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县市级地税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的思考
2009-06-25孟丽王倩
孟 丽 王 倩
摘要:县(市)级地税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亟待提高,政府应积极探索提高其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途径,从工作观念、信息化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扎实有效地提升地税系统办事效率。
关键词:县市级地税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观念
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直接决定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办税效率,最终影响到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目前,摆在县市级地税机关的一个重要障碍是其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纳税人需求的问题,因此积极主动提升地税系统办税效率是我国税务机关的当务之急。
一、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办事效率
(一) 树立平等的观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长期以来,我国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受“官本位”意识的影响,狭隘地认为自己与纳税人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严重影响了地税机关服务于民的初衷。(二)树立主动服务的观念,由被动办税转向主动办税。税务部门要摒弃僵化、被动的服务意识,用积极主动、真心诚意的服务,通过职能重组,优化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来提高效率,从而缩短办税的承诺时限,为纳税人节约宝贵的时间。(三)树立民本观念,以纳税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效率的根本标准。税务机关可以建立客观的纳税人评价监督体系,将纳税人满意度作为评价纳税服务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让纳税人接受服务以后对工作人员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培训,提高办事效率
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对税务硬件系统的的投入力度,但工作人员运用信息化的能力仍然与信息化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在地税税系统中真正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人员不多,既精通计算机网络应用又精通税收政策的复合型人才则更少,有的县级税务机关竟无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靠一般专业人员维持信息系统的运转。税务机关整体计算机应用水平也不高,仍有一部分人员不会操作计算机,会操作的人员中具有较高应用水平的人也不多,软件开发和硬件维护的人才队伍更加缺乏。税务机关信息化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务系统信息化的建设进程。因此,加大培训计算机信息化人才势在必行。
县市级税务机关应注重信息化人才的吸收与培训。其一,每年有计划地招收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为主,尽可能招收硕士毕业生,以提高人才“层次”,形成信息化技术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并有计划地选送一批有发展前途的专业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提高其专业水平;其二,加大对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大部分县局都建有电教室),多办计算机知识培训班,对专业人员和税务人员分层次培训,时间可长可短,内容上分为普及班、强化班、专业班。
渭南市地税局在信息化人员培训方面为全国地税系统树立了榜样。市局除了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计算机专业培训外,还在全员开展了大规模干部计算机教育、培训、考试工作,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成为考核各县局年终工作的重要指标。截至2006年底,全局计算机专业人员69人,全系统共有1405人通过省一级计算机等级考试,694人通过省二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分别占在岗总人数的9既和45%。一大批既懂税收业务,又懂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人才有力的促进了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治税思想。①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由于地税系统传统的人事管理存在弊端,缺乏有效的激励方式和约束手段,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力性、创造性,无法发挥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潜力,导致了整个组织办事效率低下。
现行的县(市)级地税机关大多采用只采用单一的激励机制,在人员众多且庞大的税务机构里,激励的形式过于单一化会减弱人员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对工作报得过且过的态度,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另外由于存在暗箱竞争、恶性竞争等不良竞争手段而导致税务人员内部的“非公平感”, 这种原有的“内部竞争”不但不能带来行政效率的提升,相反还会模糊组织整体目标,损害部门绩效。因此要建立良性的内部竞争,其核心是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薪酬激励方面,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与薪酬挂钩,工作成效越高薪酬就越高,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绩效推出可以一次晋升多级,或者在最高工资限额之上另加奖金,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②在职务激励方面,把好“楼梯口”,建立能上能下的职务升降机制,充分体现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畅通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既可以激励获得晋升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让确实不能胜任的工作人员获得重新定位的机会,同时也给有能力的其他人员创造更多的晋升机会;在个人绩效激励方面,税务部门的绩效评估可根据管理效率、质量、公共责任、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的判断,对税务人员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以等级确定分值,再通过分值系数计算税务人员的收入。只要个人的等级提高,工作业绩提升,即使由于职位稀缺的原因而无法在行政序列上得到晋升,但在收入待遇上仍可以获得激励。同时,在县市级地税系统应该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对机关办事人员的行为给予监督和约束,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只有激励与约束机制之间实现整体协调,达到激励约束相容,才能发挥绩效评估的功能。◆
参考文献:
[1] 李小海.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 温建华.渭南市地税局征管信息化建设研究.[D]西安理工大学毕业论文
[3] 李靖.管理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 李汝胜,谢超.关于提高纳税质量的探讨.资本纵横.湖北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