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游泳教学大纲”的心得体会
2009-04-29黄波
黄 波
通过学习“游泳教学大纲”,我深切体会到,要依据儿童、少年生理发育特征,来抓好儿童、少年三个年龄段的训练。
一、我在训练实践中的体会
1、6~11岁主要发展“动作速率”。这个阶段是“神经系统”发育的最佳年龄阶段。未来(成年)的技术动作频率(速率)与肌肉力量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与“神经冲动传导频率”有关。而且,这个年龄段的运动员没有很强的承受运动负荷能力,大量的“无氧”速率训练也有助于正确技术的培养与感觉系统,动作协调能力的形成与提高。同时也培养了很好的“速度储备”,为以后的“有氧能力”打下好的基础(有氧能力与技术有关)。陆上练习主要以:柔韧,模仿,节奏跳操,自重,平衡,协调等小肌肉群的练习。
这个阶段的运动员在技术动作的训练中,一定要大胆的教他们“专业”的要求(包括出发、转身、起跳等细节)。是对技术领悟与感觉发展最快的阶段。
2、12~13岁开始进行有氧练习。但是,要控制好强度。大部分不要超过“无氧阈”(约17次/6秒)。主要意义是在这个年龄阶段中,主要提高心脏(心室)的充盈度而不是提高心脏壁的厚度(心肌的收缩力)。同时,也能够在水上训练保持较好的技术动作。
3、14岁以后,可以发展和提高水上强度负荷至“最大吸氧量”“乳酸”……陆上的专项力量等。根据运动员的自身能力,技术状况而定……
二、对7~12岁儿童少年训练,要依据其生理特点
在训练中我主要抓了五个“百分比”,来安排训练。
1、技术教学训练与专项素质训练的百分比:60%比40%
这样训练可以充分发挥少年儿童接受技术快的特点,尽可能快的让小孩掌握四种姿势的技术。7—12岁儿童的游泳训练,在打好技术基础和打好各种素质的基础是同等重要的,但掌握好的技术和正确的技术的动力定型,在这个阶段更为重要,而某种素质的发展,与身体的生长发育有紧密的关系。另外技术训练的本身也包含着素质训练。因此,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训练中,技术教学训练与素质训练的相互比例大体上安排为6∶4是较为合理的。
2、各种姿势所占的比例:7∶3
四种姿势的训练,自由泳和混合泳占70%,其他三种姿势占 30%。因为自由泳和混合泳是现代竞技游泳的基础,对于完成同样的运动量,以自由泳、混合泳为主的训练,少年儿童易于承担,不易疲劳,而过多的游蝶泳、仰泳、蛙泳不合适,因为蝶泳难度大,要求力量强,而仰泳对前庭分析器要求高,小孩游太多容易头晕,蛙泳虽然好掌握,但游的太慢,对于完成同样的运动量,在水中时间长,不利于提高训练的效率。
3、各种素质要求的比例:快∶慢,中(2∶8)
快速游,包括极限速度的练习,应“少吃多餐”,不易集中。总的比例占训练总数量的10%~20%,中速游、匀速游、超长游的比例应占训练总数量的80%~90%,掌握好各种游速在训练中的比例,实际上也就是处理好训练中强度比例的问题。在7~12岁的儿童训练中,由于这一阶段的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前锋阶段,身体的各器官系统都很脆弱,因此,过多的强度训练,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是有害的。必须掌握好在耐力训练基础上的速度训练,并注意控制耐力训练和速度训练的相互比例,此外,在各种游速的练习中,保持较快的频率。
4、各种身体素质的发展在训练中的比例:
从理论上讲,应在发展全面身体素质的基础上发展专项素质。而游泳运动又分为水上素质训练和陆上素质训练两大部分。因此,在7~12岁的儿童训练中,如何把专项素质和全面的身体素质,水上和陆上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中发展速度和力量素质的训练应占20%~30%,发展耐力,速度耐力以及灵活性、协调性的训练应占70%~80%,用这样的比例安排训练比较符合这时期儿童生理发展的特点。
5、水上训练与陆上训练的比例:7∶3
这个时期的儿童(特别是9~12岁的儿童),通过陆上练习可以较快的发展耐力、速度和力量素质,为水上的训练打好基础。另一方面,这个时期的儿童随着年龄的增大,训练年限的延长,水上训练量也逐渐加大,因这时期是发展一般耐力和相对力量的最好时期,通过逐步加大水上运动量的训练可以较好的发展这些素质。因此,这个时期的儿童水上训练应占70%陆上训练占30%,但这两个方面的训练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不能片面的强调某一方面的训练,而忽视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