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民企在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博弈分析
2009-04-29陆迁李耀华雷玉山
陆 迁 李耀华 雷玉山
内容提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已经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年来,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但是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之后,企业很容易对该项基础设施实行垄断价格,导致基础设施项目不能很好的运营,影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政府和民营企业在无违约约束条件和有违约约束条件下民企投资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可以通过成立专门的监管委员会,运用市场手段对基础设施项目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管,改变民企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收益,提高双方合作的成功率。
关键词:政府;民企;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博弈论;监管
中图分类号:F27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1-0105-04
1.引言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行资本”,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消除贫困、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等有着重要作用。我国农村基础设施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太多,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均存在严重缺口,“补课”性的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国家财政和集体经济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吸引民间资本介入就成为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一种有效途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民间资本得到长足发展,据统计2007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额已经超过17万亿元[1]。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农村设施建设,成为民间资金实现资本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迎来一个新高潮。
国内外学者对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大量的研究,G•英格拉姆研究[2](1996)证实的结论是:基础设施能力与经济产出是同步增长的,基础设施存量每增长1%,国内生产总值就增长1%。Patrick Francois[3](2000)认为,从本质上看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契约设计,选择不同的提供方式就是设计不同的契约。Gregory[4](1999)证明了公共部门的契约形式确实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与效率。陆迁等[5](2006)分析了民间资本介入农业基础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目前民间资本介入农业基础设施存在着投资环境不佳、投资产权界定不清、信用和市场准入障碍等制约性因素。李虹[6](2005)认为收益率监管扭曲了企业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的动态经济效率。激励监管通过给予企业自主确定价格水平和价格结构的权力,可以提高企业的动态经济效率。蔡建民[7](2006)提出了在基础设施行业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改革进程中相应监管体制建立的原则和我国基础设施行业的监管体制建立需要经历从放松管制以破除行政垄断、监管重建以弱化自然垄断和监管调整以孕育市场垄断的三个阶段。王丽英等[8](2008)认为现阶段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在解决引资的同时,监管相对滞后,存在着系统性风险;应该科学定位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强化政府有效监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监管链;构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双层监督体系。国内外对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城市基础设施、或者按照行业对某种具体的监管措施进行研究,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可行性、存在的障碍等研究,对民间资本投资之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方面研究还比较少。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之后,由于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容易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垄断价格,获得垄断利润,导致该基础设施项目不能很好运营,从而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的主体民营企业这两个行为主体在没有违约约束条件、有违约约束条件的双方采取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应该成立监管委员会,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对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管,从而保证企业按照一定价格生产,提高双方合作的成功率。
2.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条件
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①博弈双方企业和政府都是理性经济人,决策和行为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能够理性的选择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策略。②政府和企业在博弈过程中,双方的地位不是平等的,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政府是价格的接受者,但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或者通过对企业违约进行惩罚来影响企业的价格和收益。③政府和企业的信息是完全的,即双方在决策时可以知道对方的得益[9]。
一次博弈中,企业在价格制定上可以有高价和低价两种选择。高价是企业获得高于正常利润率的垄断价格;低价是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价格,也是政府可以接受的价格。企业的收益为在该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企业为农民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益,记为R,R是一个与价格成正相关的变量。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建设成本指在该项基础设施建设时已经投入的各项成本,记为K, 由于建设成本是相对固定的,因此,K可以看做常量。运营成本是指企业在该项基础设施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记为C,C是一个与价格成负相关的变量。由于在企业进入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时,政府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进行投资,这些优惠政策看成政府对企业的补助,记为I。其他影响企业收益的因素记为ε,ε为随机扰动项。因此企业的利润X可以用函数关系式表示为:
