去努力适应这个比例,正确理解教育规律,并通过实践总结出一套学习方法和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这样既可以促进教师在教学中研究,又能促进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方式。同时,这种做法也要配合以必要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管理的改变,教师要从过去课堂的主角地位转变为管理者,要认真研究新课程标准,整合教学资源,安排好课前、课上和课后的学习内容,设计能引起讨论、值得讨论、并能通过讨论和学习深化教学内容的问题,使学生能在课堂上一起交流、共同协作学习。由此可见,约束了教师的讲授时间,对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对课堂的掌控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一个教学过程中,教师作为学生的学习伙伴和引领者,在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尽管说每个课堂都拥有特定的教学内容、特定的教师、特定的学生、特定的场景,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课堂,教学是教师具有创造性的个体劳动,教无定法。但是,教师能不能不受任何外在形式的约束,像一个“说书者”那样,只要自己努力,使出浑身解数,把全部内容用尽可能吸引人的方式讲给学生,这就算是完成了教学任务?还是应该说,任何教师的教学方法的选择,都应该以学生终身发展为目的,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教”以“学”为目的,“教”为“学”而服务,“教”是为了“不教”?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还是应该限制一下教师的教法,至少应该强制教师从课堂“中心”位置上退下来,因此,把课堂还给学生,教师责无旁贷。
(责任编辑韩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