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4次大旱荒
2009-06-23朱奎泽
朱奎泽
有史以来,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伴随着无尽的自然灾害。中华大地幅员辽阔,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复杂多样,灾荒之多,世罕其匹。自古及今,灾荒成为中华民族发展的一大威胁。纵观近代的中国社会,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灾害更加频繁,灾情也更为严重。而在接连不断的灾害中,旱灾尤重,为害尤烈。据相关统计表明,在整个近代时段内,中国的旱灾竟达60余次,而就全局性影响与危害程度重大者,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被夺去生命,不计其数的人流离失所。历史上有4次重大旱荒无需我们沉痛哀念。
“丁戊奇荒”
历数近代中国的大旱荒,首当其冲的就是“丁戊奇荒”。
“丁戊奇荒”指的是19世纪70年代后半期(即光绪初期)发生于我国黄河流域广大地区(华北地区尤重)的一次特大灾荒——以干旱为其突出表征。这场大旱荒是光绪元年(1875年)拉开序幕的。这一年,北方各省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干旱的迹象,京师和直隶地区在仲春时节便显现了灾情。一直到冬天,仍然雨水稀少。与此同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省,都在这年秋后相继出现严重旱情。光绪二年(1876年),旱情加重,此后持续,受灾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尤以光绪三年(1877年)、四年(1878年)最为严重,而这两年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故名“丁戊奇荒”。局部地区的旱情持续到1879年。以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5省为主要灾区,北至辽宁,西至陕甘和川北,南达苏皖,形成了一片前所未有的旱荒区,总面积超过百余万平方千米。其中又以河南、山西受灾最重,因而又称“晋豫奇荒”或“晋豫大饥”。这次旱荒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大、后果特别严重,被认为是清朝“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凄惨,未闻之悲痛”,其为害之烈、为患之深,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属罕见,实属“大衩奇灾,古所未见”。大旱使农产绝收,田园荒芜,树木枯槁,青草绝迹,赤地千里,饿殍载途,白骨盈野。旱荒过后,继之瘟疫和地震,把“丁戊奇荒”推向惨绝人寰的境地。
从一些时记来看。旱荒景象骇人听闻。河南省“歉收者50余州县,全荒者28州县”,“乏食贫民,所在多有”;山东省“饥黎鬻妻卖子流离死亡者多,其苦不堪言状”:山西省“迭遭荒旱”,“赤地千有余里,饥民至五六百万口之多”,“民人或什损六七,或十死八九”:直隶地区“旱蝗相乘,灾区甚广”,“经年不见谷食者,十室而五:流亡转徙者,十室而三。逃荒、乞丐充塞,运河官道之旁,倒毙满路”:苏北、皖北各地“逃亡饿死者不计其数”,灾民甚而“饥则掠人食”,致使“旅行者往往失踪,相戒裹足”;甘肃、四川受灾区“赤地数百里,禾苗焚槁,颗粒乏登”,“登高四望,比户萧条,炊烟断缕,鸡犬绝声”。“父弃其子,兄弃其弟,夫弃其妻,号哭于路途。或举家悄毙,成人相残食”;陕西“赤地千里,几不知禾稼为何物矣”。
据不完全统计,从1876年到1879年,仅山东、山西、直隶、河南、陕西等北方5省遭受旱灾的州县高达955个。整个灾区受到旱灾及饥荒严重影响的居民人数,估计在1.6亿~2亿左右,约占当时全国人口的一半;直接死于饥荒和瘟疫的人数在1000万人左右;从重灾区逃荒流亡者不少于2000万人。灾荒对当时整个社会生活及以后历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连年的旱荒,清政府不可能视而不见。为防止因天灾而引发的民变,力求社会稳定,度过难关,政府一度对救灾工作颇为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疏困,洋务派官僚更是积极参与其事。巨大的灾难也引发了国内外民间力量的关注和赈济行动。南方省区的绅富、香港同胞及新加坡、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华侨,纷纷解囊捐款。尽管如此,囿于客观条件限制,加之清政权整体腐败的颓势,赈灾活动难见力挽狂澜之效。与此同时,列强侵略活动的日益加深,强化了旱荒对中国人民的沉重打击。
