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朗照胡枝子
2009-04-15榛生
榛 生
爱若有口无心,是可耻的。
爱若有心无口,是可悲的。
一
他和她的初次相遇,是在从小镇开往城市的巴士上。
那是一座靠近海边的小镇,古老、沧桑、宁静,小镇的街边种满了胡枝子,初秋时候,开紫色小花。从小镇的城门口沿着胡枝子一直向前走,没多久就可以到达海边。巴士站就在海边,公路深灰,通往远方再远方。
那一天,他们坐在巴士上两个相邻的座位,很自然地交谈了起来。她告诉他,她开着一间小店,这天是去进货。他告诉她,他是一名考古队员,在小镇考察了一年,现在要去买机票,回到他原来的城市。
若说那天美好的相遇有那么一点小小瑕疵的话,那就是她说着话,忽然流鼻血。他手忙脚乱地帮她擦拭,两人有点尴尬。秋天天气干燥,太阳晒人,他们在阳光下眯起眼睛,又一同沉默了。他看到她左手内腕的大疤痕,她看到他裸露的右小臂上女孩名字的刺青。他们都是爱过也痛过的人,也都曾傻傻地以为,爱是比死还强大的东西。而如今,爱不过是留在身体上的痛苦记号,当然,这记号在心里的样子会更难堪。一种靠近的感觉,使他们觉得即使是初识也对对方有着深深的了解。这沉默就是证明。
巴士到了城市,他们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像这样的相逢,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可能经历,大多数没有留下下文。
但是七年以后,他们又重逢了。
二
七年以后,她在大学城的银行取钱,一共四千元。崭新的钞票,数好装进信封。那一年她读大四,她已经26岁,作为班里乃至整个学院的高龄学生,她是同学们当中的学姐、头头,也是老板。一个要强的姑娘,读书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为此,她在家乡的小镇一直耗到22岁。考上大学后,她把她的小店也移过来,雇两个同学做兼职店员,一个同学帮进货。她的店口碑很好,在大学城方圆几里遐迩闻名。
分配好钱以后,她带三个店员去吃饭。那些比她小三或四岁的孩子们尚且不知生存艰难,他们兴奋地计划着如何把钱爽快地花掉。她叫上啤酒,快毕业了,难免有点惆怅。
“学姐,你真的不找工作了吗?”有人问她。
“开小店已经很好。”她说。
“既是这样,你为何还要考大学?”
是啊,既然最终不过是开一间小店守着它终老,为何还要千里迢迢地来考大学?她想了想说:“蔡康永的博客里写道,不是任何东西都是拿来用的。考大学只是想受到它的熏陶,而不是作为筹码来交换工作的机会。就好像香水,很贵,但我们总不能因为它贵就把它喝了,享受它的芳香就好。”
“总之学姐你是一个怪怪的好人,祝你生意兴隆,干杯!”
就在她和大家举杯的时候,餐馆里走来一位陌生客人。七年以后,他来到这里的大学城。他不是被高薪礼聘来的教授,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助教,阴差阳错地,游历了很多地方之后,又回到了他的母校。
偶然的四目相对里,他们隐约认出了彼此。时间像海岸,静默收留被冲刷到相同地点的人。此时不宜惊动,那黄昏与云朵,蟹子和黄酒,桂花跟人潮,回忆同过往。
要等它们自己情愿。
三
他有时会路过她的店。
她在店里理着那些衣裳,单薄的脊背,梳成发束的卷发,洁白的鹅弧颈项。她在圆点的,碎花的,格子的,条纹的美丽物品中出没,在女生的心事间出没。那本身就像一部与青春关联的电影,如果要具体形容,他只好借用张爱玲那个著名的淡出的镜头。
她有时候也会看到他。
一个清俊而自省的男子,落寞地经过对面的街。闷在他双眼里的,是他的寡欢,他的多思,他长年累月的书卷气,以及他的懦弱。她看到他被对某位店主大妈摆布,被迫试穿推荐给他的衬衫,样子像个奇怪的木偶。她有时会发笑。
有一天晚上,她独自去餐馆吃烤肉、喝酒。他也是。想远离人群的时候,他们的方式都差不多。一盘烤五花肉,一瓶清酒。夜晚来临,明月朗照,这夜正是中秋。
他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然后走过来,对她说:“我一直记得你。”
“我也是。”她说。
“数一数,有七年了。”
“没错,七年了。”
没有庸俗虚假的热络,没有蝎蝎蜇蜇的寒暄,想到什么就直说了,他们是这样相似的两个人。一种被确信了的同类感,使他们心有戚戚。接着,两张桌子并成一张,一顿饭,吃了四个小时。谈起了《杯酒人生》那部电影,男主角迈尔斯绝望而挫败,靠饮酒泅渡寒冷的时日,自嘲道:我就是摩天大楼窗户上的一枚指纹。
他清苦地笑笑:“那很像我。”
“也是我。气馁的自己,自暴自弃的自己,抱怨夜晚太长的自己。但是,也许,再坚持一下,再诙谐一点,放松,勇敢,就会好了。”
四
七年了,胡枝子已成为某种岁月的标志物。
离开小镇后,他曾去过日本京都,在相国寺内的美术馆因一场大雨滞留,看到馆内收藏了许多美术珍品。一个研究艺术的女子对着玻璃墙内的国宝临摹,不时拿起望远镜。静默的馆,女子身影灰暗——那不可企及的美啊,以及,那不可企及的绝望。
来到大学后,她曾翻阅借来的图书,书上俳人松尾芭蕉夜宿旅店,听到旁边房间里有初做营生的妓女和别人交谈,感叹浮沉于浊世的悲哀。于是芭蕉写下著名的俳句:夜宿旅店妓为邻,秋月朗照胡枝子。月光对胡枝子和妓女都一样爱怜照耀,对俳人和游女也有同样的同情。
那么,对他和她呢?
