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系统功能研究
2009-05-21李闻一
李闻一
摘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已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原有的财务会计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ERP软件公司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但效果并不理想。本文从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的主要变化出发,探讨会计核算功能和会计报表系统数据生成功能的改进,主要有提供会计科目编码变更、科目分账与合账的功能,提供资产折旧计提和减值准备计提的选择和控制功能,提供符合新会计准则的报表格式和取数公式的预设功能,提供报表的追溯重述功能等。
关键词财务会计系统;新会计准则;核算功能;数据生成功能
中图分类号1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06-0005-03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极大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进一步缩小会计收益调整空间,将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考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二是对企业原有的财务会计系统提出新的需求。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会计系统功能改进进行研究。
一、财务会计系统核算功能的研究
(一)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会计科目体系的调整。通过新旧会计科目表的简单对比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科目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新增了共同类类别,同时在会计科目表中新增了94个会计科目(其中特殊行业专用会计科目69个),取消了10个会计科目,合并了6个会计科目,分拆、更名、降级了9个会计科目,变动较大,可以说是覆盖性的改变。这必然需要对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进行调整。
会计要素的定义采用了“经济利益”一词。这充分体现了会计要素的本质特征和国际趋同。比如资产。在基本准则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预期经济利益就是为企业带来未来现金流量的一种能力。也就是说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可以防止夸大资产和虚增利润。这是对原准则的重大改进,因为“是否包含预期经济利益”是判断资产的一个核心标准,也是定义负债、收入、费用等要素的依据。
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明晰化。新会计准则明确了各个会计要素确认应满足的条件,而原准则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确认标准从原则上对会计核算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当出现新的经济业务而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未做出规范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可凭借自身的职业判断,根据基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标准判断其是否应作为会计反映的对象及如何进行反映。比如资产。确认资产必须有3个条件:一是满足资产的定义;二是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是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会计计量属性多元化。会计计量属性由原准则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转换为新准则以历史成本计量为核心、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混合计量。原准则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以历史成本计量恰恰体现了可靠性的要求。在各企业相关者更为关注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今天,历史成本作为唯一的计量基础已不再完全适应企业相关者内在的要求,因此,新准则在以历史成本计量为核心的同时,引入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能更好地满足企业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
(二)核算功能的改进
1.提供会计科目编码变更、科目分账与合账的功能。通过前面的分析,由于新会计准则对科目分类进行了重新划分,新增了共同类类别,因此在会计科目功能中要新增会计科目编码变更功能,以解决原准则“1——资产、2——负债、卜所有者权益、4——成本、5——损益”的科目编码束缚;同时由于在会计科目表中会计科目的变动较大,因此在会计科目功能中要新增会计科目分账与合账功能。以解决合并、分拆、更名、降级会计科目和调整账务的需要。比如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的规范,在会计科目表中新增消耗性生物资产等资产类会计科目,并在资产类别调整时对账务进行调整。
2.提供年初余额调整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对所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也就是说,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必须将2006年年末数据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转换为新数据。作为2007年的年初数据。作为总账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数据转换工具。比如用友公司和金蝶公司等都提供了新会计准则转换工具,对年初余额进行调整,大大缩短了用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
3.提供存货计价方法和存货成本构成的选择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与原准则相比,取消了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作为存货管理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灵活的选择。同时,在新会计准则存货具体准则中进一步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没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做特殊规定。作为存货管理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成本构成的选择。比如用友公司和金蝶公司等都提供了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多种存货计价方法和存货成本构成的设置。
4.提供资产折旧计提和减值准备计提的选择和控制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与原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折旧时间。作为固定资产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自行选择新增、处理、变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和任意计提折旧的时间。同时,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说明企业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时必须相当谨慎。作为固定资产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每一项资产的减值处理方法,并对资产的处理提供严格的控制机制和权限管理。
