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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眼彪施恩的影子

2009-05-14茅家梁

杂文选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狱卒施恩白蚁

茅家梁

都说行者武松是《水浒传》里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他自诩“凭胸中本事,专打天下硬汉”,所以在梁山上排名第十四,也属合情合理。可惜当年武二郎竟被世人讥为“十大庸才”的金眼彪施恩忽悠得晕头转向,拳打蒋门神,替人家夺回了“快活林”。遥想这施恩,在梁山一百单八将里仅仅排名第八十五,跟铁扇子张清差不多,无一场精彩的厮打、半条出色的计谋,何以能差遣顶级的“好汉”心甘情愿地为自己“行侠仗义”?

这个“仗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靠收收“过路妓女”的保护费发财的地头蛇,原来是个类似如今监狱里的分监区长的“小管营”。堂堂的打虎武松,彼时彼刻,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拳头“冲”出了牢笼的“讲义气”的狱霸牢头,再英雄威风,毕竟得听命于貌似窝囊废的施恩。这有点像白蚁肠内的鞭毛虫帮助白蚁消化木材纤维,而白蚁给鞭毛虫提供养料,“共生”而已。这样的“共生”关系一旦浸染了“正统”观念,“替‘政府办事,立新功”。便会非常自然地产生对无数生命与人权的糟践。

从古至今,施恩的影子催生了多少邪恶!从“杀威棍”巧妙地演变成“躲猫猫”,大凡注重对肉体进行“人监教育”的,合法的伤害权就表现得极为充分。有时候,同是囹圄“沦落人”,却颇像西洋传说中的那种“衔尾蛇”,过于饥饿之时,既然能让一些“难友”在瞬间就变得“文明”而规矩起来,就不惜吞吃自己的尾端。这个现象形成的“怪圈”在铁窗里,在嫌疑人中间,肯定只存在惟一的意思:在基本“平等”的空间也得分个三六九来。

在“施恩”们斜长的影子里,犯人的安全很稀罕,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像蒋门神一般被“武松”们消遣得鼻青眼肿。尽管社会文明在不断发展和进步,可是在个别地方的“大墙”之内,这种丑陋的病态文化还是根深叶茂。从《水浒传》里透出来的一些“潜规则”,薪火相传,便足够发扬光大的了。

黄浚的《花随人圣庵摭忆》(第142页)里说,雍正时有个工部郎中叫李恭直,“以事系狱,为狱卒所侮辱”,后来没多久李恭直被释放,又担任了刑部郎中,“管狱,摭诸卒以毛细事,痛杖之。每日杖十余人,有杖毙者”。狱卒们既然经此惩创,咸有戒心,对于犯罪的官员,大都伺候维谨。对于狱卒们而言,不识字,有饭吃;不识趣,板子有的是。“犯官”如果是有前途或有钱的,更得优渥有加。无怪乎,如今安徽第一女贪官张海英也能在看守所大享其福,出钱让同监室的女犯为她按摩(2009年2月27日《东南商报》)。而对“犯人”。则管不了那么多了。

一肚子郁闷之气要出,“施恩”们的恶劣情绪一旦以极端、偏激和幼稚的言行表现出来,影响了判断时。人格和思维就出现了偏差,他们非常容易通过“武松”以其独特的方式来宣泄愤怒,那么,情绪化的举措就必然与法治精神严重背离。

还有不甚节俭的一家子要养,于是,各种卑鄙无耻的“武松”根本用不上教唆或暗示,就会用暴力手段逼迫其他囚犯贡献钱物,孝敬“施恩”和供自己挥霍。即使出了人命,“施恩”们也会全力掩饰。“武松”实际上是“施恩”敛财的工具,所以,当最高检及时地提出要严厉打击狱霸牢头的时候,有专家一针见血——“在今日之中国的部分监狱或看守所里,真正的牢头狱霸是戴肩章穿制服的人。”

打击牢头狱霸并不是最高检的新举措,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坚决取缔“牢头狱霸”维护看守所秩序的通知》。可惜,这些年过去了,云南农民李荞明即使能像蒋门神那样苦苦讨饶,而张厚华、张涛等牢头狱霸也不可能像武松那样有分寸感,暴力之下,血肉横飞,悲剧就不可避免了。

只要施恩的影子还执着地映照在大墙上,“武松”就会似幽灵般地响应,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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