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给予充分肯定”句式
2009-06-25冯明
声屏世界 2009年5期
冯 明
无论是报纸还是广播电视,大凡涉及领导视察、考察、调研工作时,最后都会出现“某某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的语句,这种用法县(市)级媒体较流行。这样的语句用法不知始于哪位新闻记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样的用法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不符合新闻规律。
缺乏辩证法。领导视察、考察、调研时,所到之处、所及之人和物难道尽是好的,没有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吗?为什么就没有批评的声音呢?这不是记者之过错,那是谁的过错?别忘了,记者担负着典型报道、热点引导、舆论监督的三大职责,舆论监督职责千万不要成为摆设。
与新闻规律相悖。新闻规律要求新闻凸现新闻事实,具有鲜活性,而“某某领导给予充分肯定”的语句概念模糊,只有共性没有个性,在千篇一律的语句中淹没了新闻事实、淹没了新闻亮点,这样的新闻使人看后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记者惰性所致。记者使用这样的语句“跟风”是记者贪图省力、省心,自身惰性所致。记者跟随相关领导到某个地方、某个单位视察、考察、调研,要不甘于只当“二传手”“文抄公”,要肯动脑筋,善于分析,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后,寻找出该地方、该单位的个性特色,及它们所处的显著位置,然后经过一番思考,这样记者写出的稿子才不会落入俗套,才会让受众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