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
2009-05-22李贺明
李贺明
[摘 要]面对我国上市公司频发会计舞弊的财务丑闻,本文介绍了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概述,指出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此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舞弊
一、我国上市公司报表舞弊的概述
(一)会计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所谓会计舞弊,是指直接由组织管理层实施,突破现有会计规范,蓄意错误呈报、遗漏财务报告中应予披露的内容,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极力设法隐瞒,舞弊者的层次越高,越难有效预防与检查。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按照舞弊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管理当局(经营者)舞弊和会计人员舞弊两大类。管理舞弊是指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中一个或多个成员操纵公司会计信息生成或披露而发生的舞弊行为;会计人员舞弊是指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自己或与公司外部的第三者进行串通故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通常是与舞弊的动机和潜在的机会相联系的,舞弊的动机有经济性和非经济性之分。但经济利益驱使是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最根本原因。当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威胁时或当承受异常压力或受到经济利益驱使时,上市公司就会运用各种舞弊手段来粉饰会计报表以达到各种经济目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现状
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分别设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掀开了新的一页,在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历程后,我国证券市场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和钦佩。但是最近几年频发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事件使这些成就黯然失色,从轰动一时的郑百文、银广夏、琼民源到大庆联谊、张家界.一起起上市公司违规经营、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会计舞弊事件层出不穷、触目惊心。仅仅在几年前发生的银广夏事件足以使人感到震惊,虚构巨额利润达7.6亿元,犹如一时间我国证券市场投入的一块巨石,惊起了无数的波澜。在最近几年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中,李代桃僵的银河科技、偷梁换柱的科龙等造假金额之巨大,影响之严重,性质之恶劣,造假者有恃无恐之势令人发指。
二、我国上市公司报表舞弊的原因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目前许多上司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导致经营权和所有权没有分离,这使得他们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为所欲为,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公司董事会没有设立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切实起到监督的作用。高级经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急需建立,作为所有者的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他们通过雇佣合同雇佣管理人员参与管理,由于雇佣合同并不能遇见所有的问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应采取的对策和方法,加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固定,而股东享有对公司剩余收入的索取权,这就出现了对公司剩余收入管理权和索取权的不相匹配的局面.不但如此,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自己参加经营管理的机会,掌握了比所有者更对的关于公司的信息,造成了高级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以高级管理者借机利用对公司剩余收入的管理权损害所有者对公司剩余收入的索取权,大肆挥霍公司的剩余收入,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二)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极其严重,所有者缺位的股权结构从本质上决定了国有控股公司股东大会的形式化,由于国家持股比重过高,造成了政企不分的问题,导致国有产权虚置,没有形成人格化的主体。同时,“一股独大”的股东大会使得中小股东的意志难以体现。在我国,有两种股东行使控制权的方式:一种是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即“用手投票”。另一种是转让股票,即“用脚投票”。中小股东运用这两种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影响很小,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受限,使得他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热情不高。少数大股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不择手段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把原本一个体现民主的股东大会变成一个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
(三)公司外部环境差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需要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要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鉴证业务的灵魂,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服于外界的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我国在实行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要求各个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但大量事实表明:原本选择合伙制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纷纷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转变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相关的活动埋下了隐患。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时需要的注册资金不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资本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如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最坏的经济后果就是将注册资本全部赔光,仅此而已,这相对于它们每次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收入来说,简直是冰山一角,而且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舞弊活动被发现的概率极其小,所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敢铤而走险。除此之外,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与鉴证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和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而受到解聘威胁,这些外界压力因素极有可能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四)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持和维护会计业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在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处罚方面,处罚力度远远不够,还没有形成法律所应有的威慑力。在经济处罚方面,仅仅没收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所得,并处以1至2倍的罚款,而对于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区区几万元。这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逃避法律制裁从事违法活动所得的巨额收入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在行政处罚方面,一般是吊销执业执照,涉及刑事责任的非常少,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更是史无前例。可见,建立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三、针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解决所有者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矛盾与冲突的最好方法就是建立激励与约束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契约或合约,一方面通过契约关系对代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密切监督以便约束高级管理人员那些有悖于委托人(所有者)利益的活动;另一方面提供必要的激励和动力,如对代理人实行年薪制或股票期权,把代理人的薪金与公司的收益相挂钩等,使代理人为实现委托人以及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工作。同时应完善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立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制衡机制
通过将股权分散,将以国有股为主的股权结构转化为以法人和公众持股为主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模式,解决国有股“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也可以降低因国有股持股比例过高造成的产权不分等问题,还可以解决国有股股权不到位问题,使上市公司由虚拟化找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法人和公众持股的治理主体。同时,股权减持有利于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国有股所占比例的相对减少,从而为引进其他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人创造了新的条件。将股权进一步
分散,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大股东控制股东大会的局面,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防止会计舞弊的发生。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保持和维护注册会计师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相关各方在注册会计师执业时不得要求其从事违法的活动,为注册会计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开展同业互查活动,这对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防止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大有裨益。另外,进一步优化审计业务市场,在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规模,提高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有关活动有法可依
各级权力机关要加大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步伐,保证会计人员的有关活动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的同时,对优秀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惩恶扬善的环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感,促使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此外因民事责任的相对弱化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违法职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就要求进一步修改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责任,提高违规执业的成本,使注册会计师在法律法规面前望而却步。
四、结束语
总之,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近几年呈现高发态势,会计舞弊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要想从根本上根治这一顽疾和毒瘤,需要包括上市公司、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刘超,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舞弊原因分析,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
[2]陈忠铭,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舞弊问题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邹璟,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4]廖沁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分析,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