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创业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09-07-21徐洪才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徐洪才
十年磨一剑,深圳创业板市场的即将正式推出,实在是来之不易。经验表明,建立创业板市场,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和资源向中小创业企业和新兴行业流动,对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因此,我国中小企业应该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这一运作平台,借创业板市场推出之东风,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一,中小企业要树立正确的融资和投资的理念,着眼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固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但融资只是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手段,而且创业板市场对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不仅限于融资,创业板市场还有助于中小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和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就融资而言,企业必须考虑长远发展、符合发展战略,要避免业务扩张的盲目性和融资的随意性;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所处阶段,选择与其项目管理能力相适应的融资和投资方案;结合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前景,对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募股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出合理安排,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二,中小企业要做足自身的功课,尽快掌握创业板市场的相关规则。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较低,目前国内达到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有很多,因此不可避免地将会出现“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我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企业必须深入学习和理解创业板市场的游戏规则,满足创业板市场对企业上市的要求,自觉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保证资产的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和机构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能有同业竞争,要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高成长发展的潜力,等等。中小企业只有把自身的功课做足了,才能在创业板上市的竞争中胜出。
第三,中小企业要科学地制定和调整企业经营与发展的战略。面对新的竞争形势和发展机遇,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应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对公司战略做出适当调整,找出自身比较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我认为,企业战略的本质就是培育核心竞争力,也就是开发独特产品的能力,发明专有技术的能力,创造新商业模式的能力。在这里,主导产品是精髓,创新是灵魂,合理的财务结构是保障。具体表现为六个方面内容:公司组织制度、财务制度和层级结构,以及集权与分权的安排;产品结构和技术方向;市场结构,处理好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单一市场和多元市场的关系;生产能力投资与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软实力投资的比例;多元化战略或专业化战略的选择;资产负债结构,包括资产负债率、长期债与短期债的比例,等等。
第四,中小企业要苦练“内功”、推行“精益管理”,特别要规范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大有潜力可挖。在市场形势好的时候,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差距表现为赚钱的“多与少”;在眼下金融危机时刻,经营管理水平差距则是企业“生死攸关”的问题。眼下,中小企业应该收缩战线、攥紧拳头,把有效资源集中于主营业务、集中于能赚钱的板块,同时要狠抓精益管理。我国企业在成本控制、研发能力、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品牌战略、营销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诸方面,与世界先进企业还有很大的差距。差距就是潜力。科学分析表明,我国现行生产和物流过程中大部分环节是不创造价值的。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一定会大大提高效率。
第五,中小企业应积极储备能胜任创业板市场业务运作的各类专业人才。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创业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板市场运作对市场参与者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但是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少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目前,全球金融危机还没有出现根本性反转,大量的专业人士因此找不到工作。这是一个极为有利的时机,中小企业可乘机吸纳熟悉金融、会计和法律的专业人员加盟,同时加强企业高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企业内部人才培养,为借力创业板市场做好充分的人力资源准备。
(作者为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
创业板大事记
1998年1月 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
1999年1月 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2000年4月 周小川表示,中国证监会对设立二板市场已作了充分准备,一旦立法和技术条件成熟,我国将尽快成立二板市场。
2003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7年8月 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
2008年3月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8年3月17日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2008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2日 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就创业板规则和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3月31日 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