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快递的性质
2009-05-07李力谋
李力谋
快递1979年进入中国,已经整整三十年。可是,至今部分人士对它的性质仍然不甚清楚。但是这个问题很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快递业在中国是从属于哪个政府部门更恰当?这也就直接关系到快递行业在中国能否快速正常发展?它还直接关系到快递业务能否更有力地促进外贸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回顾历史,看一看有关政府文件,从1979年开始至今,国际快递一直是属于商务部(原外贸部)管理的。其证据有三:一是,事实上一直是商务部在主管,至今也是属于商务部外资司和外贸司管理。二是,1995年国务院批准的5号令,即:国际货运代理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十七条第四点明确写着商务部主管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三是,商务部和民政部批准了商务部所属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2002年成立了“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至今仍然存在并正常地工作着。
1979年国际快递进入中国,首先是外贸部热情地接受了它,并主管至今。在最初十年,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提出过异议,所以从历史上和从法律上讲,国际快递一直属于商务部管理。
正是因为国际快递属于认识它、了解它的商务部管理,它才得以在中国快速发展,才得以成为三十年来中国外贸的大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从以上说明什么了?说明快递属于商业性质,是为促进国际贸易、对外交流和商务活动而发展起来的。那它是怎样促进外贸等商务发展的呢?二、三十年前,一个外贸样品到美国需要5天至10天,而现在只需要一天,快了5-10倍,这个例子不是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吗?再看一看国际快递公司的产生,如DHL,当初也是为了解决旧金山至夏威夷之间海运单据的传递速度而诞生的。所以,勿用置疑,快递的性质已经跃然纸上:它是一种新兴的快速运输方式,它是商务活动;而绝对不是所谓“递送”和普遍服务。
时至今日,国家邮政局已经划归交通部;另欣闻新成立的中国快递协会会长洪善祥是原交通部副部长。
快递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为解决商务活动而急需的一种新兴的快速运输方式。搞清楚它的性质,才有利于它的归属划分,才能在立法后继续有力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中国外贸的发展,促进中国的对外交流,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