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的美国梦
2009-06-22杨爱伦
杨爱伦
离哥本哈根大会只剩6个月,美国国内的气候立法程序却还是困难重重,变数多多。
应对气候变化是本世纪全人类最紧迫也是最艰巨的挑战。过去的8年,因为布什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完全不作为,全球的应对努力举步维艰,美国成为全世界指责的对象。
早在总统大选时,奥巴马就已表现出其在气候问题上的野心,提出多项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经济发展的举措。如今,奥巴马决意将美国重新带回全球领袖的位置。
哥本哈根对美国的期望
哥本哈根国际气候大会要成功,对美国的期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美国必须承诺大规模减少其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美国必须承担起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减缓气候变化的责任。
根据联合国气候专家委员会2007年发布的第四次气候评估报告,要避免气候变化最严峻后果,就必须把全球升温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到2020年必须减排25%~40%。
这个目标对于发达国家是不小的考验。把所有已经宣布或者正在审议的发达国家2020年减排目标结合起来看,减排的范围只有4%~14%,离评估报告要求差得还很远,其中主要原因便是占排放比重最大的美国尚没有明确的减排目标。
即便是在气候问题上最积极的欧盟,目前承诺的目标也不过20%。当然欧洲也明确表示,如果美国承诺到2020年至少减排25%,他们可将减排目标提高到30%。
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要求更高。中国提出发达国家作为整体到2020年应在其1990年水平上至少减排40%。而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灭顶之灾”的小岛国联盟则呼吁发达国家至少减排45%。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排放和当前的高人均排放负责,就必须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发达国家每年应至少拿出其GDP的0.5%~1%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并且所提供的资金应该是新的、额外的,而不是将原来已承诺的对外援助资金简单地重新包装成应对气候变化基金。目前,美国所有的对外发展援助仅占到其GPD的0.3%,并且尚未公布专门用于气候保护的金额。
艰难的美国国内政治
1997年,克林顿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参议院拒绝批准该协议。2001年布什上台后,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为避免历史重演,各方希望美国这次能先通过国内立法,在此基础上参与国际谈判。
5月21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商务委员会以33:25票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这部长达932页的法案,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限制。奥巴马认为这部法案将“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的过度依赖,并对威胁着我们健康和气候的碳污染进行了限制”。
这部法案要求美国到2020年将其温室气体减排到2005年水平的17%(最多相当于1990年水平的7%),这显然与国际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同时,还允诺给予煤电等污染行业金额巨大的政府补贴,而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却还不如有些州自己定的目标。
就这样一部打了折扣的法案,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在美国国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它仅通过了众议院委员会的第一关,还须通过众议院全会的批准,接着是参议院的批准,最后才是奥巴马的签署。而能否过得了参议院还是个问题。离哥本哈根大会只剩6个月,美国国内的气候立法程序却还是困难重重,变数多多。
哥本哈根情景分析
过去8年,在美国完全缺位的情况下,主要是欧盟与发展中国家推动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艰难前行。现在在奥巴马的带领,美国回来了。从这部“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来看,如果能够通过,已经是美国国内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下能实现的最好结果。
没有强有力的美国承诺,哥本哈根关于新的全球气候协议的讨论—定会受到影响。一种好的设想,如果其他国家可以继续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身的努力,同时积极与美国对话,那么,哥本哈根至少可以达成日后的全球行动框架,并最大限度地填充进各国的减排承诺。从法律上来说,也可以在哥本哈根达成的协议里为日后美国加大其减排力度或扩充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帮助留下空间。接下来,就要看奥巴马政府如何在其执政时期继续为保护气候有所作为。
往坏的方面想,如果受美国态度影响,其他国家因此降低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哥本哈根大会就有可能无疾而终,全世界又将错过一次拯救气候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