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务管理体制 促进集团转型发展
2009-06-25潘来喜
潘来喜
【摘要】文章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财务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本集团财务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以适应现代集团公司管理的需要。
【关键词】财务管理;创新;体制;机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是集煤炭产、运、销为一体,兼管全省地方煤炭统一销售的大型企业。企业综合经济实力在国内500强中名列94 位,在全国煤炭企业居第3位,经过20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发展基础和发展优势,集团公司拥有资产总额近380亿元,净资产100多亿元,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覆盖面较广的煤炭运销组织管理网络,拥有遍及全省煤炭主产地的运销基础设施。但由于集团公司是以收费为主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公司制重组改制而来,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种种弊端,只有改革和完善现有财务管理体制,才能适应现代集团公司管理的需要。
一、财务管理的现状
原山西煤炭运销系统作为由多层次法人组成的企业系统,拥有的资源分布于各层级的企业中。中间环节多,管理的链条长,各子、孙公司拥有相对独立的资源配置权利。
(一)产权关系复杂化
集团公司内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不同的持股方式。既有垂直持股方式,也有环状的持股方式,还有环状持股与垂直持股结合的方式,由此而使公司内部产权关系十分复杂。
(二)财务主体过多,过于分散
全系统法人主体过多,造成体制不顺,利益关系复杂。多头对外,利益竞争,形成经营过程的零散和市场的分割,弱化了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决策运作的统一性。经销主体过多,重复设置机构,成本、费用过大,致使吨煤费用大大高于经销差价,户均盈利甚微或虚盈实亏。
(三)财务决策多层次化
集团公司母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与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别处于不同的管理层次,各自的财务决策权力、内容也各不相同,导致控股公司内部财务决策的多层次化。
(四)关联交易普遍化
集团公司内部的母子公司之间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些关联交易。不少关联交易采取协议定价的形式,关联交易使利润在各公司之间分配转移。关联交易的定价成为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一个主要财务控制问题。
二、理顺产权,确立体制
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主要是集团内部的财务控制权分配问题。财务管理体制应选择集权与分权制即统分相结合的模式。在这种体制下:一是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的重大决策均由母公司制定和部署;财务资源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成本,防止财务风险;充分利用母公司的各项资源,健全机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力保证母公司决策的贯彻执行。二是各子公司可自主制定相应的生产经营决策,有权对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各子公司适时适地作出有效决策,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
为与以上财务定位相配套,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的现状和特点,应构建煤炭运销集团统分结合的集中管理模式。即采用三级管理、两级集中的管理制度建设模式:集团总部对集团二级单位采用定期集中管理模式,集团二级单位对三级单位采用实时集中管理模式,由集团总部控制预算和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一)纵向整合
按照“战略决定结构”的思想,煤炭运销集团应压缩为三大管理层级:集团总部一级,为战略管理中心、投融资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市级分部二级,为子集团独立法人,为运营管理中心;市域县级基层为三级子公司或分公司,为利润中心。有外部股的市域内公司原则上保留子公司。实现扁平化管理,不高于或尽量少设三级子公司。
(二)横向整合
按照“消除内部竞争,一致对外”的要求,煤炭运销集团内部主营业务相同的公司,按照集团内部供应链(模拟市场链)的要求,分别以省直本级、市直本级、县属本级按同业务进行归属整合。消除内部同业竞争、上下竞争、相互竞争。
(三)整理股权
股权包括内部股权和外部股权。内部股权就是集团公司组建以前的煤运系统内互相之间投资及成立的股份公司,将这部分股权全部理顺整合提升为集团公司的全部股权和全资公司,对这部分公司要进行整合。外部股权就是由煤运系统内的一个或几个公司出资控股(参股),煤运系统外法人投资参股(含控股)组建的公司。将这部分煤运系统内的一个或几个公司出资股权,整合调理为一个集团公司的出资及股权,但仍保留合资公司的存在。
(四)集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式
采用三级处理方式:二三级单位分级核算,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财务数据,集团公司自上而下逐级布置各项财务指标、预算指标,管理和监督财务业务。
三、创新机制,促进发展
当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正进入集团化经营的转型期,应全面创新财务管理机制,强化集团公司集中财务管理,提高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一是以制度理财:制定游戏规则,不折不扣实施;二是用统管聚财:以财务集权为主体体制;三是抓龙头控财:以现金流为中心;四是用指标管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五是信息化增财:建信息体系,提效增值。
(一)建立以委派总会计师为核心的对分部及子公司组织及人员管理的体制
1.集团公司应当依法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向全资公司委派总会计师,控股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由集团总部向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并任命会计负责人,派出会计人员的人事、薪酬关系及考核由集团总部负责。
3.建立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在子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对于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子公司应当提交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建立以利润集中分配和使用为核心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财务税收体制
1.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子公司遵照执行;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由其董事会制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按享有的份额实行“全额分配”。(1)全资子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全额分配,即税后法定提留后全额上缴集团公司总部;(2)对于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煤炭运销集团公司通过派出董事提出全额分配议案,经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属集团公司收益全额上缴集团公司总部。
3.集团公司所得税实行依法纳税、积极筹划;统一协调、分级管理。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有关汇总(合并)纳税政策,集团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
4.争取集团管理费税前列支政策。根据国家税务部门有关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合并纳税的企业,经省税务机关批准核定集团公司向纳入合并范围的所属子公司提取的集团管理费:(1)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2)按比例提取的集团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
5.集团公司收缴子公司的利润可用于战略性投资、优化产品结构、增加企业的技改项目投资、补充子公司资本金。
(三)建立以投融资集中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集团公司投融资体制
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要体现集团总部投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的对外投资:(1)以集团总部为主,分部及子公司为辅;(2)总部负责重大及战略投资的决策和项目
组织,分部及子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执行投资;(3)对外投资要处理好总部与分部(子公司)的分工与协作配合,发挥好两个积极性;(4)必要时,可以授权子公司一定限额的项目投资,但要经集团公司批准。
2.集团公司总部要统一管理集团的对外筹融资。(1)子公司对外筹资需报集团公司审批;(2)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要统一管
理集团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工作,原则上实行“统借统还制”;(3)子公司筹资应首先选择集团内部筹集,若内部筹资不能满足需要,通过集团公司综合授信借款、申请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组合筹资;(4)凡是引起注册资本增减变动的筹资活动,子公司应当提出方案,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实施;(5)子公司短期筹资活动可以自行决定并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子公司长期负债筹资活动,应当由子公司提出方案,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股权筹资管理:(1)发行股票; (2)吸收股权。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股票和吸收股权筹资必须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参股子公司发行股票和吸收股权,集团公司通过委派的董事行使有关权利。
