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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也冒出“核武装论”

2009-06-03

环球时报 2009-06-03
关键词:政界原子能保护伞

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詹德斌 本报特约记者 罗山爱

据韩国《朝鲜日报》6月1日报道,朝鲜进行二次核试验后,不仅在日本冒出“核武装论”,韩国政界谋求“核主权”的呼声也逐渐高涨。不过分析认为,韩国拥核并不现实,除了有国际条约限制外,一直以韩日“核保护伞”自居的美国也不会同意韩国另起炉灶。

政界主张“核主权”

朝鲜二次核试验之后,韩国政府官员和保守势力接连抛出“核主权论”。 他们认为恢复“核主权”,能让韩国在面临朝核威胁时拥有一定“自卫力”。韩国国防部长李相熹5月25日称,如果朝鲜拥核,韩国的基本战略原则也应该是“以核制核”。外长兼国家安全委员会委员长柳明桓27日也表示,韩国应该认真研究核主权问题。韩国一些媒体认为,在南北关系如此失衡的情况下,韩国有了以“和平目的”拥有核能力的足够理由。

韩国政界还抱怨,美国对韩国的约束远比日本严厉。韩国自由先进党议员朴宣映说:“美日签署的原子能协定赋予日本自主进行核实验和研究的权力。2012年修改《韩美原子能协定》时,韩国应拥有至少和日本相等的核主权。”

差一点造出核武器

西方专家认为,制造核武器只需具备5个条件:1,掌握核反应有关理论;2,掌握核武器装料的物理和化学特性;3,具有制造核武器和试验核装置的技术设备;4,拥有足够的核裂变材料;5,愿意拿出必要的财力物力。前三条几乎是具有一定工业能力的国家都能做到的,因为相关文献早就把核武器技术公之于世。后两个条件对民用核技术发达、财力雄厚的韩国来说也不成问题,韩国早已具备跨过“核门槛”的能力。

到2008年底,韩国核反应堆卸出的乏燃料已超过6000吨,如果对它们进行处理,可以制造出数量庞大的“粗糙原子弹”。更重要的是,韩国已掌握了钚分离技术,并拥有实验室规模的激光铀浓缩能力,随时可以向大规模提炼发展。

韩国不仅有核武研发的技术,而且也有过实践。1970年,韩国独裁者朴正熙设立专门机构秘密研发核武器。尽管1974年美国迫使韩国签署《美韩原子能合作协定》,停止了核武计划,但韩国前国防安全局局长姜昌成曾在1978年透露,当时韩国核武器计划已完成95%。

2004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又揭露韩国曾有研究人员秘密进行核燃料再处理(上世纪80年代初)和浓缩(2000年)实验,此事差点被提交到联合国安理会。

韩国拥核不现实

韩国虽然是一个拥有20座核电站的核能强国,但在核利用方面还有相当多的限制。根据1974年签订的《美韩原子能合作协定》,韩国没有核燃料浓缩和再处理两项权力,而这两项权力是制造核武器的基础。同时,韩国是《核不扩散条约》签约国,政界人士提出的“核主权”主张在《核不扩散条约》框架下缺乏现实性。

而且,美国出于自己的战略利益,也绝不会允许韩国发展核武器。 美国的“核保护伞”是美国与韩国维持盟约关系的重要基石。《朝鲜日报》报道称,本月16日在华盛顿举行的韩美首脑会谈上,美国将明文规定向韩国提供核保护伞。如果韩国拥有了核武器,美国将失去在韩国驻军的理由, 战略利益将严重受损。

目前,不少韩国人士也表示反对“核武装论”。韩国民主党发言人卢英敏说:“拥核主张正在加剧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民主党议员朴智元称,如果韩国拥核,日本不可能坐视不管。如此一来,东北亚将成为世界上最具战争危险的区域,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韩国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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