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打知识产权的疫苗了
2009-05-10
侵权风险的预警和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布局,构成了一针防病疫苗。这针疫苗,所有企业都该打。
——本报记者霍光
前几天,政府为市民免费提供甲流疫苗。但是,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没接种。原因多种多样,但确定的是,大家都抱着自己不会得病的心理。而一旦得上了,就必然会后悔。
与此类似的是,近年来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及案件日益增多,也有蔓延的趋势。不久前,一起IT厂商之间的侵权官司刚刚一审结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方明基电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方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原因是明基的产品 “BenQ ME700 无线逍遥鼠Ⅱ代”及“BenQ ME900 无线逍遥鼠”中,“逍遥鼠”三个字是华旗早已注册在案的商标。但明基认为,这两款鼠标的商标均为BenQ,“逍遥鼠”仅仅是产品名称,因而还有上诉的可能。
透过这起案件,我们来看看我国的知识产权现状。2008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指出,自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首次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7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的民事一审案件每年平均增长22.6%。
案件数目增长,一方面说明一部分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在觉醒,另一方面也说明尚有一部分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很淡薄。
华旗资讯法务总监骆晓介绍说,在华旗,一个新产品从立项开始,就首先要对该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问题进行全方位检索,对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进行预警和规避。其次,在研发阶段已经申请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再结合产品市场化过程中可能进行的改进,进一步挖掘可申请专利的技术点,并布局更为完整的专利申请。
侵权风险的预警和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布局,就构成了一针防病疫苗。这针疫苗,所有的企业都该打。
华旗打上这针疫苗,也是因为得过病。华旗资讯总裁冯军坦言,华旗应当感谢曾和华旗打过4年官司的朗科。正是那一次官司,让华旗具备了知识产权意识。
然而,非要得过一次流行病才去打疫苗,似乎代价过大。真正的预防应该在得病之前进行,以免一病不起,也就没了打疫苗的机会。
重视知识产权,不但是防病,也是强身。事实上,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正是国内品牌无法崛起的原因之一。据统计,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还不到全国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产品占我国出口产品的比重不足10%。要从利润微薄的组装生产端过渡到品牌端,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掘是一个必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