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诫
2009-05-14朱辉
朱 辉
郑渊洁在儿子郑亚旗18岁成人时,给了他十条家训,郑渊洁称其为“郑十诫”。其中第一诫是关于交友的:“四十岁之前尽量不和收入低于你的人交朋友。”
郑渊洁的这条“友诫”很符合国人的思维方式,朋友是要拿来用的。所谓“朋友多7路好走”,就充分表达了国人对于朋友功能的认识。
对于这条被不少网民称为很“雷人”的家训,老郑的解释是:在获取方武合法的前提下,收入代表能力。就像与高手下棋容易得到提高,和能力强的朋友交往,当然自身能力也会得到提高。
其实无须说明,这样一条家训早就以不成文的形式,被无数家长运用着,郑渊洁对此绝对没有“知识产权”。倒是定语“四十岁之前”让老郑摆脱了几分俗气,说明他赞成儿子在功成名就之后回报社会,去提携一下不如他的人。
“欲取之,必先予之”,很久很久以前,老子就提出这样一个观点,充分体现出人际交往中的能量守恒。可惜现代人越来越追求效率,于是常常一厢情愿地假定收入高的人都是傻子,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不如自己的人当朋友,然后让这些很功利的朋友用“吸星大法”吸取自己的能量……
事实上,这个年代傻子真的越来越少了。尤其那些能赚钱的主儿,个个比狐狸还精。于是我们的社会经常上演一幕幕滑稽戏,比如文友小马平日言必称某某名家,他的博客上将这些名家放在了“好友”链接的醒目位置,博文中不时有与某名家进餐、唱和的内容,着实羡煞一干未名文友。然而点开链接上那些名家的博客,用最大号放大镜也找不到“好友”里小马的名字,更找不到任何名家与小马交往的只言片语。可见不对称地攀友往往是一厢情愿,而当整个社会都眼睛向上交友,那么大家能看到的都只是别人的屁股。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小说《围城》中,赵辛楣这样评价方鸿渐,不过他依然把方鸿渐当朋友。惟其如此,在乌烟瘴气的三闾大学,他俩才可以相依为朋,度过了一段还算有趣的日子。而我们这些可怜的现代人,如果我们处在三间大学会怎样?按实用原则,只有高松年、李梅亭之辈可以作为备选朋友,而这些有用之人即便可以攀得上,这样的朋友肯定让人晚上睡不好觉,得时时刻刻提防遭其暗算。
“很有用处,可是很讨厌”,这样的朋友,现代生活中其实不少,所以我们不得不活得很累。
“你最好的五个朋友,他们的平均收入大致就是你的收入水平……”这是一则流传很广的桥段,据说源自外国某名人,不过我觉得极像国内文人风格,很可能是他们借洋人之口弄出来的伪名言。我想当物质文明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人们交友的首要标准多半会是“有趣”,而不是“有用”。
“友诫”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相信随着我们今后也渐渐进入发达国家之列,“友诫”会成为“文物”,供历史学家作为社会研究之用。
(栀子摘自《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