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礼品
2009-05-26学友
37°女人 2009年4期
学 友
艾米和她的父亲母亲明天就要离开白宫了,母亲走进艾米的房间帮她清理物品。
艾米正坐在地毯上把玩一只金手镯,眼前还摆着一尊耶稣头像。“妈妈,”艾米看着母亲,“我要把它们带走。”
“艾米,这办不到,因为这些东西不是送给你的。”
艾米嚷道:“谁说不是给我的?这只手镯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你看,它很小,只有我能用。还有这个耶稣像,是保罗二世亲自给我的,他还说要保佑我一辈子幸福。”
罗莎琳把女儿搂过来:“我们不是说好了吗?在我们离开白宫前,你可以暂时保留。但是,现在我们要回佐治亚去了,就必须交上去。”
“小孩子的东西都不可以不交吗?”
“100美元以下的东西可以不交。”美国政府“礼品法”规定,总统从外国政府接受的价值100美元以上的礼品,必须上交国家档案馆。
“那太好了,妈妈,我记得这些东西上面带的牌价都是99美元。可以不交了!”
“亲爱的,听我说。”妈妈不得不向她解释一些规章制度,“所有的礼品都写着99美元,甚至更低。可是,每件礼品都经过了政府礼品部门的鉴定。你看,这尊耶稣像是用珊瑚雕刻的,这只手镯是纯金的。”
艾米伤心地大哭起来。罗莎琳——美国第39任总统卡特的夫人对女儿说:“宝贝,这些礼品将和我们一同回到佐治亚,摆放在亚特兰大的卡特图书馆里。如果你想看,我们可以随时前去。”
(摘自《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