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思考
2009-07-01陶雨花
陶雨花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增长较快,投资的区位和行业越来越广,跨国并购成为了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践还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致使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效益不佳。从战略上看,首先应培养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同时应根据对外投资行业的不同选择相应的投资区位,并且对外直接投资也应采取适当的方式。
关键词:对外投资主体;对外投资区位;对外投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0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185-02
一、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培养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速度较快,各类企业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通过改革、改组和改造,形成了一批具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但整体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实力依然不是很强。并且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对外投资主体跨国程度较低,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因此,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国的对外投资实践,必须培育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
能充当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企业首先应该是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这些企业,一方面应加紧练好“内功”,注重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身核心能力建设。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国家也应给予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必要的支持。国家支持可以有多种方式,如成立一个专门负责拓展国内企业海外发展的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东道国投资机会的信息;对对外投资企业的产品,国家需要进口的,在同质同价的条件下,企业可以申请纳入国家进口计划,优先安排进口;对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对外投资企业予以津贴支持等。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相对优势行业和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正处于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更需要政府的支持,从而奠定企业国际化生产和经营的基础。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培育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企业,不是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确定,而是看企业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任何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企业都可以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特别是那些产品在国外市场已经有些影响力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到国外投资,有比较明确的市场,营销费用较低,即所谓“先有市场,后有工厂”。而不论这些企业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一些民营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已经具备了开展跨国投资的条件,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都已不同程度走向国际市场。从现实国际情况出发,我国尤其应大力培养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因为某些东道国对作为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背景十分敏感。某些西方国家担心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收购会危害其国家安全,因此,会对中国国有企业很警觉。2005年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可就是典型例子。但不能因此说国有企业就不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二、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与区位选择
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必须把行业、区位结合起来选择才有意义。应该在重点国家、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上突破,而不是在全球及所有领域全面开花。
选择国别或地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据不同行业的项目性质选择国家或地区,而无论它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第二,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取由近及远的策略,优先考虑周边国家。
1.以获先进技术为主的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与区位选择
以获取国外先进技术为主要目标的对外直接投资,投资的行业包括汽车制造、高新技术等,可以在发达国家与当地高技术公司或风险投资公司合资创办研究与开发型公司,充分利用当地的技术资源优势,了解和把握国外新技术发展的最新动向,以此作为开发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的基地。可以到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进行直接投资,这些国家总体投资环境良好,并且具有某些特殊的区位优势。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意识到,通过在美国、英国等国家设立研发和地区总部,可以获得包括世界一流的研发、高水平和灵活的人才队伍以及先进的教育体系等战略资源,增强企业竞争力。
2.以获取市场为主的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与区位选择
以获取市场为主要目标的对外直接投资,投资行业涉及机电和轻工服装业,应选择发展中国家为主,同时也可以选择部分发达国家作为东道国。
发展中国家中,以我国周边国家为优先。例如,食品业、纺织机械设备制造业、食品加工工业的机械设备业、纺织业、服装制造业等可以到越南、尼泊尔、土耳其、泰国、柬埔寨、巴基斯坦等国家进行投资。一方面,农产品深加工在这些国家受到鼓励,为此,需要引进加工工业的机械设备;另一方面,中国在农产品深加工及技术设备方面比较优势明显。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在这些国家投资建立水果等食品加工厂,利用当地原料生产鲜果汁、罐头、糖果等系列产品。同时,投资生产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切片机、烘培机械、搅拌机、灌装机及各种食品生产线。因为这些国家目前生产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资金匮乏,市场缺口较大。并且这些国家已开始实施吸引外国投资的一系列新规定。有些还是专门针对中国企业的。以越南为例,中国企业在越南口岸经济区可设厂,越南政府给予诸多优惠政策扶持发展;中国的货物通过越南运往东南亚其他国家,享受和越南企业同等待遇;鼓励中国企业到越南内地投资办厂,产品出口东盟各国等。
此外,在部分发达国家也可以在机械、轻工等行业为获取市场而进行直接投资。中国有许多轻工产品销到欧洲,但这些产品都是通过中间商销往欧洲的,主要利润掌握在中间商手中。中国一些产品,如家电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已趋白热化,利润空间已不大。但这些产品在欧洲却仍有商业机会。比如,纯平彩电,中国2 000多元人民币的同档次产品,在欧洲要卖到1 000多欧元。但欧洲对进口中国彩电有限制。因此,可以到欧洲直接投资,如到德国。因为德国近年来一些州、市的贸发局把吸引以中国投资为主的外国投资作为工作重点,出台了许多鼓励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并且由于德国经济不太景气,德国企业面临很大压力,一些中小企业有与中国企业进行深层次合作的强烈愿望。通过在德国设立合资企业或并购德国公司,中国产品可以绕过欧盟的贸易限制,从而更好地占领欧洲市场。
3.以获取资源为主的对外投资的行业与区位选择
以获取资源为主要目标的对外投资,行业涉及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森林、木材加工、造纸、采矿等。投资的区位当然应选择具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或地区,而无论这些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如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进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管道投资。到东南亚国家进行石油和天然气、森林等资源的开采投资。如缅甸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森林资源,尤其是缅甸森林覆盖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50%。在其林木中,柏木和红木等优质木材的数量相当可观。虽然缅甸木材质地优良,但其加工技术落后、工艺粗糙。而我国森林覆盖率低,国内的家具及家装行业对林木的需求量非常大。中国企业可以到缅甸投资,与缅方组建木材加工合资企业。对于蕴藏着丰富资源的亚洲市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前景广阔。
三、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选择
首先应该在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之间选择。因为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到那些资本市场还不十分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应采用绿地投资方式。到那些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可以采用跨国并购的方式,但对后者应十分谨慎。因为目前中国企业缺乏国际并购经验,战略规划和管理水平较低,使其在并购过程中面临信息缺失、法律风险和文化冲突等不利因素,这往往是导致并购失败或结果不理想的原因。
在绿地投资与跨国并购方式选择以后,具体投资的方式既可以采取全部股权参与,也可以采取部分股权参与,甚至采取非股权参与。在现代国际投资中,非股权参与方式也是国际直接投资的具体方式之一,包括许可证合同、管理合约、合作开发、工程承包等。
一般地,在股权参与方式中,以我国企业目前的实力,可以合资方式为主。尤其是在我国周边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投资时,可以以中方出技术和设备、对方提供厂房和原料建立合资企业,这种方式也是这些国家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就像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利用外资方式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为主一样。
在非股权参与方式中,应以中外合作经营、中外合作开发、国际工程承包为主。国际工程承包方式是我国企业具有几乎是绝对优势的对外投资方式。尤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可以广泛采用。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以工程换能源”的新方式。这是一种互利共赢的方式。如中国商务部与巴西有关部门签订了“工程换能源”的合同备忘录。据此,中国将负责对巴西的一处港口进行投资建设,投资额为10亿美元,作为回报,巴西将向中国提供等值的铁矿砂、石油及铝矾土等原材料。
因此,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对外投资的方式参与有关国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