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农村公路管理
2009-07-05卜国圣
卜国圣
(六盘水市盘县石桥镇交通管理站,贵州 盘县 553737)
中图分类号:U41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9-092-01
摘要:结合当前农村公路管理的现状,分析了农村公路管理的不足,然后从公路维护的责任,经费,方法等方面笔者提出了农村公路管理的几点意见。
关键字:管养分离;公路养护市场化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要性认识不够。
农村通公路和农村道路路面硬化后,部分管养单位和沿线群众认为农村行路难问题解决了,可以高枕无忧了,无须浪费更多的人力财力去养护,这种思想也就淡化了爱路护路的意识。事实上,一些农村公路建成后,由于失去管养很快遭到损害,致使公路的使用寿命大为降低。据统计,现投入使用的农村公路提前损坏率约为60%,有些公路使用不到一年、甚至还未通过验收就遭到大面积损坏,使用率不足正常使用率的十分之一。
2.前期建设标准低,遗留隐患大
特别是最近几年建设的农村公路,由于上级补助标准低,自筹资金困难,加上部分建设单位赶工冒进,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使用寿命短,基础比较薄弱,增加了养护压力。
3.资金缺乏保障
县、乡(镇)两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少,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加上大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影响下,使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由于县、乡(镇)、村三级财力有限,近几年来在农村公路建设当中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特别是村一级更是负债严重,无力再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养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得不到保障。
4.超限运输造成道路损毁非常严重
由于行驶农村公路的车辆超限运输,我县的大部分道路损毁严重,甚至造成交通中断。目前,我省只是在国、省道上设立专业检测站进行治超,且须经省政府批准,对于农村公路县、乡道的治超,现在无法实施。对于超限的车辆,我县目前只是在受损较严重的路段设置水泥墩等路障(限宽)限制重车通行,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5.管理体制不健全
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农村公路养护必须严格执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
理原则。但是,由于各级政府财力不足,县、乡(镇)、村一级养护压力增大,对损毁的县、乡、村道更是无能为力。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几点建议
1.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
由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不含养路段管养的道路)。村一级由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护路公约》,严格执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原则。县交通局监督和指导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村道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要积极投入力量,和村级共同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由村级负责,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争取乡(镇)一级的扶持。
2.加强宣传,培养全民爱路护路的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制作板报、宣传车巡回宣传、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意义,培养全民爱路护路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
3.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一是正常养护经费要用在公路养护上;二是积极争取省上养护经费的投入(省即将每年安排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按照每公里每年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进行统筹安排);三是县、乡两级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除正常养护经费、摩托车养路费以及省即将统筹安排的养护工程经费外,不足资金应由县、乡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四是充分利用 “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引导沿线村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上级下拨的养护资金和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的养护资金由县交通局监督使用,并接受各级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
结合农村公路本身特点,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沿线群众的积极性,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积极推进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建立养护工程和正常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行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完善、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公路养护效率,提升养护质量。农村公路县道养护和乡道、村道中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大中修、桥梁、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有养护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乡道及村道的正常养护可结合当地实际,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沿线村民。 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别困难并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乡、村公路,可以通过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由个人(农户)分段进行养护。
5.提高管养水平,规范路政管理。
加强对所有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和具体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对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要求等进行详细授课,普及公路养护基本知识,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为做到时时管理、天天养护,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督促各单位每月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检查评比,确定优、良、次、差等级。县交通局每季度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存档。每半年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路政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在路政管理工作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公路沿线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爱护公路的自觉性;坚持巡路制度,重点对在公路上占路为市、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破坏公路和行道树、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