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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文明为自然立法的困境

2009-06-03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3期
关键词:华莱士自然

陈 榕

摘 要: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斯蒂文斯的名诗《罐子轶事》中的中心意象解读为艺术的象征,认为诗歌主题体现了艺术对自然的统领。其实,在这首诗中,“罐子”是机械流水线生产出的千篇一律的生活日用品,缺乏审美维度,是工业文明的象征。这首诗说明了工业文明对自然的入侵,呼唤读者深入反思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华莱士·斯蒂文斯 工业文明 自然

莱士·斯蒂文斯(1879-1955)是美国现代派诗歌的主将之一,他的诗歌,意象神秘,“想象力之丰富,足以媲美叶芝和艾略特。”[1]涵义深邃,是不可多得的诗意与思想兼具的诗人,“一位极具美学敏感的哲人。”[2]他1914年开始在美国著名的《诗刊》杂志发表诗作,1923年,他将近几年完成的诗作收集成册,出版了第一部诗集《风琴》。《罐子轶事》便是《风琴》所收录的诗作中的一篇。这首诗自出版后,受到了批评家的广泛注意,被推崇为美国现代主义诗歌名篇,在当代,它是英美国家大学生文学必读书单中的常客,在中国,也有较为广泛的影响。批评家纷纷撰文,谈论这首诗歌的主题。有批评家认为这首诗是 “诗人不懈探索、追求生活的秩序和意义,给现代人以启迪、勇气和力量的真实写照。”[3]有批评家指出,这首诗体现了“想像对自然景观的改造”。[4]有批评家相信这首诗说明了“诗人审美的视界始终在艺术、想像和现实之间游离。”[5]还有批评家则探讨了这首诗中的意象与法国艺术大师杜尚的先锋作品《泉》之间的相似性,指出斯蒂文斯诗歌的意象具有“本质的模糊性”,在逼迫我们思考艺术品的定义与内涵。[6]不过,尽管批评家对这首诗的解读多种多样,精彩纷呈,他们的批评视角却留下了一个盲点:即他们均忽略了从工业文明与自然对立的角度来解读这首诗歌。

要想深入理解斯蒂文斯的《罐子轶事》,首先要从这首诗的中心意象“罐子”入手。斯蒂文斯用的英文表达是“Jar”,翻译成汉语,有“罐子”、“坛子”、“瓶子”三种不同的选择。1985年赵毅衡在《美国现代诗选》中将其翻译为“坛子”,即《坛子的轶事》。[7]1992年张曼仪在《现代英美诗一百首》中将其翻译为“瓶子”,即《瓶子轶事》。[8]不过,如果我们翻看斯蒂文斯研究家的考证,将会发现,这里的“Jar”应该翻译成“罐子”才更为合适。[9]它指的是现代人居家生活中常用的食品罐,用玻璃制成,上面带有金属盖,有不同的尺寸,可以盛放水果、腌菜等食物,方便贮存,也方便携带。在斯蒂文斯创作这首诗的时代,这种工业化集成生产的玻璃罐刚被发明不久。1918年四、五月份,当斯蒂文斯到田纳西旅行的时候,随身便携带了一只由加拿大一家公司所生产的“统治牌”(Dominion)宽口罐。而斯蒂文斯就是在这次田纳西之行之后,完成了《罐子轶事》这篇诗作。

在我国批评界,在解读斯蒂文斯的这首诗作时,多采用的是赵毅衡《坛子的轶事》这一译本。坛子在中国汉语中,带有工艺品的内涵。在我国,早在公元前一万年左右的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就掌握了烧制陶土的工艺,学会了制作陶坛、陶瓮。进入商代后,又发明了烧制瓷器的技术。陶坛、瓷坛成为了人们的日用品。不过,这些陶瓷坛除了实用功能外,同时具有审美的功能,倾注了工匠们的心血和才华,可以归属于工艺品的行列。由于我国研究斯蒂文斯诗歌的批评家解读这首诗时的依据点是“坛子”这一意象,不难理解,他们一致将斯蒂文斯诗歌中的Jar读解为了艺术的象征,认为诗歌探讨了艺术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比如李莉指出,这坛子是“奇妙完美的艺术品,具有无限的魅力。”[10]杨金才认为“作为工艺品,‘坛子显然象征着艺术。……它和其它艺术品一样,同样给人以美的享受。除此以外,它还意味着具有丰富想象力的创造。”[11]孙长城认为诗歌“揭示了艺术的功能以及与自然的关系,诗中的‘坛子是艺术象征。”[12]孙冬认为坛子是“被剥夺了实用价值”,成为了“纯粹的审美对象……它是死去的艺术品、人造的文明的产物。”[13]