4.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管理集团的债券发行工作。子公司债券筹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5.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是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担保的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集团以外的单位担保。特殊情况报请集团公司审批。三级以下公司(含三级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四)建立以资金集中管理为核心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
资金管控体制
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筹资、统一结算、集中账户的资金管理模式。通过统一筹划、总体平衡、全面监控和专业管理煤炭运销集团的资金活动,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运作优势,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
2.集团公司财务部作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资金结算
中心和融资中心,在做好资金结算、融通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运用预算管理,对资金活动实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高效。
3.子公司在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上享有
本公司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在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授权下享有投资权和筹资权;应建立、健全内部资金市场化运营机制,实行资金有偿使用、有偿服务。
4.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要建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内部设置的,由母公司负责具体运作经营,以管理、协调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资金为主要业务的职能部门。(1)集团公司实行集中账户、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集中管理煤炭运销集团的存量资金。(2)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按专门账户分别管理和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重大资金支出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五)建立以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为执行准绳的山
西煤炭运销集团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1.集团总部应制定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来规范成员企业的财务行为,统一集团成员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对成员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控制。
2.2001年原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组织编写了《山西省煤炭运销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从2002年起在全省煤炭运销系统的所有企业执行,实现了会计核算的“五个统一”即:统一的会计政策,统一的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统一成本的计量与结转方法,统一会计报表格式与内容,统一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软件。按新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要求、集团公司新体制要求,尽快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提高,还要适应财务信息化的要求。
3.为了真实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要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1)集团公司制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案,明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2)集团公司可以对内部整合、外部并购、股份划转等单位内部文件进行判断,并交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审批。
(六)建立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为重点的山西煤炭运
销集团资产管理体系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包括货币及票据、现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的管理。
1.集团公司资产管理总的原则是分级归口管理和运行安全
高效。(1)分级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根据管理权限将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职责分解到各级管理层,并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归属到不同的管理部门,实现资产的全方位管理。(2)运行安全高效: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出入库、定额储备、盘点、授权审批、账(库)龄分析等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资产运行的安全高效。
2.固定资产要制定集团公司标准,建立集团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固定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出售、出租、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的审批权限,建立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大修制度。
3.在建工程管理要划清集团公司部门职责、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职责,建立分级归口管理制度;在建工程要从项目可研、项目评估与决策立项、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及工程核算、价款支付、竣工验收与财务决算、交付使用资产管理的流程方面,建立全程内部控制制度。
(七)建立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手段的指标管财体系
1.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集团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煤运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预算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的负责人。(2)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预算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责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3)子公司的预算组织机构及职责参照集团公司设立。
2.统一组织、分级管理。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煤运集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责任制,分级设立责任中心。将预算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责任中心。
3.全面预算。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应遵循煤运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实行全面预算,对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实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考核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4.统编预算。统一制定财务计划,编制各单位预算是财务集中管理的基础。必须按照“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的要求,即各独立公司的所有收入、支出、债务、债权、资产都在预算中完整反映。编制程序严格执行“两上两下”政策,确保真实可行。
5.经过批准后的预算,全部通过资金结算中心执行并监督。
(八)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
财务集中管理的信息化体系
集团公司要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平台“资金集中收付、会
计分级核算、全面预算管理、数据综合分析”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实现集团财务信息化。集团财务信息化的实施包括会计核算系统和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两个系统。应整体一次设计,分段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