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中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

2009-07-08黄金成保佳福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8期
关键词:东突

黄金成 保佳福

摘要恐怖主义威胁是当今世界每一个国家无法回避的问题,中国亦不例外。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所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发生了变化,不但有“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现实恐怖威胁,还有其他几股可能走向恐怖主义的势力的潜在恐怖威胁,以及近年来日趋活跃的“个体恐怖犯罪”。本文试图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和现实的分析,对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问题做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恐怖威胁“东突”“藏独”“个体恐怖犯罪”

中图分类号:D0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210-02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它的泛滥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严峻现实,目前中国亦深受恐怖主义之害。总体而言,中国目前所受到的恐怖主义威胁有三方面:一是来自国际恐怖主义的威胁,主要是“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现实恐怖威胁;二是国内几股可能受到国际恐怖主义影响而走向恐怖主义的势力,它们是中国面临的潜在恐怖威胁;三是虽没有受到国际恐怖主义直接或间接影响,但近年来日趋活跃的具有恐怖性质的“个体恐怖犯罪”。

一、目前中国面临的主要恐怖主义威胁——“东突”恐怖势力

(一)中国反恐斗争主战场

同世界上大多数恐怖势力一样,“东突”恐怖势力把矛头指向无辜平民,采用爆炸手段,以制造恐怖气氛、扩大影响。“东突”恐怖势力不但把矛头对准汉族群众,也对准维吾尔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破坏民族团结。来自公安部的数字显示,最近十几年来,新疆地区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在中国境内外共制造了260多起恐怖事件,造成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基层干部和宗教人士等160多人丧生,440多人受伤。

“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面临的主要恐怖主义威胁,它一方面鼓吹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主义,另一方面积极从事恐怖活动,在中亚、南亚地区活跃,宣传宗教仇恨思想,鼓吹“圣战”,公开号召中国境内极端分子通过爆炸、投毒等手段,针对幼儿园、学校、政府等目标制造恐怖事件或袭击中国武装力量和政府部门。因此,“东突”是威胁我国国家安全和地区稳定的一个重要恐怖主义组织,新疆已经成为中国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主战场。

(二)“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恐怖势力的一部分

“东突”与国际恐怖势力一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和“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两个组织已经被联合国列为明确制裁的恐怖组织。“东突”恐怖势力的恐怖犯罪活动表现出了暴力性、恐怖性、组织性和国际性,就性质而言与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是一致的,它已经成为国际恐怖势力的组成部分。2003年3月,“东突解”两名成员在吉尔吉斯斯坦劫持了一辆新疆喀什地区运输公司客车,将21位乘客和司机全部枪杀并焚车灭迹,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表示,“东突”恐怖势力已经成为国际恐怖势力的组成部分,它与国外塔利班、“乌兹别克斯坦运动”、“基地”组织等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组织联系密切甚至结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冯希光说,境外“东突”恐怖势力在境外建立了许多组织,其中“东伊运”、“东突解”与本·拉登的“基地”组织、“乌伊运”等恐怖组织以及车臣恐怖分子有密切联系,甚至形成共生关系,接受其资金、武器援助,在塔利班的训练营地受训,并积极参加阿富汗、车臣和费尔干纳的“圣战”,以提高恐怖实战技能。

(三)“东突”恐怖势力的新动向

“9·11”事件以后,“东突”恐怖势力在世界反恐形势下,处于“蛰伏期”,但蛰伏中的“东突”恐怖势力并没有停止他们进行分裂国家的恐怖活动。目前“东突”出现了几个新的动向:

其一,试图淡化自己的暴力恐怖色彩。境外有的“东突”组织开始呼吁所有“东突”组织放弃暴力,把活动主张和方式统一到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的原则上,强调“以和平方式开展斗争”。

其二,企图争取新疆问题国际化,走达赖的路,打“民族”牌、“人权”牌;寄希望于西方反华势力帮助他们实现新疆独立的目的。

其三,试图联合起来,并调整了斗争策路。2002 年4 月“东突”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组建了“维吾尔青年联盟”,以加强对境内外维吾尔青年人的组织和控制。在组织上,“东突”力争实现“五个统一”;斗争方针上提出“全面渗透,发展和团结各种力量,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发展力量”和“立足长远”的策略。

其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活动,继续利用极端民族主义、极端宗教主义鼓动分裂,煽动宗教狂热升温。2001 年以来, “东突”分子不断利用宗教进攻,鼓动民族情绪,煽动宗教狂热, 对抗政府,企图以教压政;同时还大肆宣传对异教徒的“圣战”,宣传对异教徒的“圣战”要有充分的武器准备,宣传妇女也应参加“圣战”。

