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会工作 破解维权难题
2009-04-29杨维群
杨维群
【关键词】工会 职工 维权
新《工会法》明确指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法律对新时期工会职能作出的重大调整和明确规定,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殷切期望。当前,我们正经历着全球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发展、维稳、保民生正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中心。因此,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大局至关重要。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工会把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立足一个重点,狠抓帮扶救助
帮扶救助是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对职工合情合理、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向职工群众展示了“工会是为职工说话办事的组织”、“工会积极主动地为职工说话办事”的姿态,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了医院的和谐稳定。
二、健全两个机制,夯实维权基础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核心。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破解维权难题的根本之策是要建立一整套符合单位实际的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职代会是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的基本途径,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是工会长期坚守的维权阵地。我们每年在职代会前都要通过问卷、走访、调查摸底等方式,以科学务实的作风,把广大职工意愿和心声带到职代会上,解决落实的情况在下一次职代会上如实通报,连年都能为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此外,以《工会法》为依据,健全完善工会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会议制度。借鉴IS09000标准,建立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使院务公开逐步做到了“八公开”和“五规范”,促使院务管理日趋规范。
二是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覆盖绝大多数职工,包含职工的劳动权益、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和保险福利等基本内容,是医院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工会维权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紧密联系科学发展的实际,一方面适时改进、充实平等协商的方式和内容;另一方面又建立、完善对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推动医院依法经营、健全科学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三、协调三个关系,优化维权环境
维权是一个互动过程,需要主客体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协调好三个层次的关系:
一是协调好工会与单位的关系。真正维护职工权益必须依靠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与参与,尤其是要与领导者协调好关系。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行政领导创造与职工直接对话的机会,让领导在职工面前做出承诺,推动维权工作。通过走访、调研等活动,积极主动反馈有关信息,让领导在维权中把握大局、协调指挥。
二是协调好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对职工的合理要求,通过正常渠道广泛呼吁,造成声势,让领导了解群众疾苦,多为职工办实事;同时注意把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起来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引导到医院改革发展上来,从而实现在维护医院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
三是协调好工会与职工的关系。工会和职工是一家人,但也需要协调。让职工感受到“家”的温暖,最好的方法就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将工会建设成为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机构,增强职工对工会的感情。
四、实现四个转变,保证维权效果
一是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由“活动型”向“维护型”转变。从维权角度谋划安排工会工作,转变过去工会工作就是发福利、搞文体活动的单一观念,逐步把工会的角色定位和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权上来,以适应职工多方位需求。
二是努力实现维权工作由客体维护向主体维护转变。加强对《劳动法》 《工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宣传,使职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育职工要敢于和善于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增强维权工作的主动性,确保维权效果。
三是努力实现维权工作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信访信息、调查核实、协调呈报、回访督查等制度建设,把职工零散的、越级的诉求“归拢”起来,尽可能把职工诉求的矛盾和问题在工会这一层面化解或滞缓,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减震器”作用。
四是努力实现维权工作由“工作型”向“情感型”转变。工会干部要树立职工权益无小事的观念,注意倾听来自基层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和善于抓住同职工利益最密切的聘用、分配、劳保、福利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想职工之所想,职工想不到的工会替他们想到,职工不能办到的工会尽力帮助他们办到,职工能办到的工会帮助他们办得更好。■
(作者单位: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工会)
责任编辑:姚少宝 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