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人体案”
2009-05-25王贞虎
王贞虎
用“心脏停止跳动”抗税
上个世纪80年代,瑞典有个名叫斯登堡的企业主被税务部门指控长期不纳税。谁知到了法庭上,他却振振有词地援引了一条国家法律:“当一个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后,这人即被认为已经死亡。”天经地义,死人是不纳税的。斯登堡的心脏停止跳动快一年了,一直靠人工心脏生活,按照法律规定,他确实属于不该纳税的“死人”之列。律师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多次辩论,最终没有作出最后判决。
器官“捐献”后的“死人”活过来
1986年底,民主德国一位汽车司机尼彻尔因车祸被送进医院。医生们发现他心脏已停止跳动,脑电也没有任何显示,便以为他死了。正巧院内有位盲人急需移植新鲜的眼角膜,司机的眼睛不用说准是“优质高档”的,而尼彻尔的衣兜里还装着一份自愿死后捐献器官的遗嘱,于是医生很快实施了眼角膜的摘除与移植手术。手术完成不久,一位护士姐忽然尖叫起来,说是被送往太平间的尼彻尔的尸体在动弹,还说要喝水。一刹间全院惊动,院长亲临,最后才发觉是心电仪、脑电仪出了毛病!由于摘除时未对“死人”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眼窝的神经完全遭到破坏,法院裁定医院赔偿尼彻尔的一切损失。
无独有偶,2007年3月,非洲一位退休教师札西特,因煤气中毒被送进一家私立医院。抢救刚开始,心脏就停止了跳动。两位主任医师签署了“死亡证明书”。两小时后另一家医院征求要用札西特的双眼作试验标本,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因为札西特生前填写过“器官移植志愿书”。于是,70分钟后,札西特的双眼便被浸泡在标本瓶里。然而就在此时,手术台上的札西特竟苏醒过来!一时间舆论哗然,社会轰动,一场官司闹得满城风雨。
利用儿童“器官”移植、制作化妆品
在世界一些非发达国家,近年来连续发生儿童丢失事件。当警方、家长千辛万苦找到孩子时,往往发现有的眼睛被挖掉,有的睾丸被摘除,这些被偷掉的“器官”专门用于一些富人急需的器官移植。
偷“器官”的,还只算是小偷。把整个婴儿都弄来走私的大盗,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法国海关2001年截获了一批人体胎儿。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官方2002年也截获了500具人体胎儿。这些憧憬着幸福与欢乐的小生命,刚离开温暖的母体便被送入冷库,然后同冻鱼冻肉一起冷藏包装好,外面则精心加以伪装。据被捕的案犯招供说,这些胎儿通过严密的消毒和“加工处理”后,将作为高级原料卖给几家闻名遐迩的日用化学品工业公司,用于制造价格昂贵的妇女美容霜和系列化妆品!
“慈善家”伪善的“育婴堂”
各地刑警组织相互配合,追踪寻源,于2005年2月在危地马拉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里查禁了一处地下育婴堂。
开办育婴堂的是一对“慈善而慷慨”的以色列夫妇,他们收养当地穷人的孩子不仅不收费,还付给家长一大笔钱财。他们将收养的婴儿喂得胖胖的,陆续送到国外,据说是送给那些腰缠万贯又无儿无女的阔老爷们当掌上明珠。然而警方掌握的情报则是,这些婴儿在美国、以色列每个售价175000美元,买主都是些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人!令人费解的是,这个危地马拉的小村庄里有不少妇女明知事情真相,却专为出售婴儿而替这对以色列人怀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还不肯与警方配合,不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词!
自己给自己制造“人体案”
近年来世界各地还出现不少自己生个孩子来取“零件”的“人体案”。
美国弗吉尼亚州有个妇女四处奔走呼号,要求专门为她那患白血病的儿子怀孕,以便将出生的胎儿的骨髓移植给儿子,因为医生们告诉她,如果得不到基因一致的骨髓,她可怜的儿子将必死无疑。明尼苏达州一位妇女也要求堕胎以便移植胎儿的胰腺来治愈自己严重的糖尿病。还有位妇女要求用自己父亲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以便怀上一个与父亲基因一致的胎儿,用胎儿的细胞治愈患阿尔茨海默症的父亲。
对于所有这类申请,医院和司法机关都无法答复。
“借腹生子”轰动全美
2005年,美国著名生物学家威廉·斯特恩和物理学家伊丽莎白引起一桩轰动全美的“借腹生子”案。
由于斯特恩夫妇俩多年无法生育,而失业的玛丽·怀特黑德已有一男一女,离婚后,她急需大笔金钱来养活自己和两个孩子,于是他们签订了一份合同,用斯特恩的精子对玛丽进行人工授精。双主约定孩子出生后归斯特恩夫妇抚养,代孕费用为3万美元。可是临近产期,玛丽突然变卦了。一想到怀胎十月的亲骨肉生下来就会永远离开自己,她就难过得要发疯,于是她不顾一切地潜逃到了佛罗里达。斯特恩夫妇同雇用的私人侦探以及联邦调查局人员紧追不舍。在藏匿和追踪过程中,玛丽同斯特恩通过几次电话。有一次,她歇斯底里地叫喊说:“我同女儿莎拉宁可死在你的面前,也不会让你得到她……她的生命是我给的,我也可以消灭她的生命!”
斯特恩夫妇不敢继续追查,只好向法院提出起诉。双方律师就孩子的所属权进行了3个月激烈的争论。斯特恩指控玛丽拿了钱又违约,背信弃义;玛丽的律师则坚持说代孕合同没有公证,没有法律基础,不能强制执行。斯特恩出示了玛丽威胁要与莎拉“同归于尽”的电话录音带,并且指出玛丽无力也无条件抚养好3个子女;玛丽的律师则以大量专家提供的证据,证明伊丽莎白·斯特恩夫人并非患有不育症,而是因患多种血管硬化症,担心怀孕会导致瘫痪而不敢生育,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一位母亲!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莎拉已长成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丫头。就在她周岁生日后的第四天,新泽西州法官宣布她归斯特恩夫妇抚养,并且否决了玛丽对她的探视权。从此以后她将有新的家,新的父母和新的名字,玛丽将在她的记忆中逐渐消失。
法官宣判的当天,玛丽去当地教堂点燃了一支蜡烛。斯特恩对记者们说:“我将把这个为我们做了好事的女人告诉孩子。”
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事件见报后,全美大哗。心理学家、伦理学家、舆论界和宗教界仍对此案争论不休。反对代孕的人说:“如果花一笔钱就可以‘买一个亲骨肉,社会上势必‘买出一大群的‘生育机器,专为不能生育或不想忍受生育痛苦的富人提供‘产品。”女权主义者强烈反对所谓“租用”别人子宫的卑劣作法,声称租用者是罪魁祸首。一位历来拥护代孕的家庭妇女也改变了立场:“在这类交易中,你所做的一切就是把一位妇女的痛苦转嫁给另一位妇女,把患不育症妇女的痛苦转嫁给不得不放弃亲生婴儿的母亲。”
(责编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