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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几点思考

2009-06-20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10期

赵 辉

摘要:出口信贷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方式。买方信贷顾名思义就是由贷款银行直接向国外买方提供贷款,使国外进口商得以即期支付本国出口商货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以及我国资本性货物出口的迅速发展,出口信贷业务作为增强我国货物出口及对外投资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部分早已经成为各大银行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卖方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5-0007-02

一、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内涵

出口信贷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通过给与利息补贴和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或出口信贷担保,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提供融资支持,以促进本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出口信贷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方式。买方信贷顾名思义就是由贷款银行直接向国外买方(进口商、进口国政府机构或银行)提供贷款,使国外进口商得以即期支付本国出口商货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从各国出口信贷发展历程看,在其发展初期,均以卖方信贷为主要方式。随着出口信贷在促进各国对外贸易发展中作用的增强,特别是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出口产品结构表现为资本性货物出口占出口总量的比例提高,对贸易融资的需求由短期、小金额逐渐转向长期、巨额融资,买方信贷这种融资方式的优势日益显现出来,在出口信贷中的比例也得到了快速增长。据有关统计,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买方信贷已占整个出口信贷的90%

以上,成为出口信贷的主要方式。

二、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特点和优势

1.买方信贷对国外进口商有利。首先,买方信贷是向国外进口商提供直接融资,这使得国外进口商可以将商务合同与信贷合同区别考虑,融资成本与合同价格更透明,有利于货比三家,在贸易谈判中处于有利主动地位。其次,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出口信贷方式,一般遵循OECD相关规则,在通过进口国银行或其他机构转贷的情况下,更易于被借款人接受。

2.买方信贷方式更受本国出口商欢迎。在买方信贷方式下,对本国出口商的好处可归结为3点:一是由国外进口商直接负债,免去了本国出口商自身承担中长期债务负担,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二是本出口商发货后就可以从贷款银行获得应由进口商支付的货款,可以即期收汇,免除收汇风险;三是由于是银行向进口方提供贷款,本国出口商不必直接承担进口国的政治国别风险。

3.买方信贷方式由于是由贷款银行直接承担进口国的国家风险和境外借款人的信贷风险,因此从贷款操作上涉及内容较多,如根据出口国国别风险投保出口信用险、对境外借款人资信审查、贷款协议采用第三国法律和国际融资方式等问题,贷款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办理时间较长。一般买方信贷适应于融资金额相对较大、资金占用时间长的产品,即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

三、发展买方信贷业务面临的内外环境

1.外需不振,贸易融资需求减少

由于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期限明确,贸易融资相比一般性贷款风险相对可控。世行预计今年全球贸易活动将下滑6.1%,为80年来最大降幅,贸易额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全球需求不足,贸易下降额中不到10%与融资问题有关。

据调研显示,贸易融资下降原因是:其一,是因进出口订单下降,境外买方银行缩减了对买方的授信额度,原来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现在都改成赊销等方式来结算,增加了卖方的风险,导致卖方有单也不敢接;其二,信用保险公司调低了相关国别和客户的额度。原来在买方赊销项下,还可通过信用保险增加企业从银行获得融资的便利,而当前信用保险调低额度也导致企业获得贸易融资的难度加大,且需求减少;其三,进出口产品价格的下降,比如铁矿石进口价格一度下降幅度高达50%左右,那么同样的进口量,体现在贸易融资量上也会有相应的收缩。

2.商业风险、金融风险加大,银行慎对贸易融资

日前,国际信用保险及信用管理服务机构——科法斯发布的《2008年中国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状况调查》显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超过90%的中国企业在2007年遭遇了买家拖欠付款,而且被拖欠货款的时间更有延长趋势。此时,提供贸易融资支持的银行遭遇的风险自然也会相应增加。短期贸易融资风险尚且如此,也就不难理解商业银行对中长期贸易融资更为慎重的态度。

3.企业需求强烈,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不占用出口商的银行授信资源,出口商不承担未来几年后收汇的商业风险和汇率风险,并提前拿到资金用于投资其他项目,自然得到众多出口企业的青睐。

以机电成套设备出口为例,来自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一项统计显示,截至3月26日,我国企业已签约机电成套设备出口订单价值高达611亿美元,并急需银行提供融资支持。机电产品占我国出口总额近6成,尽管3月机电出口环比增长25.6%,但是同比下降了18.8%,而自2008年11月以来,机电产品出口已连续4个月下降,同比降幅分别为4.8%、8.3%、21%和22.8%。

显然,金融危机导致境外买方及买方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但笔者认为更主要原因是很多成套设备出口的目的地在风险偏高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难独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需要国家政策的引导,比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应该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中信保限于资本金有限等条件限制,对中长期贸易融资和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信用限额审批在收紧,因此,商业银行利用中信保给企业提供融资的能力也被削弱。

四、建行发展买方信贷业务的优势

首先,建行出口信贷业务面临着历史性发展机遇。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面临着巨大的衰退压力。事实上,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以及我国资本性货物出口的迅速发展,出口信贷业务作为增强我国货物出口及对外投资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部分早已经成为各大银行关注的焦点。从发达国家发展历史看,出口信贷由于得到了官方的信贷支持,使银行向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变为可能,因此一直是发达国家支持本国产品出口的重要渠道。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进一步突出了出口信贷业务的重要地位,也给建行发展出口信贷业务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其次,该业务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

最后,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建行自1988年开办国际业务以来,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出

口信贷风险治理制度。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风险。

五、发展买方信贷业务的对策及建议

中国建设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机电成套设备、大型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工作还处于拓展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银行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出口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如在出口船舶时,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建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设备产品,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企业更新设备,提高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对出口买方信贷担保方式的调研,有效地控制融资风险。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出口产品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进口商的融资成本,扩大买方信贷支持出口的规模。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拓展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提供保障。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专业性较强,需把握相关国际法、商务和法律等规则。目前,银行的信贷人员虽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离国际同业先进水平还有差距。今后,我们要开阔眼界,加强国际同业交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既精通国际规则又熟悉国内情况,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队伍。

五是加强交流与沟通。银行应加强与出口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有关商会的联系与沟通,共同研究我国出口融资中的重大问题,使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