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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资流通特点及新型模式的构建

2009-06-17刘普合王艺璇王凤宏王玮婷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22期

刘普合 金 辉 王艺璇 王凤宏 王玮婷

摘要以可信流通方式为基础构建新型农资流通模式,将现代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的理念、技术引入农资流通领域,对农资流通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产品回溯机制应用到可信流通模式,通过优选农资流通主体,监控中间流通环节,规范销售终端,解决现有农资流通模式的弊端,实现农资流通的可信、可控、可追溯,实现农资质量的安全,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农资流通;可信流通;新型模式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22-0368-02

CharacteristicsofAgriculturalCapitalCirculationandConstructionofNewMode

LIU Pu-heJIN HuiWANG Yi-xuanWANG Feng-hongWANG Wei-ting

(China Commerce Institute Co.,Ltd.,Beijing 100080)

AbstractOn base ofcredible circulation,the new mode of 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 was constructed. Modern physical distribution and chain-like managements idea,technical agricultural capital current distribution realm were introduced into 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 The entire journey was supervised.Simultaneously,the product recollection mechanism was applied in credible circulation pattern basing on the pres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Through optimizing 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 main body,monitoring middle circulation link,standarding selling terminal,malpractice of 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 pattern was resolved. The 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 credibly,controllablility,traceability and the agricultural material quality security were realized so as to maintain the farmer interests.

Key wordsagricultural capital circulation;credible circulation;new mode

1我国农资流通的特点

1.1流通主体多元化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资流通市场打破了供销社独家垄断的格局,流通主体开始多元化。我国目前农资流通主体主要有供销社农资流通系统、农业服务站、邮政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私营农资企业。长期以来,供销社农资流通系统在我国农资流通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98年至今,随着国家取消化肥指令性计划,农资市场基本放开,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外贸企业、外资企业大举进入国内农资批发和零售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虽然部分供销社农资企业顺应市场变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整个供销社农资系统由于对市场化准备不足、缺乏市场性战略,发展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市场份额被大量侵占,很多县级企业倒闭,基层零售终端市场大量丢失,供销社农资系统长期的垄断地位不复存在。农业服务站随着农资流通方式逐步市场化,开始在进行农化服务的同时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成为农资产品的辅助经销部门。虽然农业服务站具有技术优势,在流通服务的同时提供农资使用的技术服务与指导,具有较强的农资销售拓展能力,但是大多数农业服务站受到资金、经营规模的限制,农资销售份额处于下降趋势。并且由于缺乏对农业服务站的监管,伪劣农资产品通过某些农业服务站点流入市场,使农民的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邮政部门进入农资流通市场,可以充分利用其发达的物流网络,降低农资配送经营成本。但是各级邮政部门也面临诸如获得农资经营资质难、没有相应的补贴、缺乏流动资金、经营产品品牌有限等一系列问题,再加上对于农资专业知识普遍欠缺,难以为农民提供优良的农资流通服务。农资生产企业对流通领域的渗透,有效提高了农资流通效率,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农资流通市场,但也带来诸如地方性垄断、制假售假、产品单一、零售网络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一些具有规模的私营企业参与农资流通,并在一定时期在农资流通市场中的地位逐步上升。然而,由于规模小、资金链脆弱、管理不善等原因,一些小型农资企业债务负担沉重、经营产品单一、流通成本高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勉强维持,有的已濒临破产倒闭。还有部分小型农资经销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扰乱了农资流通市场。

1.2企业发展区域化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资流通企业区域性很强,一般由大区域农资公司来代理大农资生产商的品牌与产品,淡储旺销,企业分销空间拓展范围有限。农资企业经营发展区域化使得农资生产和流通企业产品单一,多采取“管道”销售模式,一般只限于销售单一生产企业的产品,相对独立,也相对封闭。尽管也有具备资深行业背景或海外上市资本实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可以直接调控国内某些农资产品的供给总量,而且有的大型农资生产企业还建立一体化产业链并向下游的流通领域扩张,但受地方保护体制与农资营销模式的限制,中国农资产业地方“割据”形式短期仍无法改变。