X=R-C-K+I+ε
政府的收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营企业经营该基础设施项目上缴政府的税收等经济性收益,记为S;二是政府收益还包括项目区农民从该项基础设施获得的收益,即该项基础设施的消费者剩余,假设全部的剩余为G,由于企业获得的剩余为R,则消费者剩余为G-R;三是政府因该项基础设施成果运营而带来的政绩或者社会声誉记为Z[10]。政府的成本主要为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付出的成本,记为I。其他影响政府收益的因素记为ε。因此,政府的利润Y可以用下面函数关系式表示:
Y=S+(G-R)+Z-I+ε
3.无违约约束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
假设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合作只是在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下企业和政府松散的合作,政府对企业的违约没有任何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
企业的利润函数关系式为:X=R-C-K+I+ε。在没有违约约束条件下,由于ε为随机变量,对整个函数的影响比较小,K为固定值,由于政府没有利用政策措施对企业违约进行约束,所以I可以看做一个固定值,所以企业的利润函数表示关系式可以简化为:X=R-C。
当价格为高价时,企业的利润函数关系式表示为:X環=R環-C環。
当价格为低价时,企业的利润函数关系式表示为:X璴=R璴-C璴。
对于企业来说,当采取高价时,可以增加企业的收入,同时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企业的生产平均成本也降低了,显然X環﹥X璴,所以对企业来说,高价是最优策略。
政府的利润函数关系式为: Y=S+(G-R)+Z-I+ε。在没有违约约束条件下,由于G、I为固定值,ε为可以其他影响因素,对整个函数的影响比较小,所以政府的利润函数可以简化为Y=S-R +Z。
当价格为低价时,即价格为正常价格时,政府利润函数关系式为:Y璴=S璴-R璴+Z璴。
当价格为高价时,即价格为垄断价格时,政府利润函数关系式为:Y環=S環-R環+Z環。
在高价时企业的收益明显大于低价时企业的收益,即R環﹥R璴。在正常价格下,由于政府为农民提供了农民相对满意的基础设施,政府声誉Z璴为正值。由于在高价的情况下,农民没有从该项基础设施中获得实惠,会对政府工作产生抱怨,对政府的声誉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Z環为负值。对于政府来说,低价时政府的收益明显大于高价时政府的收益,即Y璴﹥Y環。因此,低价是政府的最优策略。
本博弈的得益矩阵可以表示为:
企 业
高 价低 价
政府
高价Y環=S環-R環+Z環X環=R環-C環Y環=S環-R環+Z環 X璴=R璴-C璴
低价Y璴=S璴-R璴+Z璴 X環=R環-C環Y璴=S璴-R璴+Z璴 X璴=R璴-C璴
通过对得益矩阵分析可知,该博弈纯策略纳什均衡为政府和企业采取的策略为(低价,高价),即政府在低价时获得的利润,企业在高价时获得的利润为本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但这个纯策略纳什均衡显然不符合现实情况。因为在现实中,企业的生产只可能采取一种价格,或者高价或者低价,政府也只能是获得在这种价格下的利润,不可能由企业和政府分别采取不同的价格。因此,(低价,高价)纳什均衡在实际中不存在。
上述分析还可知,不论企业采取高价还是低价,政府的占优策略都是低价。由于政府和农民的得益是呈现正相关的,政府在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这与现实中政府作为农民的代言人,站在农民的角度与企业博弈是一致的。企业的占优策略是采取高价。因此,在双方无任何违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和民营企业成功合作该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几率比较小。
4.增加项目违约约束的博弈模型
现在假设政府和企业合作时合同中有违约条款,即政府要求企业按照正常价格进行生产。如果企业违约,即在经营该项基础设施时按照高价提供服务,则要支付政府一定数目的违约金E,并且政府会通过减少优惠政策I1,以此来对作为对企业违约的惩罚。下面我们分析增加违约约束对博弈双方的得益是否有所改进。
企业的利润函数表示式为:X=R-C-K+I+ε,在增加项目违约约束条件下,由于ε为随机变量,对整个函数的影响比较小,K为固定值,由于政府采取措施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如果企业采取高价,政府可以向企业征收违约金E,或者政府减少对企业的优惠政策,既降低I,降低的优惠政策记为I1。所以:
当价格为高价时,企业的利润函数关系式为:X環=R環-C環-E-I1。
当价格为低价时,企业的利润函数关系式为:X璴=R璴-C璴。
政府的利润关系式: Y=S+(G-R)+Z-I+ε,在增加项目违约约束条件下,由于G、I为固定值,ε为可以其他影响因素,对整个函数的影响比较小,由于政府采取增加项目违约金和减少优惠政策的措施,所以:
当高价时,政府的利润函数可以表示为:Y環=S環-R環+Z環+E+I1
当低价时,政府的利润函数可以表示为:Y璴=S璴-R璴+Z璴
在有违约约束条件下,政府和企业的博弈的得益矩阵可以表示为:
企 业
高 价低 价
政府
高价S環-R環+Z環+E+I1 R環-C環-E-I1S環-R環+Z環+E+I1 R璴-C璴
低价S璴-R璴+Z璴R璯-C璯-E-I1S璴-R璴+Z璴R璴-C璴
通过对博弈矩阵分析可知,对于政府而言,政府采取何种策略取决于企业在采取高价后政府的利润与企业采取正常价格时政府利润的比较,如果Y環>Y璴,则政府允许企业采取高价,如果Y環<Y璴,则政府最优策略是保持低价。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由于在企业采取高价时,农民的收益会减少,既(G璴-R璴)<(G環-R環);农民会对政府的工作不满意,政府的政绩Zh为负值。因此,通常情况政府在低价时的利润要高于高价时的利润。
对于企业而言,企业采取何种价格取决于企业在采取高价时所交纳政府违约金E和减少优惠政策I1之后的利润与企业在低价时的利润的比较,即X環与X璴进行比较。如果X環>X璴,则采取高价,如果X環<X璴则采取低价。因此,本博弈没有纯策略的纳什均衡。双方采取的策略取决于双方在不同价格时的利润。
因此,在合同中增加违约条款后,政府和企业是否履约主要看违约金的数量和减少优惠政策是否足够大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如果违约金的数量和减少优惠政策对企业的损失足以使企业能够按照正常价格对农民提供服务,则该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成功率将大大增强。
5.结论和建议
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产权改革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松,为民间资本介入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了条件,但存在着民营企业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实施垄断经营的风险,政府需要对民企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经营实施规制,一方面使民企能够进入基础设施,并获得合理的收益,保证民企投资基础设施之后顺利运营,另一方面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5.1成立专门监管委员会
为保证民企投资农村基础设施之后能够正常运行,需要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民企介入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后进行监管。在农村建立乡镇一级的农村基础设施监管委员会,专门负责本区域的农村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工作。该委员会委员从各村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村民中选取,再从中选取有一定技能的代表和乡镇政府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执行委员会。监管委员会人员构成保证了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监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该委员会将成为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协调各方利益。
