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运用财政手段破解三农难题的几个着力点
2009-04-29杨秀清
杨秀清
发展农业、培育农民、繁荣农村,是我们做好“三农”工作的基本理念。本文拟从财政的角度提出破解三农难题的几个着力点。
首先,大力推动土地规模经营补贴制度,以财政发展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规模经济、培育具有丰富市场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农民,无疑具有重要和根本的意义。在现行法律和政策体制下,经营土地虽不如工商业那样收益可观,但农业税的取消、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实施等利好因素的存在,使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但是,基于农业的天然弱质和弱势地位及高风险低收益性,土地流转成本太高则流入户不愿意,太低则流出户不愿意。因此,从财政角度给予流转者一定的补贴,无疑可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助推农业的现代转型。
其次,大力推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以财政培育农民。作为市场弱势群体的农民,其议价能力和组织程度直接影响其收入水平与发展潜力。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与完善,无疑可以加深农民的组织程度,增强农民的议价能力,培育能够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克服弱势,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最终以实质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精神文明的现代农民。同时,我省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存在发展数量少、速度慢、组织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缺陷。因此,从财政角度大力推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建立或增加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专项基金,无疑可以促进农民实质平等市场主体地位的实现,助推农民素质的提升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再次,大力推动农村养老体制的建立,以财政繁荣农村。农村的繁荣靠农业的支撑,更靠农民的支撑。传统的“低消费、低储蓄、低保障”模式对于习惯了节衣缩食的广大农民来说,具有一定的社会稳定作用。但在内需大扩以提振国家经济发展的当下,农村市场的培育尤显重要。没有农民的大力大量消费,内需发展经济只能是空谈。新农合的推行,能解决农民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后顾之忧。只有适度而广覆盖的养老制度的建立,才能解决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更大程度上的农民社保问题,农民也才能消费、敢消费。因此,从财政角度大力推动农村养老体制的建立,实现“广覆盖”并进而在可能时实现“高水平”的农村养老体制,建立农民养老专项财政和账户,无疑可以解农民之忧,扩内需之空间,助推农村经济和全省经济的双快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