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用电视画面表现已经发生的事件
2009-06-08李东福谷秀艳
李东福 谷秀艳
电视同广播、报纸等媒体相比,其优越性除了实效性较强以外,就是拥有画面这种特殊的语言符号,有了画面,在配合声音叙述新闻的过程中,就会给人以更加形象、逼真和身临其境的感觉。然而,电视画面这种符号在具备一定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某些先天不足,其中不足之一,就是对已经发生事件的表达存在一定难度。而现实中因宣传工作需要,又有许多过去发生的事件需要现在进行追溯、展现和宣传。那么,如何用画面表现过去的事情,把电视新闻做得图文并茂、引人入胜,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呢?笔者在多年的电视新闻宣传工作中体会到有以下几种办法来表现过去发生的事件。
一、使用影像资料
这种手法是指以使用电影资料、电视资料或照片资料等形式来表现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例如:中央电视台12月15日制作播出的纪念改革开放30年直播特别节目——《新闻联播》三十年发展历历在目节目中,就大量使用了在历年12月15日的《新闻联播》中播出的画面资料。这些资料镜头的使用,既完成了图像对过去发生时间的真实呈现,又从纵向比较的角度衬托出三十年后的今天《新闻联播》节目在制作和编排上发生的巨大变化,从而使节目增强了纵深感。
一般来讲,使用电影资料或电视资料时,需用字幕标明“资料”二字,以免引起观众的不解和怀疑。
二、充分利用已发生事件的现场环境去表现
无论追溯多么遥远的历史,作为事件地点是真实可以再现的。因此,充分地利用现场实地作为形象依托来表现过去发生的事件,也是弥补形象资料不足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如:报道一起交通事故的新闻,记者可到现场拍摄事发地点的环境后,着重拍摄一些事故发生后留下的一些相关物证,诸如被汽车撞倒的高压电线杆、撞碎的车窗的碎片、现场遗留的血迹等等,这样一来,镜头在追溯已过事件的同时,让观众能直接体会到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使观众有所启示。
三、以过去发生的事件的真实物证为形象主题
利用遗物、故址、文物等具有实证意义的物体来间接地反映历史事实和历史事件,不仅具有突破时空局限的表现力,而且具有真实可信的权威性,如:鹤矿有线电视台拍摄的《奥运使者——杜江》,记述了一名退休的煤矿工人以骑自行车游历全国的行动迎接奥运的壮举。片中就选用了杜江骑坏的自行车,好心人送给他的衣物以及每到一个地区他与当地人的合影等能真实表现杜江单骑走全国的艰辛和他百折不挠坚强毅力的物证,让观众从视觉上很自然地产生了一种客观实证的效果,提高了观众接受心理上的可信性。
四、请当事人或记者叙述
指采用现场采访当事人或记者出镜向观众讲解的形式,叙述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例如在上海电视台拍摄的新闻专题《老年婚姻咨询所见闻》中,有一段记者采访老年妇女陆根南的问答——
记者:你登记已有一段时间了,谈过的对象中,有你很中意的吗?
陆根南:有的。我登记已近两年了,开头认识过一个人姓陈,他满意我,我也中意他,我们将结婚准备都办好了,但是他的三个儿子反对,他害怕,没办法。他送给我一件西装,就是前几天穿的那件,灰色的,说给我留个纪念。
通过这段当事人的叙述,观众比较清楚地了解了一段往事。
采用请当事人叙述的手法时,一般来讲,叙述不宜过长,否则将会影响电视画面功能的发挥。
五、恰当地使用隐喻蒙太奇手法
根据文字的表述内容,选取恰当含有相关寓意的画面。比如:可以用自然界中的乌云密布、暴风骤雨来体现白色恐怖的反革命形势,用萌发嫩芽的小草来象征着新生力量,用刚刚升起的朝阳来象征事业的蓬勃发展等等。由鹤矿有线电视台拍摄制作的纪念鹤矿集团建企60周年纪录片就大量应用了这种手法。这种手法起到一定的喻示作用,给人以韵味寓意、延伸联想。但是用隐喻蒙太奇手法编辑画面时应注意比喻的合理性,否则会让观众产生茫然的的感受。
六、制作合适的动画特技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一些电视专题片用电脑制作的特技来表现过去的事情,给观众耳目一新、栩栩如生的感觉,增强了节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如近期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的《宝马撞人拖行四公里,女车主对此竟不知情》中,目击者在叙述宝马车行驶路线时,编导就采用了俯视视角的三维动画特技镜头配合播出,真实再现了宝马车在昆明市北京路上行驶的路径,使观众感到似乎置身于现场一样,增强了节目的真实感和现场感。
七、恰当地运用字幕
字幕在电视片的内容表达和画面构成中是一个十分活跃的元素,利用率越来越高。对一些过去发生事情中的重要内容,比如事件名称、时间、地点、人物、地名及抽象的理念等等,可以用字幕来表达。当然,运用字幕时,还可以将字幕巧妙地叠加到电视画面上,给观众以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更容易被观众理解接受。
电视画面艺术的魅力在于它不可替代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强调保持生活流程及事件时空的完整,因此,在表现过去发生的事件时,要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表现形式,才能创作出优秀的电视片。
(编辑/梁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