5.2 监管委员会监管的内容
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对民企投资基础设施之后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管,促使民营企业能够按照正常的价格给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产品。虽然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的运作的具体环节不同,但从其运营监管的共性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市场准入监管。因为地方公共物品,一般进入企业是一家,一家进入以后,很容易形成自然垄断。有的民营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在投资该项经营性基础设施之后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好、亏损等问题。因此,政府应当制定并统一公布部分通用的咨询环节,固定化或标准化某些专业服务单元,增强市场准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同时,政府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对民企投资该项基础设施之前进行评估,为基础设施准入增强保险系数。
二是价格监管。价格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与民企的收益紧密相连,价格的稳定是确保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高效运行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纳入监管范围。在当前价格和收费都不到位的情况下,民企为了获得利润最大化,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价格和收费上涨的情况。价格监管的主要目标就是保证民企投资农村基础设施之后该项基础设施提供合理的价格,防止民企在投资该项基础设施之后形成垄断,获得垄断利润。监管机构应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民企投资基础设施的成本标准,按照不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并适当兼顾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制定基础设施价格波动的上下限。
三是质量和服务监管。质量和服务的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农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直接关系到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营是否成功。如果民间资本介入之后,质量和服务水平跟不上,产品和服务不符合标准,就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企业本身的竞争力也会降低,甚至被淘汰。所以,有关部门必须制定民间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操作指南等文件为监管委员会的科学监管提供依据。
5.3 运用市场的手段对民营企业加以监管
在民企投资农村经营性基础设施之后,应该以采取市场手段,通过间接的方式对民企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约束。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对企业违约行为进行监管:一是违约企业缴纳违约金。如果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之后,施行垄断价格,政府可以通过对企业征收违约金的手段,使企业收益的一部分转化为违约金,从而减少企业利润,使企业收益低于正常价格时的收益,促使企业按照正常价格提供该基础设施项目。二是调整优惠政策。如果企业违约,则政府可以运用对企业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进行调节,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使企业高价时的利润低于正常价格时的利润,促使企业能够按照正常价格提供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11]。三是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可能出现的垄断行为加以规制,为民企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之后,地方政府、民营企业等参与主体各项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新华社,200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72534亿元http://www.gov.cn/jrzg/2008-02/28/content_904652.htm.
[2]G•英格拉姆.有利于发展的基础设施.黄珊妮译[J].经济资料译丛,1996:16-19.
[3] Patrick Francois. 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 as an argument for government provision[J]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0,(78):275-299.
[4]Gregory, R. J. Social capital theory and administrative reform: Maintaining ethical probity in public
service [J].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1999,(59):63-75.
[5]陆迁,何学松. 民间资本介入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障碍与建议[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2):1-4.
[6]王丽英等.论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的主要环节[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4): 5-10.
[7]蔡建民.基于市场结构分析的我国基础设施政府监管构建探索[J].生产力研究,2006,(5):132-133.
[8]李虹.基础设施产业收入监管方式研究——以电力监管为例[J].当代经济研究,2005,(2) 23-26.
[9]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二版)[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56-71.
[10]景为.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研究[D].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4.
[11]赵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民间资金的政策选择[J].上海金融,2006,(12):16-18.
[作者简介]陆迁(1967—),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荣获陕西省青年突击手标兵。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技术经济学。
李耀华(1982—),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
雷玉山(1963—),男,高级农艺师,陕西省农村科技开发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农村科技开发与管理。
[收稿日期]2008-09-25
(责任编辑:黄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