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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09-04-14李盛兵王志强

高教探索 2009年2期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广东省高校

李盛兵 王志强

摘 要: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在教育领域内出现的新事物。本文主要对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现状、主要模式和质量保障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外合作办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广东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对策

一、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

广东中外合作办学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1993年,经国家教委和广东省高教局批准(批文:教外欧[1992]582号,粤高教外[1993]6号),深圳大学与英国兰开夏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合作开设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课程国际班,开启了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先河。经过十年的发展,到2001年广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51个;2003年达到90个,其中硕士层次的有5个,本科层次的有4个,专科层次的有4个,其余为非学历教育。合作的国家与地区有12个。[1]目前,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129个。①

从合作对象国别和地区分布看,中外合作办学已经成为广东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重要形式,在这129个项目中,合作项目主要集中于12个国家和地区。排名前几位的分别为英国(41)、澳大利亚(26)、美国(15)、加拿大(14)、香港(10)、德国(7)、法国(7)、新加坡(6)。从中可以看到,外方合作者主要为经济发达、科技先进、教育市场化明显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从中外合作办学层次看,既包括以职业培训为目标的非学历教育,也有以专业教育为方向的学历教育;既有层次较高的研究生教育,也有层次较低的专科教育。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批为划分标准,非学历教育项目所占比重最大,共计111个,占所有项目的86%;研究生层次项目8个,占6%;本科层次项目7个,占5%;专科层次项目4个,占3%。②

根据最终是否获得学位或专科文凭为标准,本科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均为46个,各占总项目的35%左右;研究生教育19个,占15%;专科项目19个,占15%。以学习者文凭或学位获得地点为标准,可以分为中国大陆获得文凭和异地获得文凭两种。具体项目数量分布和所占百分比如表1。

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共93个,占43%;电气信息类(如: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40个,占19%;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24个,占11%;经济类(如:国际经济、国际贸易、财政学、金融学)18个,占8%;其他类(艺术、教育、农业、医学、工程)41个,占19%。④

二、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

“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以一定的办学思想为指导,在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结构和运行机制,它是有关办学体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权力结构和关系。”[2]从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来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模式

该模式的典型案例是中法旅游学院。2001年中法双方进行了系列的互访活动。11月,法国教育部代表团访问广州,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大学、法国国民教育部、法国昂热大学、法国尼斯大学等几方面的代表共同签署了《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的成立与管理章程协议》、《关于成立中法旅游学院的意向书》等文件。2002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正式成立。

中法旅游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体制,成员包括:广东省旅游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大学、广州市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国教育部、法国昂热大学、法国尼斯大学、法国蔚蓝海岸地区旅游委员会、巴黎工商会、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蔚蓝海岸地区政府等。理事会对中法旅游学院人才培养规格、办学模式及教学计划进行研究与审议,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教学组织均由中法双方共同制定与监督执行。中法旅游学院合作项目的日常管理权归广州大学,行政工作由广州大学旅游学院承担,由理事会共同任命的中方和法方两名院长负责协调学院行政、财务工作。[3]

(二)校际合作模式

高校与高校间的合作是广东合作办学活动的主体模式。例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和英国利兹大学教育学院合作项目,学制一年,所有课程的教学采用讲授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学位课程以及学术研究论文的评估通过学生评估、教师评估和外部评审员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毕业颁发英语教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认证证书。[4]

(三)校企合作模式

长江商学院是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的一种典型。该学院成立于2002年1月,是教育部批准的,由汕头大学和李嘉诚(海外)基金会合作举行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提供工商管理硕士(MBA),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和高层管理培训(EDP)课程为主。管理体制实行教授治校。

(四)与国外认证机构的合作模式

这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在专科学历层次中比较普遍。以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BTEC项目为例,BTEC为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的简称,全球很多高等教育机构和雇主都认可BTEC的课程和Edexcel的资格证书,有一百多个国家在运行BTEC课程。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5月通过英方专家的中心资格评审,设立BTEC中心,同年开始招收市场营销和计算机两个专业的学生,学制两年。2004年,其学制更改为三年,在国内利用三年的时间读完国外两年的课程。考核合格后,毕业生可兼获得国内、国外双文凭。[5]

三、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

跨国合作办学涉及的办学主体多,利益相关者复杂,且各地办学和文化相异,其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因此,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尤为重要。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政府、社会和高校等各方面所采取的行动。从目前广东的办学情况来看,不同的学校都从本项目的具体实际出发,根据项目特色采取了不同的质量保障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课程优化为依托来保障学生培养质量