华北大旱荒
有学者曾言及,由于1919年(五四运动)和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标志性年份意义为人们津津乐道,1920~1921年的旱荒,却似乎被人冷落甚至淡忘了。其实,这是一个由于严重的旱荒造成80万生命的悲惨灭寂和3000余万饥民在死亡线上痛苦挣扎的大稷之年,是近代中国人民绵延不绝的苦难链条中巨大而沉重的一环。
反观1920年中国北方地区发生的特大灾荒,在许多方面和40年前那次惨绝人寰的“丁戊奇荒”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其重灾区域,东起海岱,西达关陇,南至襄淮,北抵京畿,恰好也包括今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省的广大地区。自“丁戊奇荒”以来,北方地区还不曾出现过像1920年这样长时间、大面积的严重旱荒局面,以致时人每每将两者相比拟,称后者为“四十年未有之奇荒”。
就时序而言。大约从1919年夏秋之交,北方大部分地区就出现了严重的旱情。1920年自春至秋,旱情更是酷烈异常。著名的华洋义赈团体“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在其总结报告中曾言“此次灾荒最近原因为1920年秋收前已一年无雨是也”。
就地区而言,包括直隶省在内的畿辅之地,几乎全境皆旱,遭灾最重。山东“赤地千里、野无青草”;河南更是无处不早,颗粒未收;陕西“赤地千里、人民嗟怨”:山西出现“禾苗盈尺、蔓草同枯”的凄惶景象。
各地灾民生活的困窘状况令人扼腕。饥民无所不食,卖儿鬻女,随处可见。据载,顺德一府就有2万5千余名幼童被出卖:山东不少地方的农民因“无力养子”,甚至“投诸井中”,陵县附近之井,“竟至湮塞”。饥民到处流徙,自清初以来即已绵延不绝的“走关东”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1920~1921年间,迁入东北的流民数量连续突破了10万、30万大关。
据有关资料估算,整个旱荒期间。被灾县份320余个,灾区面积约272万方里,受灾人数在3000万左右,死亡人数约50万。
在此次旱荒中,除北洋政府名存实亡的赈济措施外,民间义赈发挥了重要作用,尤以1920年间的“华洋义赈”最为突出,使义赈工作得到了较大地完善和改进,这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这大概也可以算作是千百万中国人民长期承受大灾巨稷而付出了极其沉重的历史代价之后,所得到的一种补偿吧。
10余省大旱荒
风雨过后,彩虹未现。就在人们对1920~1921年间的大旱荒心有余悸,加之军阀纷争、兵连祸结之时,又一波早荒接踵而至。这就是起于1928年,持续至1930年的遍及华北、西北、西南10余省的大旱荒(以陕西、甘肃为中心,遍及山西、绥远、
河北、察哈尔、热河、河南6省,并波及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四川、广西等省的部分或大部分地区,局部地域的旱情持续至1932年)。旱荒,将田野变成荒丘,把生灵化作白骨,使农庄沦为废墟。这场以旱荒为主的巨灾旷日持久,加之各地蝗、风、雪、雹、水、疫并发的情况,全国至少有20余省被灾。
西北陷入“活地狱”,亲见当时惨象的一位传教士曾留下了这一说法,形象地反映了西北民众所面临的恐怖景象。有数据表明,陕西沦为饿殍、死于疫病的有300多万人,流离失所者600多万,两者合计占全省人口的70%。甘肃灾情和陕西大体相似,“庄稼无收,饥馑荐至”,疫病大作,死亡者达50多万人。陕甘大地成为极重灾区。
华北平原荒墟成片。据1928年华洋义赈会报告书叙述,华北灾情之重、灾区之广,为数十年所未有。山西的旱情次于陕西,全省105县,早区占80%以上,“禾稼尽枯”,灾民约600余万。察哈尔境内“一片荒凉”,“颗粒未登,人民冻馁交迫、死亡枕藉”,死亡率约占饥民总数的十分之三四。位处中原的河南被时人称为“灾上加灾”的荒情奇重地区,灾民累计达3590万人。绥远、河北两省,则在旱情交错中苦熬。有材料表明,绥远人口约250万,灾民就达190万;河北129县先后被灾,灾民共计600余万。热河也是多灾并发,饥民百余万。山东先早后蝗,继而黄河连续决口,灾民累计1000万以上。旱情所及之苏北、皖北未逃其劫,连洪泽湖都枯竭了。南向延及的湖北,西南向延及的四川,灾民均以数百万计,河井枯竭,五谷绝种,鸡犬无声。
