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招投标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探索
2009-06-17周燕
周 燕
摘要:文章立足于科技招投标的工作实践,分析思考了存在的问题,从科技项目招标的立足点、科技招标项目的选择、评标标准的确定、评标专家的管理及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科技招投标;科技项目招标;评标标准;评标专家管理;项目后续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5-0068-02
自浙江省以“浙江的钱全国用,全国智力浙江用”的创新思路和气魄,率先在全国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招投标制以来,尽管科技招投标现已在全国很多地方实施,但我省科技招投标工作的特点仍十分明显:一是对实行招投标项目,从建设现代化全局的角度,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根据需求来主动设计重大科研课题;二是科技项目招标推行了省、市、县科技部门与企业联合招标的方式;三是在科技招投标过程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在主动设计的方法上,不仅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主动设计招标项目,而且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业电子化、生物技术示范和纳米技术应用等重大科技专项。通过专项的制定,在相应重要领域集中设计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集中力量,解决整个行业、领域的重大技术问题。联合招标方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计的重大科技项目,涉及多个学科,不能单纯依靠高校、科研院所关起门来研究,必须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对于有产业化前景的、含有共性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政府有责任也必须组织企业参与。同时调动企业所在地科技行政部门的积极性,请他们一起参与。这种联合招标形式,在经费上政府出小头,企业出大头;在投入上,企业出资金,高校、科研院所出技术、出人力,推动了产学研合作;在机制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投标使最有能力,最适应的单位和课题组来承担科技项目。同时,投标单位为了增强竞争能力,往往还需要强强联合进行多学科攻关,从而优化了科技资源配套,从机制上防止腐败的发生。
在投标范围方面,有不少项目实行向全省或全国招标,充分运用全省或全国的科技力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由此形成了由政府组织和推动,有利于产学研合作、多学科交叉,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机制。同时联合招标还发挥了财政科技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2003年推出的91个招标项目,总经费预算25500万元,其中省财政科技经费支持仅580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调动企业科技投入的比例达到1:4。在做好信息公开、对投标单位一视同仁等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评标专家及评标过程的有关工作,实行了评标专家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独立打分制度,评标过程在公证处和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评标过程公平、公正,既为定标打下了良好基础,也防止了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以及评标专家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从几年的招投标工作实践,投标单位都对省科技厅的招标评标过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包括外地的投标单位都认为浙江是真心诚意的招标,公平、公正的评标,所以科技项目招投标是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的重要途径,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立项决策机制和科技管理体制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培育具有浙江品牌特色的技术市场的正确选择。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对科技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和更深刻的认识,熟悉了科技项目招投标的程序,积累了相当的实际工作经验,为我省建立专门的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打下了基础。但也应该看到,不仅科技项目招标需要大量专业人才,而且随着科技管理的日益规范化,以后的招标可能项目更大,资金更多,更加深入和扩大,越来越多的科研院所、企业作为投标者参与进来,如何提高招标效率,投标人如何掌握科技招标的规矩和技巧,参加竟标的单位如何更加严谨,尤其是避免犯低级错误,都是需要正视的问题。尤其是在实际运作和事务性操作中,仍还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科技项目招标的立足点
科技项目招标的立足点是指对科技项目实施招标投标制的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与社会参与性使得整个招标投标过程能够最大限度处于社会监督之下,最终招标结果的社会信度高,这也就是招标投标被广泛应用于政府财政公共支出领域的重要原因。再者能给招标人带来经济上的节省和效率。有效投标人的数量越多,竞争越激烈,就越能使投标人的报高率趋于理性,招标人被暴利倾向的投标人所欺骗的风险越小,从而经济上最优。这也就是招标投标在市场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重要原因。对于科技项目的招标投标而言,体现公平无疑是其重要目的之一,然而对于经济性目的,则值得商榷。科技项目招标有的是先确定某个科技项目的科技经费总额(即标底确定)通过招投标选择最先进的技术方案,从而得到最先进的科研成果,也就是说费用高低不是决定中标与否的关键因素。但也有的项目招标是先明确界定某个招标项目产出成果的技术经济要求,通过招标比较谁的费用最低的方案。因此招标人必须在招标之前就要根据某一个或某一类科技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加以分析,考虑采用哪种做法。
二、科技招标项目的选择问题
科技项目种类较多,并非所有的科技项目都适合招标。《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了几类不适合招标的项目,其中就包括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不应招标。但问题是有的项目在招标之前,招标人不易判断是否只有两家以下(含两家)潜在投标人。适合招标的科技项目的基本条件是“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但这个标准在实践中有时难以把握,因为任何科技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另外,考虑到招标程序的复杂性和招标成本,多大投资金额的项目需要招标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评标标准的确定
对于招标项目,科技管理部门已制定了原则性的评标标准,包括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先进性,投标单位的承担能力,如人员素质、科研设施、人力情况,与投标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或产品开发情况、资信情况、管理能力,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预期经济效益的显著性等等。评标时评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据此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这也是国内目前科技项目招标的的通行做法。我省采用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也很不错。但我们认为,这种评标标准虽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也有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对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的评价上。这是科技项目招标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显著区别之一。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对于投标人建设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先进,评标专家都很熟悉有关情况,相对较容易做出判断;面对科技项目,由于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投标人技术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先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如技术发展的不可预知等,评委只能根据现有的知识尽力作出判断,难免出现判断失误。如何尽量减少这种人为的失误,是科技项目招标值得注意的问题。
四、评标专家的管理
招投标工作能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最终结果,影响到招投标工作能否公平有序的开展,因此评标专家的管理也就成为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评标中评委涉及大量专家,且有的项目面比较窄,本省专家有限,有的专家参与投标,有的专家因为专业问题与投标人有相关关系,造成选择余地小,回避操作难度大。因此建立可操作、可供选择的专家库十分必要或定期向社会公开招聘用评标专家,通过严格的筛选,把其中符合专家要求的人才引进到评标专家库中,以保证评标专家队伍的完整性和提高业务能力,同时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也是重中之重,从总体上做到评标专家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要结合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情况,对于不合格的评标专家一定要清除出评标专家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标工作公正有序的进行。
五、项目后续管理问题
科技项目的招投标对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延伸管理的链条,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跟踪,而且从招投标本身的过程规范、各个环节的衔接、严格的评估审定直到项目的完结,都要纳入管理的范畴。
在配套资金的落实与监管中,科技招标项目均需投标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投标单位配套一定量的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实施。如何保证这部分资金的落实并进行有效监督,是招投标双方都应该十分重视的问题。当前招标项目中标后,配套经费未能到位及配套经费实际并不用于招标项目实施的现象时有发生,监督检查手段不多,应引起各级科技计划管理部门注意。
近年来对科技项目立项决策、经费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已列入日程,作为重大科技项招投标项目更应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在项目实施中进行跟踪管理,中期或后期进行考核测评,并以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项目的完成,为今后科技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提供咨询意见和参考依据。对于科技招标项目各级科技计划管理部门要严格项目合同、规范项目实施以及项目经费的使用。在不干扰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监督。对于招标项目的经费,应建立经费制约制度,可以采取分阶段拨付、预留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监管,同时分阶段进行财务审计。
作者简介:周燕(1955-),女,浙江浦江人,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