5.提供薪资计提的自由设置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规定:取消了按14%计提福利费的要求,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与原准则相比,企业在“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上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出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计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作为薪资管理系统,必须考虑企业对费用计提比例的需求。比如用友公司在其薪资管理系统中充分考虑了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了自由
设置方式。
6.提供公允价值的计量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同时在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企业合并等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要求财务会计系统提供公允价值的计量功能,以满足企业的核算和管理要求。
二、会计报表系统数据生成功能的研究
(一)财务报告体系的主要变化
1.财务报表定义的修正。新准则认为“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有别于原准则认为“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强调了报表的作用。
2.财务报表列示项目的改变。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明确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标准;在资产类应披露的信息项目上,增加了交易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生物资产等项目;在负债类应披露的信息项目上,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项目,避免企业掩盖债务状况。在利润表项目上,不再区分主业和副业,统称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列示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更有利于使用者判断净利润的质量和风险。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上,由于原准则规定得较为简单,因此新会计准则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直接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总收益和总费用,企业相关方可以全面了解企业主体权益的综合变动情况。
3.对报表附注的修订。由于新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更强调现时义务,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拟分配或经审议宣告发放的股利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形成企业的义务而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是现时义务,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当然不能确认为负债,从而应在附注中单独披露,为企业相关方提供公布日最为相关的可以利用的信息。
4.合并财务报表的改进。首先,对合并财务报表和子公司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在其概念中更加强调“控制”的内涵。也就是说,控制是实质意义上的控制,而不仅是法律形式上的。只要一方能通过各种形式对被投资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并获得相应利益,而不管其持有多大比例或没有持有被投资对象的权益性资本,都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相反将不纳入。这意味着原准则所强调的重要性原则和比例合并法被取消,有助于抑制企业利用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其次,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调整。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如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子公司的份额作为非控制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单列,并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单列,更真实反映母公司在子公司中享有的权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会计报表系统数据生成功能的改进
1.提供符合新会计准则的报表格式和取数公式的预设功能。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十条和第三章至第八章的讲述,新会计准则的会计要素仍保留现行的六要素分类,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类似,但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体现了广义概念的特征,具体会计科目及报表格式有所变化。会计科目的变化在前面已经提及。在报表方面。在三大报表的基础上新增了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将“附表”改为“其他财务报告”,并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报表,形成了一个开放性的动态报表体系;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报表项目。作为总账系统、报表系统、合并报表系统、现金流量表系统,必须为企业提供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报表格式、取数公式的预设功能,满足账簿和报表的编制、查询和对内对外报告的需求。
2.提供权益法调整分录的自动生成功能。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企业日常按成本法进行核算,在合并报表环节进行权益法调整。作为合并报表系统,应该为企业提供权益法调整分录的自动生成功能,这样系统可以根据子公司上报的相关数据,自动生成权益法调整分录,最大限度地提高合并报表的编制效率。
3.提供自由设定和选择合并范围功能。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作为合并报表系统,应该为企业提供自由设定和选择合并子公司的功能。
4.提供跨账套取数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下,既然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就要从各子公司报表中提取信息。作为合并报表系统,应该为企业提供跨账套取数功能。
5.提供报表的自动纠错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下,除了增加股东权益变动表外,还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报表。导致报表的数量日益庞大,表间不平将是新会计准则下财务部门面临的新问题。因为报表数量的大量增加,难免会出现项目的遗漏现象。这是人工复核无法解决的。作为报表系统,应该为企业提供报表的自动纠错功能,自动指出遗漏项目。
6.提供报表的追溯重述功能。在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中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这与原准则的“追溯调整”不一样。比如在新会计准则下,当前期差错导致多确认利润、掩盖亏损时,要按照正确的方法重新表述前期报表。而在原准则下,由于利润表各项目数据年末都归集到“未分配利润”中,填入资产负债表。因此,对以前多确认的利润只“一揽子”调减资产负债表中的“留存收益项目”,不在利润表中反映企业的亏损。作为报表系统,应该为企业提供报表追溯重述功能,从而提高企业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