她毕业以后,已习惯在左手腕戴一只手表,而他也磨掉了右侧小臂的刺青。她开始接受一些男人的追求,在衡量利弊、左右揣测之后,男人带着以结婚为目的的笑容前来交往。但她常常对谈不超过三句就觉得难以为继。男人惯用的言辞是:“我希望你真心爱我。”真可笑,交往还没满一个月,就要她真心付出爱,为何人会如此自信又如此自私?于是她说,我真心爱你的前提就是,你可以给我很多钱花。那小男人马上色变,逃去如飞。
他也开始认识女人,女人们比男人更实际。“你有没有车?你的房子是否在按揭?你将来可以升教授吗?你有没有买保险?”他慢慢学会对答如流:我没有车,房子在按揭,升教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保险倒是有一份,但是非常微薄。
他们有时会见面,但并不向对方倾诉所遇见的种种。他们都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屈服于这些可笑的和这些俗气的,并且学会顺从。既然如此,不如以沉默作为之前的铺垫。
有一次,她问他:“你猜我打算几岁结婚?”
“三十岁。”
“不,五十岁。我只想找一个老伴。”
“那么,我也是。”
又是秋天,比那座小镇更干燥的城市的灰败秋天。她的毛细血管又变得脆弱,鼻血沾染手帕。逐渐暗下来的天,像烟霞万顷的湖南。
五
很快,他们各自有了固定的交往对象。
当她对男友说起自己手腕上的伤疤,说起那段被欺骗被嘲讽的少女时光,男人听了,笑了,忽然问:“那么你和这个人真的断了联系了吗?”男人指着她的手腕。
她忽然觉得那本已愈合的伤口剧痛起来。曾多么想有一个人,足够温柔,足够宽容,可以用力地拥抱她,问她:“你受过很多委屈吗?”她就会将心里的种种倾诉。可是面前的男人,他关心的只是她是否还被占有。他在乎的,始终是自己。
而他的女友也问起过他的刺青来历。那任性的女孩要求他说出刺青上的名字到底是Emma还是Echo。他说:“很重要吗?”那女孩白了他一眼,说:“好吧,不重要,但是现在你去把我的名字刺在手臂上,盖上原来的,这才证明你是爱我的。”
爱,他们都承认,他们正在交往着的人,不是他们的爱。他们爱的人是谁,其实七年前就已出现,但是,他们是何其明智的人,都知道,爱是非常脆弱的东西,与一个真爱的人在一起,不是爱煞了这个人,就是人煞了这场爱。他不愿意看到她在柴米油盐中变成一个庸常的妇人,她也不愿意看到他为了生计故,成为折腰的丈夫。所以,不开始,是他们对彼此的留情。
再见面的时候,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很凉,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他们在旅馆拥抱至天亮,没有做爱,夜晚,城市里的杂质沉淀下去,夜空有种清澈的漆黑。然后下起了雨,雨声像爆心人踢倒一桶玻璃珠。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此后,他们各自成家。
很快就知道,这决定太坏。
再后来,才听人说到那样一句话:爱若有口无心,是可耻的;爱若有心无口,是可悲的。
想想,是啊,对待跟自己结婚的这个人,他们可耻。对待真心爱着的对方,他们又很可悲。
多年以后,他找到了她,还像初次相识的时候,是胡枝子开花的初秋。他告诉她,他又回归了单身,她说,其实她也是。这次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再也不要自认为聪明地分离了。他们请北方小镇上的朋友寄来胡枝子,据说男子把胡子枝插在女子的发际,就表示一生一世永不离弃。然后,隔一年,她病发,去世,是白血病。他终生未再娶,常常觉得所得的爱已足够多,却又那么少。人的一生,最怕是可以拥有时却错过。
但起码他们曾相遇。相遇过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编辑 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