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下一站
2009-04-29沈克明
薄薄的信用卡,已成为威胁美国经济和金融稳定的一大隐患。美国国会在日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出台《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意欲通过规范信用卡交易行为,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卡危机
4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Credit Cardholders Bill of Rights )。5月19日,参议院以90票对5票高票通过该法案。该法案向信用卡发行人击出一拳, 给他们套上了一只小小的禁锢环。其真正目的是让美国老百姓安全借钱,扩大信贷。这个法案受到美国百姓的支持与欢迎,但他们同时也心存疑虑,信用卡危机能否通过这项法案而避免。
信用卡发放从谨慎走向疯狂
近二十年来,美国人目睹并经历了信用卡发行从最初的谨慎,发展到泛滥与疯狂,并因此引发了贪婪,甚至走向犯罪。
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先发行了银行信用卡,到20世纪80年代末,信用卡的发行与借贷基本处于一个谨慎时期。
先期,信用卡发行对象主要是大家族子女,大企业、大公司老板,以及电影、娱乐明星等有钱人。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银行才向一般工薪阶层发放信用卡。在当时,有权发行信用卡的金融机构数量有限,只有威士公司、万事达卡公司、美国银行、美国运通、花旗银行、富国银行、摩根大通等百来家金融机构。在这些银行的柜台上,放有办理信用卡的申请表,但只有在该银行有账号、有存款的客户,才有资格申请办理信用卡。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以后,银行会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发函,以核实对方的职务和年收入。一般在收到单位回执的4周内,银行会给申请人答复,是否批准对方的申请,批准率约为75%。年薪3万美元的申请人初次申请,信用额度一般为1000~2000美元,可预支的金额高低取决于申请人在银行存款额的多少。
银行也会到大学里散发信用卡的申请表,但学生拿到的信用额度较低,一般只有500~1000美元。因为学生很少在银行有存款的,要申请到一张信用卡很难。
当时,普通信用卡是要收年费的,通常为50美元/年。升级到银卡、金卡,才有可能免去年费。银行通常给持卡人30天的借贷期,逾期利率在12%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凡接受信用卡的公司,比如,商店、餐馆、旅行社、旅馆,等等;在向信用卡发行银行收款时,银行要扣6%的手续费。这对银行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可谓暴利。这种暴利很快诱惑了其他银行。20世纪90年代,几乎所有银行,不论大小,都开始发放信用卡。90年代中期,有1.2万家银行与机构发行信用卡。90年代末期,银行柜台上的申请表不见了,不论你在银行是否有存款,几乎每周你都会收到来自不同银行的信用卡预先批准信,只要在批准书上填写年收入及一些个人信息后签名寄回,两周内你就可收到信用卡。再后来,年费降低了,取消了;用卡还可获得1%~3%的回扣;申请办信用卡还送现金,办一张引用卡,送现金50~100美元不等。五花八门的诱惑铺天盖地,家庭主妇、失业工人、中学生等都能轻而易举地办理信用卡。信用卡的发放开始泛滥。据美国信用卡网报道,2007年,美国共发行信用卡约6.94亿张。
信用卡成为银行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从2000年开始,银行在信用卡上大做文章,将借贷逾期利率提高到18%~29%,借贷期变化多端,利率调整频繁,合约的字体小得根本看不清,以各种名目向持卡人收取费用,持卡人怨声载道。
贪婪引发盗用犯罪
表面看,《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之所以在美国国会获高票通过,与金融危机息息相关。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失业人数猛增,持卡人的还款能力大大降低。为避免爆发信用卡危机,引发美国金融体系新一轮崩盘,美国政府急需对泛滥的信用卡发行与使用进行约束。
事实上,让老百姓最为头痛的是,近年来,信用卡犯罪迅速增加。2004年,联邦司法部司法统计局对身份盗窃现象进行的调查显示,全美国有360万个家庭在调查前的六个月内曾经遭遇身份盗窃,其中48%的持有人的信用卡被别人盗用过,25%的人银行或其他账号被盗用过,平均每户损失1290美元。银行因欺诈损失的金额远远超过持卡人违约逾期的还款额,如不及时遏制,后果将很难预料。
2005年6月,一则新闻让信用卡持卡人惴惴不安。美国一家专为银行处理信用卡交易信息的公司遭遇黑客入侵,导致全球约4000万张信用卡的客户资料外泄。《纽约时报》随后发表社论《美国信用卡资料被掠夺》,敦促美国国会紧急处理,加快立法保障并制定信用卡资料保密方案。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期间,美国国会连续举行四次听证会谋求对策。
