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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倡导新型生育文化

2009-05-21张晓红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7期

张晓红

摘要:文章提出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就是要实现生育观从传统观念向现代观念转变,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去影响、引导、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只有将新型生育文化传播到广大群众之中,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才成为可能。

关键词:新型生育文化;文明幸福家庭;科学倡导

中图分类号:R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1-0105-02

生育文化是指人类在婚育繁衍方面形成的观念、道德、习俗和制度。以早婚早育、多子多福、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等为特点的传统生育文化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阻力,尤其是由此而导致的人口问题,成为诸如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就业问题、贫困问题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生育率的下降是计划生育政策运作的结果,要使计划生育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有赖于新型生育文化的确立。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就是要实现生育观从传统观念向现代观念转变,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去影响、引导、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从而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事业的全面发展。因此,笔者认为:在新时期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幸福文明家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必须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

计划生育工作从本质上讲,要着眼于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本矛盾,实质上是新旧生育观念之间的矛盾,不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就改变不了盲目的生育行为;不树立计划生育的思想,就不会有自觉的计划生育行动。由于受封建思想和宗教势力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在婚姻、家庭领域还存在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一些人头脑中“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才能顶门立户”的思想还相当严重,“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旧观念仍是实行计划生育的最大障碍。这种深层的文化心理至今还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成为多胎生育、计划外生育以及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之一。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的过渡性决定了文化传播的渗透、交织过程。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虽然在宏观上是占主导地位和控制地位的,是主流生育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和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思想、新风尚,创造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环境,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实现男女平等的效果和措施,把妇女就业和参加生产劳动当做是妇女获得解放的根本途径,使妇女和男子一起,同样得到全面自由地发展并发挥其优势和特长,才能改变男高女低的职业层次,缩小在经济收入方面的差距,从而使妇女成为生育的主人,真正掌握计划生育的主动权和决策权,真正实现家庭的幸福。

二、必须丰富和创新生育文化的内涵

从当前人口与计生工作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来看,迫切需要计划生育文化内容的丰富和改革创新。为了适应新世纪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今后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面向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要与建设幸福文明家庭结合起来,要大大增加涉及他们需要的生产、生活、生育、生命等方面的知识以及预防性病、爱滋病知识,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先进的生育文化,倡导新的生活方式,提升生活质量、生育质量和生命质量,促进家庭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上的转变,提高他们自我保健能力。要在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上拓展时间和空间,不断充实新的内容。要在不同领域、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上动用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提供不同的宣传教育内容,为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信息和知识的多层次需求,提供比较满意的优质服务。要加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要尊重咨询者或受教育者的隐私和权利,注重心理咨询服务,要认真研究在青少年中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在不断地改革创新中拓展计划生育的宣教内容,才能使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充满活力,深入人心。

三、必须坚持人本生育文化的思想

倡导新型生育文化,从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知识需求为出发点,以转化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为目的。首先,要从思想上确立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观念,从根本上改变单纯靠行政手段推行计划生育的做法,走到群众中去,不仅告诉群众应该怎样做,更要了解群众心里怎样想。准确把握群众思想活动的脉搏,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办实事,又掏实心。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沟通中进行指导,在交流中开展教育,把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变为引导群众提高思想境界的过程。其次,为育龄群众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是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物质内容,也是新型生育文化赖以存在的载体。推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围绕不孕不育和避孕节育开展妇女病普查防治,进行术后技术指导和回访制度,实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等,这些我们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其目的不仅仅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通过优质服务,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多方面需求,并对因此而暂时失去的某些个人利益给予适当的补偿,使其心理平衡,进而促使人们思想认识的飞跃和观念的转变。

四、必须依托社区生育文化的建设

社区环境对生育文化的影响是相当大的,社区环境建设的内容和形式也是多姿多彩的。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服务群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倡导新型生育文化,必须依托社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扬社区内的积极因素,建设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如:在城市,要与创建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结合起来;在农村,要与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婚育知识宣传栏、生育文化橱窗、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让计划生育的每个宣传阵地,都能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同时,还要发挥计生协组织的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风尚。要培养一批先进典型,特别要培养一批妇女积极分子,以发挥她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各个社区都要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一系列丰富多采的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新习俗,破除早婚早育、多子多福、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旧的婚育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传送给群众,使他们摆脱愚昧、破除迷信,养成讲科学、信科学、用科学的良好习惯。

五、必须将生育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人们的生育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要受到国家法律的规范。我们实行计划生育是在国家组织领导下进行的,这就更需要制定有关法规,作为规范人们婚育行为的准则。从社会形态宏观来说,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防止人口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才能在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严格的生育政策和管理措施,会逐渐增强人们对计划生育的认同感,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可以说,在我国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人们的生育行为就不可能有这么快的变化。但目前人们的生育观念并没有完全转变,法律约束仍然十分必要。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多条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普法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婚育法制观念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义务感。

总之,倡导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是计划生育的最高精神境界和理想目标,是顺应社会发展,适应群众需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大工程,任务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对此,广大的计生工作者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当今的中国正是发展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的黄金时期,我们要抓住机遇,辛勤耕耘,让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放出瑰丽的花朵,让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充满祥和、欢乐、文明和幸福,让我们的计划生育事业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