总之,“东突”对国家的统一、国家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对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同时也对中南亚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构成威胁, 因此, 它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公敌, 也是全人类的公害。

二、正从暴力走向恐怖的势力 ——“藏独”势力

(一)受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影响的达赖集团

在全球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泛滥的特殊时代背景下,达赖集团的暴力指导思想受到了影响。据专家称,从20世纪80 年代开始,达赖集团便同“东突”恐怖组织等境外分裂势力勾结,成立恐怖联盟,达赖集团中的多名高层人士经常与“东突”恐怖组织密谋,妄图加大对我的骚扰和破坏活动。

同时,达赖集团还加紧同国际恐怖组织勾结,并借此来扩大支持他们的分裂阵营,使更多的打着民族和宗教旗号的恐怖组织承认达赖集团。有专家指出,达赖集团曾派要员同西班牙“巴斯克”恐怖组织签定了相互承认的秘密协议,另外,达赖集团中的“藏青会”成员频繁与尼泊尔反政府武装和克什米尔、斯里兰卡泰米尔等组织接触,寻求相互支持,达成相互提供粮食和武器等协议。

可见,当今世界不断蔓延的恐怖暴力事件和恐怖主义思想对达赖集团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影响下,“藏独”势力正一步步走向恐怖主义。

(二)达赖集团走向恐怖主义的先锋——“藏青会”

在达赖集团内部,提倡暴力的思想和倾向越来越明显,并且已在境内外制造过多起暴力事件,目前达赖集团内部激进派势力逐渐得势,具有明显的恐怖主义倾向,其中的“藏青会”是典型代表。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流亡国外十几年的达赖集团,见“独立”无望,“流亡藏人”中的一些青年开始出现厌倦和颓废的倾向,甚至对藏语文和藏装都不感兴趣。为改变这种情况,1970年,达赖直接授意成立了“西藏青年大会”,并鼓动藏人“拿出决心和勇气”,追求实现“西藏独立”的目标。达赖想借此打破历史上形成的地区界限和教派矛盾,把“流亡藏人”中的青年组织起来,为“藏独事业”培养“接班人”。

“藏青会”成立之后,迅速在南亚及欧洲“流亡藏人”多个主要居住区建起分支机构,如今拥有81个分会,成员3万多名,遍布世界各地“流亡藏人”居住之处,集中分布在印度、尼泊尔、不丹、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地。“藏青会”自建立之日起,就不断制造暴力活动,其“宣言”中甚至鼓吹: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任何手段。

最近十几年,由于达赖集团所图谋的“藏独事业”发展缓慢、形势不利,“藏青会”暴力倾向便日益加剧。目前,“藏青会”作为达赖集团中最激进、暴力倾向最严重的“藏独”组织,其成员在“流亡政府”工作人员中所占的比例超过80%,并且其第一代骨干人员现已进入达赖集团领导核心,因此,“藏青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达赖集团未来的走向。

2008年,现今的“藏青会”主席次旺仁增接受意大利《晚邮报》的采访时称:“对西藏独立事业而言,使用报复性人体炸弹是一个发展方向。”他甚至进一步鼓吹用自杀式袭击谋求“藏独事业”——“现在可能已经到了西藏抵抗运动采取自杀式暴力手段来进行抗争的时刻了。”2008年拉萨“3·14”事件中,“藏独”分子烧杀无辜平民、暴力打砸抢,并为更大的暴力行动准备了大批武器。是其从暴力走向恐怖的有力证明。可见,从暴力走向恐

怖,“藏青会”成为“藏独”组织中激进和暴力的“代表”。

三、中国面临的潜在恐怖威胁 ——“法轮功”组织及“台独”势力

(一)逐渐走向暴力恐怖的“法轮功”组织

随着物质文明的日趋发达,人们过分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导致人际关系淡漠,人的个性发展受到压抑,精神空虚,这种物质和精神发展失衡的现象使人们产生了一种脱离社会、反社会、反人道的倾向,一些邪教组织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倾向,发展成为邪教恐怖主义组织。邪教恐怖主义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一部分,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加拿大、瑞士等地的“人民圣殿教会”等异教即属此类邪教恐怖组织,他们愤世嫉俗,追求宗教回归,鼓吹世界末日将至,甚至采取恐怖手段与世对抗或“自行实现末日”。 而“法轮功”组织本质上属于邪教组织,具有向邪教恐怖主义发展的潜在危险。

