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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燕子李三”(上)

2009-06-24

龙门阵 2009年5期
关键词:李三海山作案

康 鹏 王 琰

前几年,在全国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让观众看到了一个亦正亦邪的传奇人物,他起初行侠仗义、受人爱戴,后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堕落成一名危害社会的飞贼,最终被人民政府缉拿归案。

自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民间就流传着各种关于“燕子李三”的传说。那么,真实的“燕子李三”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实际上,文学作品和影视剧中塑造的“燕子李三”与真实的“燕子李三”有很大出入。当时,全国有两个“燕子李三”:一个是河北的,一个是山东的。

河北“燕子李三”劫富济贫

河北的“燕子李三”,原名李景华,又名李鸿,1898年出生于河北涿州,幼年随叔父流落到沧州,并在此落户。

沧州是闻名全国的武术之乡,练武的人很多,李景华自幼拜师习武。由于他禀赋较好,身体轻快,渐渐练就一身武艺,爬墙上树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及。李景华从小就小偷小摸,后来跟着沧州一个卖艺班子到河南洛阳等地卖艺。一次,卖艺班子住处丢了东西,由于他有过“前科”,老板怀疑是他偷的,就把他赶走了。

李景华在洛阳人地两生,只好靠偷盗生活。其间,他在河南、湖北一带屡屡作案,不久便有了“燕子李三”的名头。一次,他见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横行霸道,非常气愤,便在夜里偷偷摸进他家,将其随身佩戴的左轮手枪偷走,用武装带把手枪吊在他家后花园,留下一张纸条,上书“‘燕子李三到此一游”。这令白坚武十分恼恨,可又怕事情传出去有伤自己脸面,就没有大动干戈。之后,李景华又在当地偷窃过几家豪门,引起了当地上层社会名流的愤恨,当局到处抓捕他。李景华为了逃避追捕,隐姓埋名去了少林寺。在那里,他学了一些轻功,更增强了偷盗本领。

从少林寺出来后,李景华流窜到平津一带活动。他作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专偷豪门富户,从不骚扰贫苦百姓;二是作案后总要留点痕迹,如仿效小说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留下写有“燕子李三”字样的纸条,以表明自己明人不做暗事。这更使得他声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绰号由此得来。

李景华作案并不是每次都能得手。手头紧时,他往往到一些大户人家去“借钱”。他深更半夜从人家房子上垂下一根绳子,绳子上头系个小口袋,别个纸折的小燕子,口袋里装半块砖头,轻轻摇动绳子,一下一下地敲打人家的窗户。识相的会把口袋里的砖头取出来,换上等量的银子。若不识相报警的,日后多多少少都会遭到李景华的报复。

“燕子李三”当然不会也没有传说中的轻功,不能在水面上点水而行,也不可能飞檐走壁,但他的武功确实非同小可。他作案的对象基本都是深宅大院,高墙阻隔、护卫森严的大户人家。在这些地方,他能来去自如,可见他的超常手段。据李景华被捕后的辩护律师蔡礼先生回忆,李景华可以借助一些工具,使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他曾在百塔寺高高的大殿墙壁上爬过,这一招儿叫“蝎子爬”。他随身携带一条绳子,绳子一端拴有一个铁钩,把绳子往树上或木梁上一扔,铁钩子就钩住了木头,他便能顺着绳子爬上去。他还可以用脚蹬墙,借劲使力,巧妙地越过障碍;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撬开各种锁……具有这些本事,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细致的摸底,并配有特制药水等,李景华在平津地区作案无数,屡屡得手。他甚至还到过临时执政的段祺瑞府邸行窃,偷过国务总理潘复、执政秘书长梁鸿志以及军阀张宗昌的财物。侦缉队虽多次缉拿他,都未成功。就算抓到了也关不住,他总能想办法脱逃。“燕子李三”的名声越来越大,轰动一时,他的真名李景华反倒不为人知了。

由于时局混乱,当权者多为国之巨蠹,为富者往往不仁。老百姓对专偷富人钱财的李景华倒有一种亲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汉。李景华偷来的东西绝大部分是自己吃喝嫖赌挥霍掉了,曾将少部分财物分给贫苦百姓,受到百姓称颂。因此,有人说他是劫富济贫的“侠盗”。其实,他不过是对穷人有些同情心,把偷来的东西随意处置罢了。当时,曾有报纸这样报道燕子李三:“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城隍庙,见附近居民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