对于这场大旱荒,美国记者斯诺曾写下这样一段笔记:中国西北,我目击数以千计的儿童死于饥荒……从1924年起,久旱无雨。今天,饥荒的魔影实际上威胁着中国的四分之一的土地。这是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图景。一切生长中的东西,仿佛都被新近爆发的火山灰烬一扫而光。树皮剥落以尽,树木正在枯死。村子里,大多数泥砖房屋已经倒塌。
据相关数据表明,在这场大灾中,全国被灾人口总计近1.2亿,难民约5000万左右,死亡1000余万。而忙于争斗的各路军阀和蒋介石政权,均未有实质性的行动以赈济苦难缠身的灾民。
南北大旱荒
就在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陷入了极端严峻的局面时,一场旷日持久的特大干旱,夹杂着蝗、风、雹、水等各种灾害,汹涌而来。这场早荒渐起于1941年,至1942~1943年达于极致,横扫了以中原大地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两岸,在南至湖南,北至京津,东濒大海,西及甘肃的广大范围内。形成数十年未有的大稷奇荒。而远处南方的广东也未躲过此劫。部分地区旱荒持续至1945年。
对于地处中原的河南而言,这是20世纪20年代末以来最严重的早荒。据调查表明,全省饥民达1000万,近300万人困饿而死,在旱荒第一年可能就有近100万人殒命。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60多年前的“丁戊奇荒”中河南人口的死亡总数。美国《时代》周刊记者自修德曾提及从洛阳到郑州的情况,“绝大多数村庄荒无人烟,即使那些有人的地方,听到的也是弃婴临死前的哭声,看见的也只是野狗从沙堆里掏出尸体并撕咬着上面的肉”。灾民们在绝望之后纷纷踏上了逃荒之路,300万人流离失所,从而形成了自花园口决口之后河南灾民的第二次人口大迁移。按1944年1月17日《大公报》的描述,所谓“哀鸿遍野、饿殍载道”的情形“已成过去”,因为这里已是“百余里人烟绝迹”,真成了“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的无人地带了。
此次旱荒,除河南为中心的中原大地外,广东受灾也极其严重,全省大饥,灾民无数,冻饿而死者达50万人以上(一说300万)。仅当时的陆丰地区就有10余万人饿死。旱情所及的其他省份,诸如河北、山西、山东、陕西、甘肃等均苦于旱荒,饥民遍野。
在此次大早荒中,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边区开展了较为有效的群众性自救运动外,国统区未有切实的救荒行动。国民政府赈灾不力的情况,曾被当时在重庆美国新闻处工作的美国人格兰姆·贝克委婉地指出:“这样一场大灾难可能不完全是人为的;但很明显,如果不是人为因素的话,可能不会死那么多人。”就我观察到的国民党的所作所为而言,尽管他们说得动听,但其中绝大多数是表面文章。不少救灾行动,往往“争执数月,完全搁浅”。而从政府官员到军界人士、商人和贪官则做着大发旱荒财的、勾当。日伪占领区的民众更是愁云惨淡,无休止地烧杀、劫掠、勒索与破坏,无疑是雪上加霜。
据相关机构统计,20世纪内世界发生的“十大灾害”中,旱灾高居首位,有5次,其中近代中国的大早荒上榜3次。这就是上述所及的1920年的华北大旱荒,1928~1929年的陕西大旱荒和1943年的广东大旱荒。
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种社会制度能够完全抵御灾荒,然而天灾又是同特定的政治、经济关系互为因果的。天灾对社会的破坏程度和社会抗灾能力的强弱,常常要受到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和综合国力的影响。近代以来的中国,自然环境的日益破坏,落后的生产力,腐败不已的政治状况,接连不断的军阀混战等等,人为地加剧了历次灾荒的严重性。诚如1930年5月16日天津《大公报》评论当时灾荒情形时所说:“夷考之故,则近年来中国之恶劣的政治,实为厉阶也。”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几场极为严重的大旱荒。是苦难的近代史的一次次光影。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曾说过,1949年以前,中国平均每年有300万~700万人死于饥饿,所言并非全无根据。今天,我们回顾这些大早荒,不应只有哀叹,更需深思其中况味。
责任编辑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