1.3企业整合纵深化

我国农资流通市场结束计划与专营的初期,由于市场竞争和企业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少农资企业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已开始探索业务联合与企业重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种联合与重组的深度、广度都是极其有限的。首先,并购与业务联合多为流通企业之间的横向运作,产业内纵向以及跨行业运作比较少;其次,多为业务联合,企业兼并、收购等涉及产权交易的行为比较少,企业间的业务联合由于缺乏有效限制而极其不稳;第三,多为区域性运作,所辐射的市场范围有限;最后,多为单类或有限品牌农资产品流通企业间的运作,形成多品种、多品牌综合经营的农资企业间运作少。

1.4市场竞争国际化

我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取消了对外商进入国内化肥分销、零售市场的限制。自此,我国农资分销、零售市场全部对外开放,外资农资企业不仅要把外国的农资产品销往中国,还努力在我国建立自己的农资流通渠道。实际在我国农资全面对外开放之前的几年,就已有部分外商通过合资或寻求代理的方式向中国农资流通领域渗透,农药市场表现尤为突出。

外资农资企业的进入有利于规范我国农资流通市场秩序、提升农资流通企业经营质量、促进农资产品结构调整。外资农资流通企业的进入为我国本土的农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我国农资市场的国际化时代已经来临。

1.5经销服务一体化

当今我国农资商品市场相对过剩,农民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由于农资商品同质化程度高,难以像日用消费品那样提供适合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多层次、多品种的商品,商品拓展改进空间小。因此,在如今这个经销商品与服务并重的时代,如果农资流通企业想在全新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足的发展,不仅要努力提升效率、降低流通成本进而降低农资产品售价,更要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农资技术与咨询服务。

2我国农资流通存在的问题

2.1生产经营混乱

我国生产经营混乱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农资产品的质量问题,二是农资流通主体的问题。在农资产品质量方面,问题日益严重。部分农资生产者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产品生产经营资质或冒用他人资质的情况下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部分农资生产企业仓促上马或转行,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不过关甚至以次充好;部分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原料,造成化肥养分不达标、农药成分不足、饲料中限制性元素超标等质量问题。农资产品的质量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资流通主体方面,流通主体质量较低。随着农资经营、流通渠道的拓宽,大量企业涌入农资流通领域,而问题也随之涌现。

2.2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我国农资监管涉及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经贸委、物价、公安、安全生产、供销社、林业等10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划分看似明确,实际上资源分散,缺少沟通、协调、配合,监管力量大幅削弱。同时,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有关部门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进行强制管理的完整事权,各监管部门均不能全面、有效地对农资生产、流通领域的违规问题进行监管,从而造成我国农资监管主体实际上的缺位,尤其在基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普遍存在,既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又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加上许多基层农资行政监管部门存在监测装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我国农资市场监管效率十分有限。

2.3信息化水平低

信息化管理是新农资流通业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化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最大的差别所在。近年来,我国农资流通企业的信息化意识有了相当大的提高,部分企业已经应用局域网和互联网进行企业经营与管理。企业信息化的本质应在于用信息技术优化企业业务流程、经营管理与长期发展等一系列提高企业经营和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过程。而我国农资流通企业目前还难以清楚地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企业的意义以及企业信息化的高级形式。此外,农资流通企业信息化还面临着来自IT方案供应商、政府、银行的外部障碍,急需一种新的模式来协助企业在短期内突破上述瓶颈。

2.4质量信息不对称

农资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农资产品质量问题的根本所在。

由于农资属于大宗商品,在生产和消费时间上存在矛盾,农资流通企业存在着淡储旺销的问题。为了降低储存费用,尽快回笼资金,经常发生“价格战”,使得行业利润空间缩小,促使一些不法经营者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不正当竞争方式来获取超额利润。