“神偷”病死看守所

李景华曾多次被捕,又多次成功越狱,并没有影响他的“神偷”形象。他在狱中也能作案,这更增添了他的神秘色彩。

1934年,李景华再次被捕,先被关押在河北第一监狱,不久被押解到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最后被关进北平感化所。

由于“燕子李三”名声在外,李景华很快成为北平感化所的“红人”,不仅囚徒们想与他结交,就连狱卒也十分仰慕他,愿意为他效力。感化所巡官史海山让李景华吃好喝好,后来两人竟结拜为兄弟。史海山和狱卒们与李景华达成协议:晚上他们把李景华放出去作案,作案后必须及时返回,所得赃款赃物与史海山等人平分。

一天晚上,李景华光顾了北平西单丽华绸缎经理潘国英家,偷了不少高档绸缎,将赃物都给了史海山和几个狱卒。潘国英发现家中失窃后,除了报警外,还通知了与他有关联的各家商铺,请他们务必留心。潘国英家丢失的绸缎衣服虽没有明显记号,但内行人还是能认出来。这天,史海山将李景华送给他的一件毛背心拿到附近的洗染房洗染,掌柜一看便知是潘国英家丢失的衣物。掌柜不动声色,详细询问了史海山的姓名住址,说衣物洗好后送过去。史海山没有警惕,如实回答。等史海山一走,洗染房掌柜马上将此事告诉了潘国英。潘国英仔细查看毛背心,确认是自己丢失的物品,迅速报警。警察随后将史海山和几名狱卒拘捕。

史海山被抓的消息很快传到李景华耳中,他预感到事情可能暴露。当天深夜,他穿上夜行衣潜出监狱,爬到审讯史海山等人的大厅房顶上偷听。史海山并没有供出李景华,警察试图从其他狱卒口中得到线索。此时,李景华突然烟瘾发作,实在按捺不住,就点燃一根火柴。可就是这一点火光把他暴露了,再次被抓捕。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审理“燕子李三”李景华盗窃一案。屡经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认定李景华有“强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判刑后,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就给他戴上一种类似木枷的刑具“木狗子”。据说,戴上这种刑具只需3年,双腿就会彻底残废。

李景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由于此事影响很大,当时多家报刊均有报道,时任北平律师工会副会长的蔡礼先生为其免费辩护。上诉期间,李景华因长期吸食鸦片造成的肺痨发作,还没等到最高法院重新判决,便病死在北平看守所,时年40岁。

令人称奇的是,李景华在押期间竟与一刘姓寡妇结了婚。当时,李景华经常越狱行窃,手头宽裕。刘氏孀居家中,带着两个幼子,日子过得极其艰难。两人相识后彼此有了好感,李景华常给刘氏送去赃款赃物,她家的日子也好过多了。李景华被判了重刑后,刘氏仍不改初衷,常去狱中探望,并跟他正式结婚。李景华死后,刘氏却拒绝认领李景华的尸体。看守所只好把他的尸体葬在义地里,并立了一块石碑,上书“李景华墓”。

李景华生前有个弟子叫段云鹏,是大名鼎鼎的军统特务,江湖绰号“赛狸猫”,曾是京津地区有名的“飞贼”。他曾潜入日本侵华司令官冈村宁次的府邸行窃,偷走巨额财物,令日军特高课(日军高级特务组织)和北平警察局束手无策。1946年,段云鹏被北平警察局抓获。国民党军统局华北办事处北平直属组组长江洪涛见他身手不凡,将其吸收进军统,还破格升为少校。他从此开始了军统特务生涯,主要从事暗杀、破坏等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段云鹏逃往台湾,后作为国民党保密局派遣到大陆的头号特务杀手,先后三次潜入大陆,网罗社会上的残渣余孽,组成“华北行动组”,刺探情报,策划暗杀中共高级干部。1954年9月,他第四次潜入大陆,阴谋刺杀毛泽东,在广州被诱捕。“文革”时期,经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批准,时年65岁的段云鹏以“反革命罪”被枪决。(待续)

(责编 王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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