在课程实施上分为课程衔接和课程整合两种方式。课程衔接是指中外双方的课程分阶段进行,一般是首先按照中方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实施,然后逐步过渡到国外课程的阶段。例如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英合作3+1教育管理与发展学士项目”,该项目的特点在于学生在获得中方3年制大专毕业文凭基础上,实施1年全日制学习,获取学士学位,在三年的课程学习中均按照中方的专业要求授课,然后第四年该项目课程的教师、教法、内容等都是由英国哈德斯费尔德大学负责,实施原汁原味的英国教学模式。在课程的管理上,该项目设立“课程管理委员会”,由英国大学教育与发展学院院长、国际教育处负责人、课程(项目)负责人、全体任课教师、中方合作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其职责是:确保课程计划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确保课程符合英国大学的质量标准。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讨论课程内容、检查课程实施、讨论学生意见与建议、提出改进的反馈意见。[6]

课程整合是指中外双方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相互融合,相互容纳,在整合的基础上开展教学,使学生在完成学习以后达到双方学校的标准。例如华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共同举办的华澳国际会计学院,该项目的特点在于把南昆士兰大学会计专业的学位、课程、教材及评价与华南师范大学的课程、教材和师资相整合,培养应用型外向性会计专业人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澳方都会安排一个不直接参与授课的“主任教授”。澳大利亚的主任教授负责制订该科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大纲,负责考试命题和复核。[7]

(二)通过聘用优秀师资来保障质量

高质量的教学需要由高水平的教师来完成,保障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一个指标就是外方和中方教师的水平。从广东办学项目来看,绝大多数都采用中外双方教师合作完成教学任务的方式。例如中山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每门课程由三名教师共同完成,其中一名是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教授,一名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或由岭南学院邀请的其他知名商学院的教授,同时岭南学院的一名教师或者在读博士生会参与协助教学工作,授课教师都经过双方商学院的严格挑选。课程组长由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的教授担任,双方教授分别承担50%的教学任务,大部分时间两位教授会同时出现在课堂上。该项目共有32名海内外教师共同执教,其中双方教师各16名,还有16名助教,以通过优秀的教师来保障项目发展。

(三)通过两段式培养来保证质量

为了保障学生培养质量,许多学校都采用了x+y模式,即在国内学习x年,然后到国外深造y年,以增长学生的见识,提高学生的国际化水平。如深圳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1+2物流硕士项目,学生第一年完成清华大学研究生的规定课程,第二年通过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考核后,去新加坡学习10门课程,第三年到新加坡的企业参加实习。在三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毕业后可申请这两个学校的硕士文凭。

(四)通过外国教学方法和考试评价制度的引进来保证质量

除了以上几种方式以外,一般学校在引进国外师资和课程的同时,也引进了国外的教学方法和考试制度。例如华南师范大学中澳合作RMIT1+2商务本科项目,由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委派正式资深澳方教师和曾到澳大利亚接受过教学方法和专业培训的中方教师采用外语(英语)授课,采用国外互动和启发式教学方法,通过各种教学活动,使学生学习到原汁原味的西方商务和管理理论,丰富了学生的知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中教师严把质量“出口”关,即考核评价关,主要通过案例分析、论文报告、调查报告、操作、开卷考试、闭卷考试等形式进行评估,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作业和试卷由中方教师批改,寄到澳大利亚进行质量评审通过后最终给定成绩。[8]

四、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保障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地方性政策

为了促进区域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一些省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北京市自1997年12月以来先后出台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的变更的核准》、《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培训机构的审批》等文件。1993年以来,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了《上海市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沪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国际合作办学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国际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暂行规定》、《2006年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须知》等文件,为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另外苏教外[2008]13号文件通过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这些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在各省市颁布文件的同时,一些高校也制定了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定,例如,《南京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条例》、《四川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暂行)》、《上海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关于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办法(试行)》等等。与别的省市相比,广东缺乏相应配套的地方性政策来鼓励、支持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这反映了广东对于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外部质量保障

目前,广东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审批工作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在笔者统计的129个项目中,经有关教育部门批准的项目共计52个,仅占全部项目的40%左右,很多高校的项目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就投入招生。

此外,广东中外合作办学还缺乏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分为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内部保障体系。从广东当前的实施状况来看,外部质量保障不足,既缺乏相应的质量保障机构,更缺乏质量保障的具体措施,仅仅局限于政府层面的一些零散的年检活动。在学校内部,学校也未建立对合作办学进行质量管理的行政机构。