此外,农村消费者科学文化素质较低,往往将价格作为选择农资产品的首要条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农民在购买农资过程中缺乏索证索票和依法维权意识,也给假冒伪劣农资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建立新型的、可信的农资流通体系,规范流通主体行为,实现农资流通信息畅通是规范农资流通市场的当务之急。

3新型农资可信流通模式的构建

农资可信流通模式是运用专用机具和信用监管机制,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农资农家店为零售服务终端,以农资批发公司为主要推进力量,以品牌农资供应商为源头保障的新型高效的可信流通模式。

3.1构建原则

鉴于我国农资流通还基本处于粗放、自发的水平,农村经济不发达,农资流通科技服务薄弱,农资流通监管技术手段缺位等,构建农资可信流通模式应考虑以下3个方面:

3.1.1以先进的供应链管理思想为指导。在现代物流管理的运用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用物流技术,90年代将其应用到农资商品流通产业。我国基础制造工业落后,在运输、加工、包装、装卸等机械生产与应用等方面的发展比较滞后,基础储存设施不完善,商品配送和信息管理的应用更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造成我国农资流通企业的物流管理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缺乏有效的物流配送管理运营机制,不能满足农资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虽有一些大型的农资连锁企业已经开始注重农资供应链的构建,但由于各方面的基础管理还不配套,相关供应链条上合作企业的综合实力参差不齐,市场销售服务网络体系还不健全,全方位的社会化产业服务尚需时日。

3.1.2以流通全程的信息化技术为手段。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普及,我国城市流通行业已经普遍使用管理信息系统(MIS)和时点销售系统(POS),但是农村流通网络的信息化

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流通市场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市场,农资流通方式和行业管理手段相对落后,农资流通不可信的问题相当普遍。在农资可信流通控制技术和服务技术基本上不成系统,农资流通管理与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技术支撑体系基本空白。

3.1.3以农资连锁配送为主要经营形式。在农资供应的规模效益上,我国的农资连锁经营水平还比较低。突出表现在农资零售终端的数量比例小、经营规模小,大部分处于孤立经营、分散经营的状态,彼此之间缺乏相应的联系,抵御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

在流通企业的管理模式上,我国目前有南京“红太阳”、新疆“农佳乐”等大型农资连锁经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开展农资连锁的企业近千家,各分销实体3万多个。但从总体上看,不但规模小,而且管理落后。一些大型的农资流通企业虽然已经建立了连锁经营的管理模式,但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方面,如:物流管理体系不健全、农资供应链管理不到位、农资售后服务管理跟不上等,这些都是我国农资流通企业管理模式不健全的突出表现。

3.2新型农资可信流通模式的实现运作

新型农资流通模式是将现代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的理念、技术引入农资流通领域,农资流通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产品回溯机制应用到可信流通模式,通过优选农资流通主体,监控中间流通环节,规范销售终端,保障农资流通的可信、可控、可追溯。

在流通主体上,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农资农家店为零售服务终端,以农资批发公司为主要推进力量,以品牌农资供应商为源头保障,构建农资可信流通的新型高效渠道。这些品牌农资流通主体为农资“可信”流通创造了基础条件。

在行业监管上,通过数据库信息与计算机关键技术,对农资流通的主体即供应商(生产商)、批发商和农家店进行监管。监管供应商的生产环节,供应商到批发商、批发商到农资店的流通环节,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保证每个环节“可信”,并利用可信控制技术研制农村流通监管的专用机具,实现对农资流通的监管。

在机制保障上,建立针对商品质量和责任的双追溯机制,实现对商品流通过程的管理和商品防伪管理;并对流通主体进行信用管理,实现可信流通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相互促进的机制。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防范和评估为可信流通提供了保障。

新型农资可信流通模式具有“三个相结合”的特点: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与提高流通质量相结合,二是完善商品流通体系与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相结合,三是强调农村流通的公共目标与推进企业改造相结合。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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