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与夏梦的未了情
2009-05-14一鸣
一 鸣
文坛上辉煌得意的金庸,在情场上却曾是悲苦失意的。他曾无奈嗟叹:“即使‘流水有情也毕竟东流去……”他的内心究竟有着怎样的苦情?
为夏梦加盟长城影片公司
1957年,33岁的金庸加盟新组建的以大明星夏梦为当家花旦的香港“长城电影制片公司”。名满香江的大才子,为什么要屈就当编剧呢?“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为了接近夏梦而去的。
金庸到了长城影片公司之后,取了个艺名叫做“林欢”。为博得夏梦的欢心,他在工作上极其卖力。短短3年就先后创作了《绝代佳人》等电影剧本,不久又与人合作导演了多部影片。他在工作上的出色成绩,得到了夏梦的称赞。
爱,可望而不可即
夏梦原名杨蒙,因容貌清丽,体态线条优美,艳光熠熠照人,17岁就进入长城影片公司当了演员。由于文化素质高,人聪颖灵慧,扮相又极俏丽,所以夏梦在银幕上极有光彩,是国语片十分罕见的全能演员,不愧为第一流明星。
正因如此,才使金庸对夏梦爱慕不已,倾心拜倒,但使金庸苦恼的是:他对夏梦的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夏梦早已名花有主。早在3年前夏梦21岁时,她就与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学生林葆诚先生结婚了。
仅有的一次幽会
但金庸此时对夏梦已是极难“慧剑断情丝”了,但也不能显山露水地去表示什么。夏梦心里明白,但她不可能接受他的爱,就采取一种非常友好的态度对待他,这已经给了金庸极大的安慰。
金庸与夏梦最难忘的一幕也许是一个夜晚在咖啡店的幽会。在咖啡店幽幽的烛光和柔柔的音乐中,俩人四目相对,不时频频举杯,那种诗意的氛围及浪漫的情调,实在令人陶醉销魂。金庸再也抑制不住激情,趁着几分酒意,倾吐出了深藏多年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含泪对金庸说她非常敬重他的人品、欣赏他的才华,只可惜他的“爱使”迟到了一步,只能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并说以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夫君的,请求他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深情地说:“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
从此之后,金庸只好幽闭心曲,把夏梦当作苦心依恋的“梦中情人”。
小说中有她的倩影
1959年,金庸带着情感的失意和无奈离开了长城影片公司,去创办《明报》,并致力于写作他的武侠小说了。
就在金庸创办《明报》不久,夏梦曾有过一次长时间的国外旅游。他就在《明报》上系列报道夏梦的游踪行迹,而且还开辟了一个专栏——《夏梦游记》,一连十多天登载夏梦写的旅游散文和小说。
金庸对夏梦的“藕断丝连”还表现在他的武侠小说中,他在那里深深寄托着对夏梦的爱。台湾已故女作家三毛说过:“金庸小说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其写出了一个人类至今仍捉摸不透、既可让人上天堂又可让人下地狱的‘情字。而不了解金庸与夏梦的这一段情,就不会读懂他在小说中‘情缘的描写。”
1976年,夏梦告别了26年的银幕生涯。她告别了香港,告别了热爱她的影迷们,移民去了加拿大。在梦中情人远去异国之际,金庸情心依依,破例把这一件本是很平常的事,一连几天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位置上,用了很大篇幅作了详细报道。不仅如此,金庸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社论,向夏梦这个“真善美女人”祝福。《明报》专为一个女明星的移民国外而大做文章,实在是一件异常的事,不明白其中内幕的人会感到惊讶,只有知道内情的人,才能理解作为《明报》主编的金庸先生对夏梦的那份不同寻常的痴心爱恋。
佳人远别,金庸苦恋多年,终未修成正果,但毕竟给他留下了一个终身怀念的梦。
(石景琼摘自《名人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