另外,“法轮功”组织在继续与中国政府进行对抗的过程中亦充分体现了其暴力恐怖主义的倾向,加上当前国际恐怖活动频频发生,对“法轮功”组织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与诱导作用,使其走上恐怖主义这一邪路的可能性增加。在李洪志的蛊惑下,近年来“法轮功”顽固分子频频进行暴力活动,犯罪活动较突出,除蛊惑其成员杀人、自焚及策划一些集体性的事件来破坏社会的安定、引起民众的恐慌外,还公然冲击我驻外使馆,利用非法电视信号攻击我国鑫诺卫星,其行为危害了国家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恐怖主义犯罪的倾向明显。

(二)特殊条件下可能走向恐怖主义的“台独”势力

政治领域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激化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导致一方或双方采取恐怖手段。近年来,“台独”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猖獗,武装、暴力对抗大陆和平统一的倾向明显,在一定条件下存在恐怖主义犯罪的潜在诱因。2005年通过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如发生‘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的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由此可见,海峡两岸存在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而一旦开战,少数的“台独”极端势力对大陆进行恐怖主义破坏、发动恐怖袭击的潜在可能性极可能会变为现实。

四、日趋活跃的恐怖威胁 ——“个体恐怖犯罪”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个体恐怖犯罪”这一概念,它也不属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范畴,这一概念是目前一些专家学者对某些具有严重危害性、造成社会恐慌后果的严重犯罪的统称。概括而言,“个体恐怖犯罪”是指以武力报复公共群体、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为目的的一种恐怖性质的犯罪。

简要回溯一下近年来我国发生的这类“个体恐怖犯罪”:2001年靳如超制造的“石家庄爆炸案”;2001年河南平舆县黄勇在该县的网吧等场所诱杀17名中学生一案;2002年大连人张丕林制造的北航“5.7”空难;2003年黄翔制造的北大清华爆炸案;2003年1月重庆飞往成都的B3403航班爆炸案;2003年2月辽宁锦州人董跃制造的国航CA1505航班纵火案;;2004年2月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2004年9月江苏沭阳农民杨国柱制造的砍杀幼儿园儿童案; 2004年10月阳进泉制造的长沙公交车发生爆炸案;2008年云南李彦制造的昆明7·21公交车爆炸案及昆明文化巷萨尔瓦多酒吧爆炸……

“个体恐怖犯罪”的日趋活跃,有着复杂的社会和政治根源。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这些社会矛盾可能成为滋生恐怖犯罪的温床;另外,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利益分化所引发的不同经济利益群体的矛盾冲突,当这些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那些认为自己被社会抛弃的人和自认为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组成的“社会孤岛”就可能采取恐怖手段。另一方面,中国虽然有很多机制来处理社会矛盾和不满情绪,但这些机制的改革步伐大大落后于社会矛盾多元化和复杂化的速度,如信访机制的弱化、司法的不公正、政府调处能力下降等,使得矛盾激化、社会不满情绪缺乏正常合法的宣泄渠道,“大部分人能忍就忍,但少数人就可能铤而走险。”

这些“个体恐怖犯罪”有其共同的特点:攻击对象为公众,面向公共群体进行武力报复,具体目标不确定,而且,这些事件一般都是突发的,往往无法预警。在我国《刑法》中,由于缺乏政治动机,对“个体恐怖犯罪”没有定义为恐怖活动犯罪,而被归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具体的“故意杀人罪”等罪名。

事实表明,“个体恐怖犯罪”在当前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更为现实的威胁,有学者认为,对于这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恐怖气氛和社会恐慌的犯罪,应作为恐怖活动来打击。然而,与真正意义上的恐怖主义犯罪相比较,“个体恐怖犯罪”在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等方面有着根本的区别,它的背后没有犯罪组织的指使,也没有系列作案的策划,而是一种孤立的、单独的犯罪。因此,“个体恐怖犯罪”是一种恐怖性质的严重刑事犯罪,它是中国目前的“准恐怖威胁”。

猜你喜欢

东突
“东突”分子投奔ISIS路线图
“东突”囚犯为 未来去向焦虑
本 期 导 读
“东突”囚犯要来 帕劳耕田捕鱼
“东突”囚犯不想去遥远小岛
“东突”囚犯 想在百慕大开餐馆
“东突”囚犯发愁未来生活
“东突”囚犯被指太受美军“礼遇”
“东突”散发传单,新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