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等
2009-05-11白洁纯
农村百事通 2009年5期
白洁纯
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已有10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其中,村镇银行89家,贷款公司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
这105家机构中,有77家设立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低、竞争不充分的乡镇和行政村,并通过直接设立营业机构或延伸提供金融服务等手段。有效改善了38个“零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乡镇”的金融服务状况,增加了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供给。
已开业的105家机构共吸纳股金40.4亿元,吸收存款42.8亿元,贷款余额27.9亿元,累计贷款39.7亿元,其中96.8%的贷款投向农村小企业和农户,初步实现了把城市资金引入农村、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和激活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初步实现应保尽保
李菲
2008年,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自2008年2月以来,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稳定在530万人左右,2008年11月底为531.7万人,初步实现应保尽保。
全国五保集中供养人数已达144万人,集中供养率从2007年的23%提高到2008年的27%。目前,集中供养水平为每人每年1968元,此2007年年底的1953元增加15元;分散供养水平为每人每年1518元,比2007年年底的1432元增加86元。此外,为应对物价上涨,有11个省份2008年给五保对象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
2008年至2009年,民政部计划从部本级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亿元。支持地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