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杀人魔一审被判死刑
2009-04-23
环球时报 2009-04-23
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22日裁定,因涉嫌杀害10名妇女而被起诉的姜浩淳判处死刑。
据韩联社22日报道,法院认定,39岁的姜浩淳于2005年10月30日在位于京畿道安山市本五洞的岳母家纵火,杀害了妻子和岳母;在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在江原道和京畿道西南部绑架并杀害8名妇女。
韩国警方是在调查去年年底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在军浦遭到杀害而发现姜浩淳的。他在今年1月底被拘捕,2月被正式拘留起诉。
据《朝鲜日报》此前报道,姜浩淳因第四任妻子和岳母“因不明火灾死亡”得到4.8亿韩元 (约合人民币240万元)保险金,而在过去10年间他还通过另外三起火灾和交通事故等拿到了6.6亿韩元保险金。▲(张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