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情况
2009-05-12
200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发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启动了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同年,云南省的石林县作为国家级38个实验区之一,开始了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之后,按照教育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云南省与全国同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到2005年秋季学期,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全部进入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范畴。到2008年秋季学期,新课程覆盖全省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所有学生。2010年秋季学期起,新课程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全部年级实施。
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推进概况
9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精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落实要求,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推进工作的做法主要有:
(一)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领导。省、州(市)、县(市、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了实施工作机构,同时普遍组建了专家工作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普遍实行区域实验、学校示范等工作制度。全省重点建设了2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各州(市)建立了若干个示范地区和一批示范学校。
(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政策措施。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的每一个阶段,把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作为基础性工作之一,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制度及运行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纲要》精神和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出台了课程改革规划、改革实施意见、新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教材选用及管理、新课程实施、专家工作制度、教师培训方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校本教研、教育科研业务指导、督察评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全员培训义务教育教师。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通过国家、省、州(市)、县(市、区)级培训,完成了对所有义务教育教师的新课程改革培训工作,所有教师都参加了不同层次的通识培训和学科教学培训。为了适应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调整了课程结构、更新了课程内容,接受新课程培训成为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首要任务。随着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全面实施,教师培训的模式、方法、手段都有了与时俱进的改变,教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有效实施课程、改善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不断增强。
(四)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随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和课程改革的推进,全省各地普遍实行了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制度,全省统一实行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昆明市等升学竞争压力较集中的地区,还实行了定向择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学生不享受相关政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招收特长生等普通高中招生的办法,积极探索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引导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正确。
(五)不断规范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行为。省教育厅制定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要求的方案及课时建议,州(市)教育局全面督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把落实好义务教育课程要求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实行最为严厉的工作制度,推进“减负提质”工作。通过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学科教学水平达到国家基本要求,为实现义务教育培养目标奠定基础。
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向的认同程度不断提高。涉及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人,普遍认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需要充分肯定,课程改革在实现义务教育培养目标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只能增强、不能削弱;认为推进素质教育,只有深入到课程改革及实施的层面,由课外进入到课内,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课程改革必须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奠基工程”。
(二)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型课程观、教育观和质量观逐步形成。由于新的课程及其有效实施,更加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和形成,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各界对陈旧的课程体系及内容、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及方法、单一的教育教学目标及过程等方面,有了切身的、对比性的认识,过于强调学生学习成绩、过于关注学生考试分数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正在发生变化。
(三)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和中考改革有了尝试性突破,考试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日趋淡化。随着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的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升学竞争的压力进一步缓和。全省各地因地制宜,普遍探索建立了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考试评价制度,尝试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多元评价、过程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等制度及办法,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过程动态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考试分数特别是中考分数的甄别与选拔功能正在日趋淡化。
(四)课程结构的均衡化、特色化进一步突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落实,农村学校国家课程开课率和有效实施课程的能力持续提升。地方课程开发及实施取得新成果,以省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系列教材每学期一册,由省财政免费提供学生使用。“三生教育”列入地方课程主要内容,开发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学段的系列教材,课程资源相对丰富的学校,积极探索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及实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建设、课程实施、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课程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义务教育的质量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师生关系调整、社会支持参与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加之近年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幅度改善和技术手段的全面更新,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并呈现出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改革面临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问题,需要长期努力,逐步予以解决。
(一)缺乏必要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对教育的关注还更多地停留在“硬件”上,对课程改革在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中的战略作用认识不足;社会特别是家长对学校的评价还更多地停留在“升学率”的高低之上,社会舆论依然左右着一个地区或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优劣;迫于社会压力,“考什么就教什么、怎么考就怎么教”,“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农村学校还缺乏充分有效的课程资源。主要包括校舍、设施、设备等硬件资源,优秀的校长、质优量足的教师、专业研究及指导人员等人力资源,文化教育意识、经济社会进步对知识的需求、学校周边环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软件资源,社区力量、公共设施、行业资产等公共资源。
(三)校长教师两支队伍能力有待提高。校长管理和实施课程的意识不强,普遍缺乏主动权和主动性,行政型校长多于专业型校长;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改革创新意识、自身知识结构、专业发展条件、课程资源利用能力等,受多种因素制约普遍不足,教“书”的教师多于教“学”的教师。
(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明显滞后。考试评价对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依然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在所有考试评价制度当中,高中学校招生制度决定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成败。但是,目前高中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未能实现根本性突破,义务教育阶段过程评价的结果未能充分使用。同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断提高、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而且任重道远。
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工作
在教育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指导下,今年秋季,云南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这对于深化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是机遇,更是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工作是:
(一)建立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今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实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及学科教学逐步达到基本要求,培养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实现义务教育培养目标。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及科目的规定,开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考试(考查)科目、考试标准及要求,由州(市)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学业水平考试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现行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按照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接的原则,调整评价内容、改革评价方式、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以等第方式呈现,个性发展等项目以典型性描述呈现,全省统一标准、内容及工作要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的依据之一。
(三)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一是调整高中学校招生考试时间,从7月初调整到6月中旬;二是从2010年起,取消全省统一的中考,2010、2011两年,由各州(市)自主组织统一的中考;三是从2012年起,取消州(市)统一组织的中考,高中学校招生主要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具体政策及办法由各州(市)自主制定,省教育厅只负责明确重要原则及工作要求。
(四)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及评估制度。制定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及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建立全省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结果公告制度,每年发布全省基础教育质量蓝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