以上读解均言之成理,不过,如果我们从激发斯蒂文斯创作灵感的那只便携食品罐的角度来重新读解这首诗,将会发现,这首诗应该另具深意。诗中的Jar,取材并不是大自然的土壤,过程也不是由工匠手工烧制。它并非艺术凝结而成的精品,只是一只工业集成化生产的千篇一律的食品罐中的一只。它的实用功能占据主导地位,价格低廉,形象不具备独特性,缺乏美感,是不折不扣工业文明的产物。透过“罐子”的这一层含义再来解读这首诗歌,我们会发现,诗歌所体现的其实是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对立。

在《罐子轶事》的第一个诗节中,斯蒂文斯写道:“我把一个罐子放在田纳西,/圆圆的它,立在山顶。/它让凌乱的荒野/围绕着那座山。”[14]第一诗节介绍了罐子的来龙去脉:叙述者“我”把罐子带到了田纳西。也介绍了诗歌的背景——美国的中部省份田纳西。田纳西这个意象,和诗歌中的“罐子”一样,具有象征意义。田纳西是美国最重要的农业省份之一。从公元前一万两千年,就有印第安部落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进入十八世纪中叶,白人开始向这片土地移民,将印第安人赶到了固定的定居点,逐步完成了对这片土地的殖民化过程。这些早期来到田纳西的白人主要是拓荒者,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农业和畜牧业。进入十九世纪,到二战前的百余年时间里,田纳西逐渐崛起为重要的农业畜牧州。不过,在这里,商业和工业并不发达,和美国东北部和南部的各州相比,田纳西相对落后,保留了大量传统的农耕社会的特点。这也是为什么在诗歌中,田纳西成为了自然的象征,被描写为一片凌乱荒野的原因。在这里,自然保留了未受到机械文明侵害的未经人工雕琢的样貌。然而,在诗中,在这片空旷的荒野,却加入了一名不速之客——一只由叙述者放置的食品罐。有批评家认为,这首诗的主角是这个罐子,“不以放置这只罐子的人类演员为中心”,[15]不过,这种观点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在这首诗的背后,始终有人类的影子。食品罐是人类的造物,也是人类的足迹将它带到了田纳西。这个食品罐是一件庸常的日用品,它的形状规规矩矩,样子普普通通。它是工业化的产物,被人类放在了山巅,和自然的自在、无序、率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是没有秩序的自然,随着这只罐子的到来,俨然间有了秩序,仿佛所有的事物,都在向这个陌生的介入者的所在地聚拢。

有感于罐子对周围景观所造成的影响,在第二诗节中,斯蒂文斯继续描绘着罐子在荒野中的存在,以及它产生的效果:“荒野向它隆起,/向四周铺开,不再蛮荒。/罐子圆圆的,立在地面/高高的,是空中的港口。”[16]以罐子为中心,荒野俯首称臣。即便是四散开来的布局,也暗含着秩序,簇拥着这只平凡的食品罐。美国新批评时代的主将柯林斯·布鲁克斯曾指出,试想,如果诗人将罐子这一意象置换成一棵枫树,这首诗绝对形成不了罐子与自然之间如此强烈的张力。枫树本就可以算作是荒野的一部分:“一棵枫树会融入自然,不过是众多的树中的一棵而已。”只有一只人类的造物这“不自然”的存在,才能达到这种戏剧化的效果。[17]一只毫不起眼的器物,由于和自然间的差异,带上了神圣的色彩,成为了君临万物的帝王。从第一诗节到第二诗节,斯蒂文斯确立了罐子侵入这片土地后所占据的主导地位,体现了工业文明凌驾于自然之上、统治自然的主题。

然而,在《罐子轶事》的第三诗节中,斯蒂文斯却加入了质疑与挑战的声音:“它统治四方。/这罐子是灰色的,没有装饰。/它无法奉献鸟雀或灌木,/和田纳西其它的一切毫不相像。”[18]在这一诗节中,第一句是过渡句,对上两节诗节进行了强有力的总结——“它统治四方。”“统治”一词,和食品罐的品牌“统治牌”相契合。既是生活中由这一实物引发的自然联想,也是对罐子的超然地位的重申。诗节的第二句,则是对罐子的客观描述。在这里,诗歌的涵义产生了微妙的转折。前两个诗节中,诗人用来形容食品罐的词以正面肯定为主,比如它是圆的,放在山顶高高矗立。到了这里,诗人却用了“灰色的,没有装饰”这样的修饰。罐子那灰蒙蒙的颜色,流溢不出生命的光彩,反而是接近无生命的惨淡。罐子没有雕饰,说明它不具备艺术审美的价值,无法让人产生精神的愉悦。为此,诗歌以对罐子所代表的工业文明的否定而结尾:和充满生意,可以孕育鸟雀和灌木的田纳西的其它事物相比,这个罐子了无生意。田纳西的万物生机勃勃,这只罐子则死气沉沉。它强行介入了田纳西的风景,和自然的一切格格不入。