(三)国外优质资源的引进力度还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指出,中外合作办学目的主要在于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国教育的发展,包括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合作办学。从统计来看,广东高校在这方面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广东参加中外合作办学的“211”大学有7所,(包括深圳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在内),合作办学项目43项,其中校际合作项目37项,优质项目数量14个,占总数的37.8%;一般本科院校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项,其中校际合作项目数量34个,优质项目数量22个,占64.7%;高职院校共参加校际合作项目36项,其中优质项目数量10个,占27.8%;成人教育校际合作项目6个,其中优质项目数量4个,占66.7%。

从上表可以看出,虽然广东高校引进了一批优质项目,对于这些高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从整体看来,还存在不足。尤其是“211”和“985”工程院校缺少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职业院校自身定位不明确,过分追求与以升学为目的的国外本科院校的合作,缺乏与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的合作。

(四)专业设置偏重商管科,没有形成对广东省高等教育专业结构的有效补充

从开设的专业来看,其分布广泛,种类多样,涵盖了管理、语言、电气等多种类别。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不难发现,办学项目偏重于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学科。目前广东省现代化建设所急需的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等专业却很少被涉及,这与合作办学的目标是相偏离的(见图3)。

五、对广东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尽快出台广东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合理规划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

借鉴外省市经验,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尽快出台专门的政策,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目标、专业结构、收费、管理和审批等方面工作进行规定。

在政策目标上,建议在十年内争取与10所国际一流大学进行合作办学;合作办学规模达到3-5万人;合作办学的外籍师资比例达到30%—50%;建立合理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引进若干有特色的专业。

(二)优化合作办学专业结构,突出地方特色

尽快制订《广东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指南》,减少工商管理、经济、语言等类项目的审批,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鼓励环境工程、热带农业、热带自然灾害防护、城市规划、海洋能源开发等项目的开展,力图在审批和规划上调整合作办学的专业结构。

(三)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主要从输入、过程和输出三方面来构建中外合作办学内外质量保障体系。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教育部门通过立法、行政指导和审批对本地区的合作办学实行宏观调控;认证机构通过对国外信息进行调查、收集和分类,建立准入机制,严把输入关;评估组织通过对合作办学的实际师资水平、课程制度等方面实行过程监控;社会通过舆论效应、资源支持等手段实施输出规范。

此外,广东教育部门需要在宏观调控基础上适当放权,委托评估中心建立有效的基本评价指标体系,分阶段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质量监管。该指标体系应该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师资状况、学生状况、课程状况、硬件投入和管理机构等几个方面(如图4)。

从高校合作办学的内部质量保障来说,按照输入—过程—输出的步骤,分步实施。输入阶段学校需要对办学定位和目标进行分析,对办学双方的资源、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制定计划,建立风险规避机制;办学过程中,主要从师资、课程、方法和学生方面进行保障,根据出现的情况适当做出相应的调整;输出方面主要是建立毕业生发展档案库,建立学校——社会的沟通机制,根据形势调整办学策略和方向(如图5)。

注释:

①主要通过各高校网站和广东教育厅审批文件统计获得。

②其中广州拉萨尔设计学院包括本科和专科层次。

③在异地获得学位是指学生通过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进行部分阶段学习而获得的学位。

④部分机构和项目开设多个专业。

⑤“211工程”院校优质项目,以合作高校在本国排名为标准,取澳大利亚前20名,美国前100名,英国前50名,法国前50名,加拿大前50名统计,另加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若干。

⑥一般本科学校优质项目,以合作高校在本国排名为标准,取澳大利亚前30名,美国前200名,英国前100名,法国前80名,加拿大前80名统计。

⑦高职院校优质项目主要看是否引进国外先进职业教育系统。主要对TAFE、BTEC、德国F+U 培训中心这几种对提高高职院校本身质量有切实帮助的项目进行统计。

⑧合作方分别为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香港公开大学(2个)和美国路易斯大学。

参考文献:

[1]李盛兵.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广东省高校案例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8.(13).

[2]潘懋元,邬大光.中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变化与走向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01(1).

[3]陈文君,王锐,广州大学中法旅游学院合作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Z].2007.

[4]沈三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利兹大学TESOL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Z].2007.

[5]贾剑方.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BTEC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Z].2007.

[6]丁力.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中英合作3+1学士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Z].2007.

[7]王志强,陈海洪.华南师范大学华澳国际会计学院中澳合作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Z].2007.

[8]吴剑丽,吴蔚玲.华南师范大学中澳合作RMIT1+2商务本科项目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 [Z].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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