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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市场与政府公共职能

2009-05-0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徐宗威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09年4期
关键词:公权公用事业私营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 徐宗威

公有制经济在市政公用事业中应当占有主体地位

政府在实行特许经营中其公共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政公用事业中国有股权转让必须坚持国有控股

政府必须解决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失灵部分的有效供给

政府公共职能要求政府应当成为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

政府寻求的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方一定是战略合作者

既然是公共财政,政府就应当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的资金支出

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发展是检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的重要标准

一、公权与公权市场

怎么理解公权?公共事务就是公权。处理公共事务所引发的合作、转让、经营的权利就是公权。

市政公用事业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是重要的公共事务。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现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的责任转移,也实现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权利义务的交换。通过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在合作中,政府把提供公共产品的部分责任交给了私营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市场交给了私营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中的部分风险和赢利交给了私营部门。在合作中,私营部门把生产公共产品的业内经验交给了公共部门,把市政公用事业所需的投资交给了公共部门,把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交给了公共部门。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是因为公共部门看中了私营部门的满腔热情、雄厚资本和业内经验;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合作,是因为私营部门看中了公共部门的公权,以及由公权所带来的市场、诚信和垄断利益。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孕育着投资与经营的丰厚商机和巨大市场,取得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也就拿到了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权。

怎么理解公权市场?市场是个中性的概念,没有褒贬之分。市场是种经济手段,一种经济工具,一种经济方式。市场带来生机和繁荣,市场也带来萧条和衰退。市场是灵丹妙药,但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小平同志曾讲过,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资本主义可以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经济。讲市场是承认市场的作用和形式,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中,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转移中,发挥着交换、等价、公平等市场作用。

承认市场是一种选择。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行过程中,政府可以对承租企业有所选择,其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民企;可以是国内企业,可以是国外企业。私营部门也可以对公共部门和市政项目进行选择,其可以是河北保定的项目,也可以是广东佛山的项目;可以是供水项目,也可以是燃气项目。在这种选择之中,不存在彼此强迫的问题,这种选择是自愿的、公平的和双向的。

承认市场是一种交换。政府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经营、管理交给了承租企业,也就把向社会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事业产品的部分责任转给了承租企业。而承租企业把经营管理的经验,把社会公众需要的公用产品和服务交给了政府。政府的权利转换成了企业的义务,企业的权利转换成了政府的义务。因为在特许经营合同框架内,企业必须履行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保证公共产品供应的连续性,不断提高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而政府要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的政策环境,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合理回报。

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承认市场是一种效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的成果,一定要体现在效益上。公共部门实现了其所支配的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扩大了市政公用事业产品的供应,满足了社会公众迅速提升的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承租企业实现了资本对利益的追逐,得到了丰厚和稳定的投资和经营收益,创造了经营者的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促进了经营者个人和企业的发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作,双方共同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共同发展城市的公用事业。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本质是公权的转移和交换,并由此形成了公权市场。研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也就是研究公权转移和交换的过程,如何更好地履行政府的公共职能,在公权转移和交换的市场中,如何切实保护好社会公众的权益。

二、公权市场中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是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的重大体制改革。这一改革使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成为可能,并得到广泛的实践,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这一改革与合作,关系到公共部门的职能转变,关系到私营部门的作用影响,关系到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国有企业的前途,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说到底是关系到公权作用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观点之一:公有制经济在市政公用事业中应当占有主体地位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其目的是改变长期以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发挥国有经济应有的重要作用和社会效益,把国有经济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公用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敏感产业。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公有制经济在公用事业中应当占有主体地位并发挥主体作用。

观点之二:政府在实行特许经营中其公共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吸引和接纳了大量的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从事公用事业,使市政公用事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繁荣了市场公共产品供应,提高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但是这样的改变,不等于政府公共职能的弱化。中央提出强化政府公共职能的要求,表明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必须承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角色。

观点之三:市政公用事业中国有股权转让必须坚持国有控股

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部分产权向非公经济实行转让,民营经济和外国资本大举进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一些地方大有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股权退出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之势。中央提出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即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以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要求在市政公用事业中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并发挥公有制经济在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不能用行政命令国有企业退出市政公用事业市场。

观点之四:政府必须解决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失灵部分的有效供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在我国建立,市场机制已经在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但是市场机制是有缺陷的,特别是在相对于个人利益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领域,自发的市场会出现失灵的局面。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体制和机制不能解决社会生产中的全部问题。中央提出加强宏观调控,表明对市场失灵部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要求必须通过政府行为解决市场中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供应失衡的部分,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需要,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观点之五:政府公共职能要求政府应当成为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

温家宝总理曾讲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叫“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解决公共服务能力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也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调整中国经济结构的需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关注社会民生和弱势群体。中央提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加大市政公用事业的投入。政府作为公共职能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应当发挥投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市政公用事业其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能力。

观点之六:政府寻求的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方一定是战略合作者

市政公用设施投资规模巨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在较长的经营期内会遇到各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风险。选择合作者、投资者或承租者是战略合作者至关重要,如果不是战略合作者,没有良好的业内经验和社会诚信,投资者或承租者急功近利,只顾追求眼前利益,市政公用事业的长期平稳运营将面临严峻的短期逐利挑战。在政府与合作者之间,合作的重要基础是项目经营的收支平衡。双方认可收支平衡才可能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观点之七:既然是公共财政,政府就应当承担市政公用事业的资金支出

建立公共财政的依据是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市政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当然是建立公共财政的依据之一。市政公用事业既然是建立公共财政的依据之一,那么市政公用事业支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科目之一。中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从体制上和理论上解决了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和事业经费问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市政公用事业支出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主要的支出内容。

观点之八: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市场经济带来了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呼声会越来越高。市场越发展,越要求政府关注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市场越发展,越要求政府增加公共服务的投入,满足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市场越发展,越要求政府切实解决社会公众享有公共服务的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大体相同或均等化。中央提出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公共服务属性,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好市政公用事业的公共职能的责任。

观点之九:发展是检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的重要标准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44.9%,中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市政公用事业面临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仍然是第一位的。但是只追求速度和数量的发展不是科学发展,只追求效益和质量的发展也不是科学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判断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重要的标准是看市政公用事业是不是发展了,是不是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责任编辑:黄荔)

编 者 后:

公权市场概念的提出者徐宗威先生,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长期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理论与实践研究。《公权市场》一书的问世,是其对特许经营理论的一次系统阐述。

今年,国务院批转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两个加快”的政策要求。“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电信、市政等垄断行业(重要领域);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特许经营范围。”这为进一步促进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作出了更加明确的政策铺垫,也预示着一个更大的公权市场的形成。“公权市场”概念的提出以及《公权市场》出版在当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公权市场这个概念,揭示了在公共产品经营中的公权和市场这两个最基本的属性和特征。有了这个基本的判断,就可以站在公共权益的高度和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去认识、研究和规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经营行为。二是,公权市场这个概念,表明了政府主导的公共产品的经营市场具有特殊属性。这个特殊属性是市场的垄断性、经营的公益性和风险的政治性等。认识和研究公权市场这些特殊属性,有利于科学地建立监管制度,科学地规范这个市场。三是,可以警示民间资本的进入、特许经营的实施,决不意味着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相反,需要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用事业的投入,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权市场的监管,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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