《罐子轶事》一诗采用的是先扬后抑的写法。我们可以看到,罐子与田纳西自然风景间的对立,从第一个诗行贯穿到了最后一个诗行。在第一、二诗节中,作为工业文明象征的食品罐与田纳西所代表的自然间形成对抗,在这场对抗中,罐子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赢得了胜利,宣告了工业文明对自然的宰制。然而,在第三诗节中,诗人却逼迫着我们反思这种人工造物存在的意义。与自然相比,罐子冰冷而没有生命。批评家露西·巴克特曾经指出,《罐子轶事》体现了人类想象力的胜利,不过诗歌的结尾,说明了“这种胜利没有意义。”[19]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说,这首诗说明了工业文明的胜利,不过,这胜利并不具有积极的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诗歌的结尾,罐子和田纳西的其他一切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差异,但是诗歌的最后一行,“它和田纳西的其他一切毫不相像”一句,却也将它融合为田纳西那“一切”中的一部分,享有了和田纳西的其他一切相同的在田纳西的合法存在权。叙述者将一只罐子带到田纳西的荒野,这是人对自然的介入,是工业文明向自然的殖民。无论自然与之相比,具有何等创造力,它依然不得不向日益逼近的工业文明低头,接受它成为自己中的一份子,甚至是自己的中心。

批评界曾经一度认为斯蒂文斯缺乏社会责任感,“小心谨慎地操纵词汇的微妙差异和相关联想是他缺少感情和信念的标志。”[20]他们指责斯蒂文斯过于沉浸在艺术的空间,忽略了对人类社会相关命题的关注。其实,如果我们细细研读斯蒂文斯的诗作,将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斯蒂文斯所承担起的,是美国诗歌传统自爱默生以降的 “诗人、哲学家和教士”三位一体的角色。[21]他在通过自己的诗作,唤起读者的思考。《罐子轶事》一诗便是很好的证明。这首诗只有寥寥三诗节、十二行,英文不过七十二个单词,却探讨了人与自然之间、工业文明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很好地体现了优秀诗歌“少即是多”的原则,[22]意在言外,余韵不已。在现当代社会,工业文明确扮演着为自然立法的角色,人类科技的发展,大大改变了整个地球的景观。但是,面对自然,人们是不是应该在内心保留一份敬畏?毕竟工业文明的产物,那只灰蒙蒙的罐子,永远也飞不出展翅蓝天的鸟雀,长不出葱茏茂盛的灌木。

注释:

[1][8]张曼仪编:《现代英美诗一百首》,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92年版,第44页,第45页。

[2]杨金才编:《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三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

[3][10]李莉:《一只神奇无比的坛子——史蒂文斯的小诗<坛子的轶事>赏析》,《名作欣赏》2001年,第3期,第99-101页,第100页。

[4][17][20][21]Cleanth Brooks,R.W.B.Lewis,Robert Penn Warren,Eds.American Literature:The Makers and the Making.New York:St.Martin Press,1973.p2156,p2157,p2154,p2154.

[5][11]杨金才:《W·斯蒂文斯:艺术想象与现实世界的桥梁》,《河北学刊》,1996年,第4期,第74-77页,第76页,第76页。

[6]Glen MacLeod,Wallace Stevens and Modern Art: From the Armory Show to Abstract Expressionism. New Haven:Yale U P,1993.pp.20-22.

[7]赵毅衡编:《美国现代诗选》,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44页。

[9]Roy Harvey Pearce,“‘Anecdote of the Jar:An Iconological Note,”The Wallace Stevens Journal 1:2(Summer 1977).p65.

[12]孙长城:《一只深刻的坛子——史蒂文斯<坛子的轶事>解读》,《阅读与写作》,2002年,第8期,第19-20页,第19页。

[13]孙冬:《论华莱士·史蒂文斯诗歌中的意象》,《学术交流》,2005年,第6期,第165-167页,第167页。

[14][16][18]Wallace Stevens,“Anecdote of the Jar”,i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Makers and the Making. Cleanth Brooks,R.W.B.Lewis,Robert Penn Warren. Eds. p.2156,p.2156,p2156.

[15]Frank Lentricchia,Ariel and the Police: Michel Foucault, William James, Wallace Stevens,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9. p7.

[19]Lucy Beckett,Wallace Steve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p83.

[22]Pat Righelato,“Wallace Stevens,” in American Poetry: The Modernist Ideal. Clive Bloom & Brian Docherty Eds. New York:St. Martins Press, 1995. p32.

【附录】

罐子轶事

华莱士·斯蒂文斯

译者:陈榕

我把一个罐子放在田纳西,

圆圆的它,立在山顶。

它让凌乱的荒野

围绕着那座山。

荒野向它涌起,

向四周铺开,不再蛮荒。

罐子圆圆的,立在地面

高高的,是空中的港口

它统治四方。

这罐子是灰色的,没有装饰。

它无法奉献鸟雀或灌木,

和田纳西的其它的一切毫不相像。

(陈榕 洛阳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系 4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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