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不明晰 海外投资者担心
2009-06-15LauraSantiniJonathanCheng
Laura Santini Jonathan Cheng
美国《华尔街日报》
前些年大规模争相进入中国的海外放款机构正在紧张地注视着徘徊在破产边缘的中国企业。他们担心,中国的破产法可能让他们放出的贷款有去无回。
据知情人士透露,西方的几家大投资者──花旗集团、对冲基金Citadel Investment Group LLC、瑞士信贷集团和CLSA Capital Partners──都在寻求收回向中国金属发放的1亿-2亿美元的贷款。其中一名知情人士说,尽管通过重组它们可能会收回一些贷款,但破产清算或许会让贷款全部损失掉。
投资者还在紧张地关注着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评级机构标准普尔3月初说,许多财务困难的公司都存在违约风险。
与此同时,持有亚洲铝业所发行12亿美元债券的投资者正在考虑该公司提出的回购要约,报价较票面值至少减少了近四分之三。这家中国公司3月4日说,如果回购要约失败,公司被立即清盘的话,债券持有者只能收回债券面值的4%。
美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驻香港办事处的重组负责人基德(David Kidd)说,对在中国开展业务,考虑破产程序的放款者来说,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要轻易走到这一步。
问题在于,对面临投资对象清盘或重组的海外投资者,中国基本没有提供任何路线图。新破产法于2007年6月生效,其中阐述了被迫清盘公司的破产流程。但法院尚未说明他们如何看待外资投资者的索赔。
惠誉评级亚太区公司债务部负责人斯丁格(Tony Stringer)说,关键是新的法律还没有经受过任何考验。
3月4日,惠誉警告说,投资者需要关注中国所发行债券的结构。它说,一些少数人持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再就是国内放款机构愿意插入进来向企业放贷,从而将外国债券持有者的偿还优先次序进一步往后挤。
从长远来看,中国债券投资将是一个繁荣的市场。据汤森路透说,中国企业自2005年以来共发行了28亿美元的美元债券,不过去年信贷危机加剧,发行量大大减少,许多公司开始以人民币发行债券。
中国的贷款还存在其他形式。比如,在现在陷入困境的房地产行业,对冲基金曾向私人开发商借出资金,寄希望于这些快速发展的公司今后能够公开发行股票,使得它们能在债转股时套现。
但另外一些在泡沫时期采取的贷款做法则受到了质疑。收回投资程序的不透明导致近年来杠杆式收购交易的数量不多。在3年前的管理层收购中,亚洲铝业选择求助于公众投资者,而非通常为杠杆式收购提供资金的银团贷款集团。
在中国,借款人常常将股票作为贷款抵押品存放在离岸实体中。海外放款人由此同意提供贷款,其偿还次序在大陆放款人发放的高级信贷之后。但破产可能导致作为抵押品的这些股票分文不值。
中国设法避免了房地产或其他投资领域的不良贷款给经济造成重大冲击,中国的经济也仍在增长。不过,不景气行业或依赖于出口市场的许多公司都受到了全球经济减速的严重打击,这些公司依赖的出口市场持续下滑。房地产等投资领域的不良贷款已经重创了西方放贷机构。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驻上海房地产合伙人布卢姆(David Blumenfeld)说,这种形势让房地产投资者感到紧张。他说,对一些中国开发商来说,这就如同玩魔方一样,一面转动带动所有其他面跟着转动。你最好是这方面的行家。
(作者:Laura Santini、Jonathan 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