信用卡资料或账户被盗,可部分归罪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的发展与网上购物的便利,给黑客入侵窃取提供了机会。此外,网上商家偷用、二次收费的情况也非常严重。2007年,信用卡的盗用导致网上银行损失金额高达 1.95亿美元,信用卡欺诈给银行带来的损失高达20亿美元。
信用卡犯罪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大批非法移民、偷渡者等,到美国后用假身份申请五六张信用卡或盗用他人信用卡,疯狂购物直至刷爆,等到在美国混不下去时逃之夭夭。
此外,世界各地黑社会集团伪造美国信用卡猖獗,地下市场火暴。
目前,美国有22个州制订了“冻结”个人信用资料的法律,规定银行掌握的个人信用资料不得扩散买卖。但是,信用业者与保护消费权益团体之间分歧很大,前者希望“冻结”只限于身份被盗的受害者,而后者则希望覆盖所有信用卡持卡人。双方争吵不休,至今没有定论。
出台新法案
防止信用卡危机
在法案出台前,有关信用卡持卡人权利的辩论持续了约一年时间,从2008年2月到2009年4月,《纽约时报》、《今日美国》、《市场观察》等18家报刊刊文支持立法。《时代》杂志在2008年11月14日发表文章说:次贷危机的下一个行业危机,将由你钱包里的小塑料卡引起。2009年信用卡的坏账将增长10%,损失金额将达到96亿美元。
白宫新闻发言人4月23日称:美国有78%的家庭拥有信用卡。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信用卡债务已增加了25%,达到9630亿美元,到2008年底,美国每个家庭的信用卡债务达10679美元,信用卡问题已成为威胁美国经济和金融稳定的一大隐患。
美国国会在目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出台《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是为了通过规范信用卡交易行为,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卡危机;遏制过高的隐藏的信用卡收费和不合理的罚款,使更多人利用信用卡安全借钱,扩大信贷;同时给失业、目前无能力偿还负债的持卡人以喘息的机会。
《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共19条,对1961年开始实施的《诚实借贷法》进行了大小88项修正。每一条都很详细,细得让金融机构无空子可钻。例如,截止日期从日修正到时,规定截止日的下午5点为最后时间。法案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推销信用卡,未成年定为18岁以下。
5月1日,美联社发表文章,称《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的执行将是对奥巴马政府的一个考验,虽然把缰绳套在信用业者头上,但对法案的前景充满希望。
中国不要步美国后尘
目前,中国的信用卡发行正如火如荼。5月16日国内某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是《信用卡收费,你都明白吗》。文章的五个小标题分别是:年费免不免有条件;取现手续费没商量;超限费付得很郁闷;境外刷卡兑换费能省则省;最低还款不如分期付款合算。
事实上,文中所提到的那些高额,极具隐藏性、迷惑性的收费条例正是美国在《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中修正或除去的条款。
这几年,国内大中小城市的银行门口,推销信用卡的摊子比比皆是,推销手段也五花八门。2002年6月25日,银联正式成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会员,这意味着中国信用卡可以在世界各国通用。到2003年6月底,中国发卡金融机构已达91家,发卡数量达6亿张,其中借记卡5.44亿张、信用卡2499万张。到2007年,借记卡与信用卡的发放累计10亿张之多。中国仅用了三四年时间,发卡数量就赶上了美国。不难想象,接踵而至的将是持卡者消费透支,债务缠身。虽然不合理的收费条款会使银行业绩增高,但银行坏账的故事可能也将很快出现。
中国信用业者应谨慎,不要疯狂,不要步美国后尘。
沈克明 旅美学者
《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的主要八项条款
1. 严禁发卡机构不公平地、随心所欲地增加利率;
2. 让消费者设定信贷额上限,停止对超额信贷收费 ;
3. 结束对及时缴纳还款的持卡者不公平罚款 ;
4. 公平分配消费者的还付款;
5. 不可对持卡者搞截止日期噱头;
6. 防止公司利用迷惑条款并毁坏消费者信用评级 ;
7. 保护弱势消费者远离高收费的次级信用卡;
8.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放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